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8277阅读:69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属于竹鼠养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竹鼠,属竹鼠科、竹鼠属。以竹子、芒草、植物茎秆等为食。因吃竹而得名。此为野生物种十分珍贵,全世界共计有3属6种:非洲竹鼠属2种(东非的特有种)、竹鼠属3种、小竹鼠属1种(亚洲特有,见于中国中南部,如湖南省郴州地区),在中国有1属3种。栖息于非洲东部和亚洲南部的热带与亚热带森林、灌丛和竹林中。它体大肉多,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毛皮绒厚柔软,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药用价值。在中国已被大规模养殖,已成为具有经济效益的养殖产业之一。

竹鼠养殖过程中由于竹鼠死亡等原因,需要对竹鼠窝进行消毒处理,目前大都采用消毒液进行消毒,这容易造成消毒液残留,给竹鼠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该消毒装置采用紫外消毒灯,消毒效果好,同时可自动化程度高。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方案实现: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其包括主体板、控制器和内置电源,所述主体板的上端设有提手,所述控制器和所述内置电源均设置在所述主体板的内部,所述主体板的下端设有两个紫外消毒灯,分别是外室紫外消毒灯和内室紫外消毒灯,所述外室紫外消毒灯和所述内室紫外消毒灯分别通过电触连接块连接到所述主体板上,所述电触连接块电连接到所述内置电源和所述控制器,所述主体板的下端边缘处设有一圈橡胶胶条。

所述主体板的上端设有消毒指示灯,所述消毒指示灯电连接到所述控制器。

所述控制器上设有控制触摸屏。

所述控制触摸屏与所述主体板的上端在同一水平面上。

所述主体板尺寸与竹鼠养殖笼的尺寸大小相同。

所述外室紫外消毒灯的体积大于所述内室紫外消毒灯。

所述外室紫外消毒灯与所述内室紫外消毒灯所在的位置与竹鼠养殖笼的外室和内室的位置相对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采用紫外消毒灯对竹鼠养殖窝进行消毒,设有内室紫外消毒灯、外室紫外消毒灯分别针对内室、外室进行消毒,消毒效果好,且不会造成后续不利影响;

2、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设有内置电源,极大的提高的使用的便捷性;

3、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的自动化程度高,可设置消毒时间,并且通过消毒指示灯提示是否达到消毒时间;

4、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设有一圈橡胶胶条,以保证消毒过程中的严密性,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的正视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主体板,2为控制器,3为内置电源,4为提手,5为外室紫外消毒灯,6为内室紫外消毒灯,7为电触连接块,8为橡胶胶条,9为消毒指示灯,10为控制触摸屏。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3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不局限所述内容。

其中相同的零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且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率,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为了清楚,不描述实际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详细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结构,因为它们会使本发明由于不必要的细节而混乱,应当认为在任何实际实施例的开发中,必须做出大量实施细节以实现开发者的特定目标,例如按照有关系统或有关商业的限制,由一个实施例改变为另一个实施例,另外,应当认为这种开发工作可能是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仅仅是常规工作。

一种用于竹鼠养殖的消毒装置,其包括主体板1、控制器2和内置电源3,主体板1的上端设有提手4,控制器2和内置电源3均设置在主体板1的内部,主体板1的下端设有两个紫外消毒灯,分别是外室紫外消毒灯5和内室紫外消毒灯6,外室紫外消毒灯5和内室紫外消毒灯6分别通过电触连接块7连接到主体板1上,电触连接块7电连接到内置电源3和控制器2,主体板1的下端边缘处设有一圈橡胶胶条8,主体板1的上端设有消毒指示灯9,消毒指示灯9电连接到控制器2,控制器2对外室紫外消毒灯5、内室紫外消毒灯6和消毒指示灯9的控制属于现有公知技术,其内部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控制器2上设有控制触摸屏10,控制触摸屏10与主体板1的上端在同一水平面上,主体板1尺寸与竹鼠养殖笼的尺寸大小相同,外室紫外消毒灯5的体积大于内室紫外消毒灯6,外室紫外消毒灯5与内室紫外消毒灯6所在的位置与竹鼠养殖笼的外室和内室的位置相对应。

尽管已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列举,应当理解,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对上述实施例做出修改或者采用等同的替代方案,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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