婴儿专用尿不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2781阅读:46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婴儿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婴儿专用尿不湿。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婴儿护理技术尤其是解决婴儿尿湿问题的技术也是不断更新换代。最早解决婴儿尿湿问题的方法是简单地更换尿布法,然而此种方法常常在婴儿尿湿后难受而啼哭时,监护人员才发现而更换,如此,监护人员更换尿布的时间不能及时掌握,不但婴儿的啼哭会影响婴儿的身心健康,而且潮湿的尿布会使婴儿冻醒而影响睡眠,更甚者会着凉而生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婴儿专用尿不湿,其可让监护人员及时获知婴儿的尿湿状况。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婴儿专用尿不湿,所述婴儿专用尿不湿包括尿不湿主体、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以及分别内置于所述尿不湿主体中的镁水电池与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所述镁水电池与所述无线信号发射装置电性连接,所述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与所述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无线通信连接。

作为上述婴儿专用尿不湿的改进,所述镁水电池为片状结构。

作为上述婴儿专用尿不湿的改进,所述尿不湿主体的中间部分设有导湿层,所述镁水电池嵌入所述导湿层中。

作为上述婴儿专用尿不湿的改进,所述无线信号发射装置为蓝牙发射模块或动态NFC标签或动态RFID标签,所述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为与所述无线信号发射装置相适配的蓝牙接收模块或NFC读写器或RFID读写器。

作为上述婴儿专用尿不湿的改进,所述蓝牙接收器为一体化终端机或带蓝牙功能的手机或带蓝牙功能的平板电脑,所述NFC读写器为一体化终端机或带NFC功能的手机或带NFC功能的平板电脑,所述RFID读写器为一体化终端机或带RFID功能的手机或带NFC功能的平板电脑。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婴儿专用尿不湿,其尿不湿主体中的镁水电池与无线信号发射装置,利用镁水电池遇水湿润便会产生直流电的原理,使之作为传感器使用,以感知婴儿是否尿湿,再通过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与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无线通信连接,以使得随身携带该无线信号接收装置的监护人员可及时获知婴儿的尿湿状况。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婴儿专用尿不湿一种较佳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婴儿专用尿不湿1,婴儿专用尿不湿1包括尿不湿主体11、无线信号接收装置(未图示)以及分别内置于尿不湿主体11中的镁水电池12与无线信号发射装置13,镁水电池12与无线信号发射装置13电性连接,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与无线信号发射装置13无线通信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镁水电池12为片状结构,尿不湿主体11的中间部分设有导湿层111,镁水电池13嵌入导湿层111中。无线信号发射装置13为动态RFID标签,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为RFID读写器,具体地,该RFID读写器可采用一体化终端机,该一体化终端机可通过灯光或者声音来提醒相关监护人员,亦可直接采用带RFID功能的手机或带NFC功能的平板电脑。

镁水电池12其负极主要采用镁合金板或者铸造镁合金板制作,而正极采用铜板或者泡沫金属,通常可选择泡沫铜制作,当水浸入时,镁水电池12内部反应的化学方程式为:Mg+H2O=MgO+H2,其中,负极电解方程式为:Mg-2e-+2OH-=Mg+H2O;正极电解方程式为:2H2O+2e-=2OH-+H2。可见,镁水电池12使用时,加入少许的水浸润即可产生直流电。

另外,上述无线信号发射装置13亦可为蓝牙发射模块或动态NFC标签,与之相适配的,无线信号发射装置采用蓝牙接收器或NFC读写器,同样的,蓝牙接收器可具体为一体化终端机或带蓝牙功能的手机或带蓝牙功能的平板电脑,NFC读写器可具体为一体化终端机或带NFC功能的手机或带NFC功能的平板电脑。

本实施例提供的婴儿专用尿不湿,其尿不湿主体中的镁水电池与无线信号发射装置,利用镁水电池遇水湿润便会产生直流电的原理,使之作为传感器使用,以感知婴儿是否尿湿,再通过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与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无线通信连接,以使得随身携带该无线信号接收装置的监护人员可及时获知婴儿的尿湿状况。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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