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气式约束手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89178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器械,尤其涉及一种充气式约束手套。



背景技术:

临床工作中约束带的使用对象主要针对有自杀、自伤、极度兴奋冲动、明显攻击行为、意识不清、谵妄躁动的精神障碍及神经功能异常的患者。为确保医疗护理安全,防止此类患者发生坠床、拔管、伤害他人或自伤,保证治疗、护理得以实施,约束带的使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临床上,护士在使用约束带的过程中,若约束较松患者容易挣脱,约束过紧又容易造成约束处皮肤及机体组织的血运障碍,导致感觉异常、关节功能障碍,甚至局部组织的缺血缺氧和坏死。目前所使用的封闭式约束手套透气功能差,且对于需长期使用约束手套的患者,难以保障局部皮肤的清洁干燥;不论哪一种因素,都能成为患者安全管理的高危因素。

综上,目前要解决的技术问题:1、简单快捷,安全有效的调节局部约束处皮肤的压力;2、避免皮肤摩擦造成的皮损; 3、避免双手关节功能障碍及手指活动异常; 4、在不解除约束的情况下,能观察患者局部组织的血运情况并进行皮肤的清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充气式约束手套。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充气式约束手套,包括连为一体的手腕约束套和手掌约束套;所述手腕约束套为圆筒状,其侧壁为具有空腔的气囊;所述手腕约束套上设置有进气口;所述手腕约束套为透明状;所述手掌约束套为喇叭状圆筒,其与手腕约束套连接一端相较于另一端窄;手腕约束套上设置有约束系带。

作为优选项:所述进气口处设置有气孔管与气孔接口;气孔管位于手腕约束套内,气孔接口通过气孔管与手腕约束套相通。

作为优选项:所述气孔接口上设置有控制阀。

作为优选项:所述手掌约束套的材料为硅胶或棉或布。

作为优选项:所述手掌约束套手指端处沿其长度方向设置有活扣。

作为优选项:所述手腕约束套材料为硅胶。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1、保障了患者的安全管理,医护人员易于接受;

2、舒适安全,在可见的、不解除约束的情况下有效的调节局部约束处皮肤的压力,避免皮肤摩擦造成的皮损,避免双手关节功能障碍及手指活动异常且易于清洗,患者及家属易于接受;

3、操作简单易行,降低护士劳动时间成本;

4、有效解决临床约束失败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有效方式做进一步说明:

在图1中,一种充气式约束手套,包括连为一体的手腕约束套1和手掌约束套2;手腕约束套1为圆筒状,其侧壁为具有空腔的气囊;手腕约束套1上设置有进气口3;手腕约束套1为透明状;手掌约束套2为喇叭状圆筒,其与手腕约束套1连接一端相较于另一端窄;手腕约束套1上设置有约束系带7。

本实用新型中进气口3处设置有气孔管8与气孔接口4;气孔管8位于手腕约束套1内,气孔接口4通过气孔管8与手腕约束套1相通。

本实用新型中气孔接口4上设置有控制阀5。

本实用新型中手掌约束套2的材料为硅胶或棉或布。

本实用新型中手掌约束套2手指端处沿其长度方向设置有活扣6。

本实用新型中手腕约束套1材料为硅胶。

本实用新型中包括手腕约束套和手掌保护套,手腕约束套和手掌保护套为连接整体;手腕约束套为一腔隙状圆筒,由透明硅胶材质制作,侧壁设有充气腔,所述充气腔为封闭式内环状,手腕约束套设有气孔管与气孔接口,气孔接口位于手腕约束套表面,与临床医用注射器(10ml或20ml)相匹配,所述气孔管位于充气腔内与气孔接口连接,气孔接口内为阀门设计,使注入充气腔内的气体或水不外漏;所述手掌保护套为一前窄后宽的喇叭状圆筒,由硅胶、布、棉及其它等柔软材质制作,其开口近手指端设有活扣,通过活扣的开合可使手掌保护套变成半封闭式或开放式的结构。

本实用新型在未使用状态下,手腕约束套的充气腔是处于非充盈的状态;当使用时将患者手掌置于手掌保护套内,根据患者手掌大小扣上活扣,保持手掌适度活动空间,需要对患者手部进行清洗时,解开活扣,即可从开口处对手部进行清洗;接着可用注射器通过气孔接口向手腕约束套的充气腔注入空气或水,使手腕约束套充盈,可增加与皮肤的接触面积和压力,进而加大约束处与皮肤的摩擦力,当需要调整约束力的时候也可以使用注射器通过气孔接口回抽空间内的空气,调节其充盈状态,从而控制摩擦力的大小,上述冲入与回抽过程进行前后需通过阀门的开合控制;最后将约束系带系于床栏等地方固定。可间隔2小时回抽一次手腕约束套内的气体或水。

尽管本说明书较多地使用了1 手腕约束套、2手掌约束套、3进气口、4气孔接口、5控制阀、6活扣、7约束系带、8气孔管等术语,但并不排除 使用其他术语的可能性。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更方便的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本质,把它 们解释成任何一种附加的限制都是与本实用新型精神相违背的。

应当理解的是,本说明书未详细阐述的部分均属于现有技术。

应当理解的是,上述针对较佳实施例的描述较为详细,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是对本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 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以做出替换或变形,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 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请求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