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注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35510阅读:451来源:国知局
静脉注射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静脉注射装置。



背景技术:

在临床上,病人在注射药物过程中,根据不同病情需要注射不同的药物,在注射的药物中,部分药物之间会产生化学反应,使得药物的药效大大降低,因此一般需要在再次注射药物之前对输液导管进行冲洗,目前通常使用的静脉注射装置只包括静脉注射针和导流管,导流管的末端设有连接头,这样的结构导致在进行冲洗时会有部分空气进入患者血液中,从而给患者带来额外的痛苦甚至给患者带来生命危险,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静脉注射装置,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清洗一次性静脉注射针的连接装置,以解决目前冲洗导流管有空气进入患者血液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静脉注射装置,包括导流管、依次设置在所述导流管前端的第一止流夹和静脉注射针,还包括与所述导流管后端连通的冲洗管,在所述冲洗管上设有排气装置,所述排气装置包括与冲洗管连通的排气管。

进一步地,所述排气管为软管,其上设有第二止流夹。

进一步地,在排气管上开有排气孔,在排气管的后端设有一端插入排气管且可在排气管内移动的调节件,所述调节件可从排气管内侧堵住或打开所述排气孔,在排气管外侧设有可以移动的保护套,所述保护套可从排气管外侧堵住或打开所述排气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静脉注射装置,包括导流管、依次设置在所述导流管前端的第一止流夹和静脉注射针,还包括与所述导流管后端连通的冲洗管,在所述冲洗管上设有排气装置,所述排气装置包括与冲洗管连通的排气管。该结构的静脉注射装置,在进行导流管冲洗时,可排尽导流管内可能存在的气体,从而避免给患者带来额外的痛苦甚至给患者造成生命危险,使用方便、安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A部位放大示意图;

1-静脉注射针、2-导流管、3-第一止流夹、4-冲洗管、5-排气装置、6-肝素帽、51-排气管、52-第二止流夹、521-调节件、522-放气孔、523-保护套。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如图1所示:一种静脉注射装置,包括导流管2、依次设置在所述导流管前端的第一止流夹3和静脉注射针1,导流管2连接静脉注射针1和肝素帽5,导流管上设有第一止流夹;在导流管后端连通的冲洗管4,冲洗管上设有排气装置5,排气装置包括排气管51和第二止流夹52。

在本实施例中,冲洗导流管时,在清洗装置安装在冲洗管上前,第一止流夹处于夹紧状态,打开第二止流夹,冲洗盐水在外力作用下进入冲洗管道,由于导流管内充满了液体,在肝素帽的密封作用和第一止流夹处于夹紧状态的作用下,冲洗管内的气体从排气管51处排出,当盐水从排气管流出时,表明冲洗管内的气体完全被放出,此时导流管和冲洗管内没有空气,然后夹紧第二止流夹,打开第一止流夹,盐水在外力作用下通过导流管并对导流管进行冲洗,盐水将清洗后的液体一并输送出导流管,导流管冲洗完毕。

参考图2并结合图3,在本实施例中,在排气管51上开有排气孔522,排气孔使排气管内外导通,在排气管的后端设有一端插入排气管且可在排气管内移动的调节件521,调节件可从排气管内侧堵住或打开排气孔,调节件上设有用于堵住排气管的连接杆,该连接杆为弹性材料,连接杆插入排气管后形成密封结构,在排气管外边面设有可以移动的保护套523,保护套可从排气管外侧堵住或打开所述排气孔,保护套可以保护排气管,并且在正常输液时,配合调节件的内侧封堵形成双重保护,保证空气不会进入管内。

在本实施例中,冲洗导流管时,在清洗装置安装在清洗导管上前,第一止流夹处于夹紧状态,冲洗盐水在外力作用下流入冲洗管,调节件从排气管移出,并移动保护套,此时,排气孔使外界和排气管处于导通状态,由于导流管内充满了液体,在肝素帽的密封作用和第一止流夹处于夹紧闭状态的作用下,盐水逐步流入,冲洗管内的空气受手的压力和压强作用充分的从排气孔排出,当盐水从排气流出时,表明冲洗管内的气体完全被放出,此时导流管和冲洗管内没有空气,然后移动保护套封堵排气孔并将调节件向里拧紧并打开第一止流夹,盐水在外力作用下通过导流管并对导流管进行冲洗,盐水将清洗后的液体一并输送出导流管,导流管清洗完毕。

作为上述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调节件521为与排气管螺纹配合的调节螺钉,这样设置方便调节。

由以上实施例可见,该结构的静脉注射装置,在进行导流管冲洗时,可排尽导流管内可能存在的气体,从而避免给患者带来额外的痛苦甚至给患者造成生命危险,使用方便、安全。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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