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艾灸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7421阅读:587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艾灸技术,尤其是涉及一种艾灸贴。



背景技术:

艾灸也称为艾灸疗法,是用艾叶制成的艾灸材料产生的艾热刺激体表穴位或特定部位,通过激发经气的活动来调整人体紊乱的生理生化功能,从而达到防病治病目的的一种治疗方法。传统艾灸治疗时一般通过艾条燃烧进行,即通过点燃的艾条,对准需要灸的穴位或患处距离皮肤2-3厘米处进行熏烤,使该穴位有温热而无灼痛的感觉,灸后不烧伤皮肤、不留痕。主要观察标准是皮肤潮红。皮肤所能承受的温度在50-70℃之间,艾灸时间一般是5-30分钟,因人而异,上述方法需要医务人员或患者长时间手持艾条,操作难度大、可控制性差,不利于提高艾灸效果。因此,市场上出现了艾灸贴贴覆于穴位进行艾灸的方法,该方法操作简单,可控制性好,但是这类艾灸贴结构较为复杂,成本高,艾灸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术不足,提出一种艾灸贴,解决现有技术中艾灸贴结构复杂、成本高、艾灸效果差的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提供一种艾灸贴,包括层叠设置的托玛琳发热层和粘贴层,嵌设于所述托玛琳发热层与所述粘贴层之间的艾绒层,及包覆于所述托玛琳发热层外表面的隔热层;所述粘贴层上设置有一艾灸孔,所述艾绒层一侧抵接于所述艾灸孔、另一侧穿过所述隔热层并抵接于所述托玛琳发热层。

优选的,所述艾绒层上均匀设置有多个分散孔。

优选的,所述艾灸孔内同轴设置有一网状隔离层。

优选的,所述粘贴层、托玛琳发热层和艾绒层均为圆形并同轴设置,且所述粘贴层、托玛琳发热层和艾绒层的外径依次减小。

优选的,所述粘贴层的外径为60mm,所述托玛琳发热层的外径为50mm,所述艾绒层的外径为25mm。

优选的,所述托玛琳发热层的厚度为3~4mm,所述艾绒层的厚度为1.5~2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粘贴层将托玛琳发热层和艾绒层贴覆于艾灸处,托玛琳发热层产生的热量使艾绒层内有效成分形成蒸汽被人体吸收,其有利于提高艾灸效果,而且设置隔热层有利于减少托玛琳发热层产生的热量的分散浪费,其提高了托玛琳发热层产生的热量的利用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艾灸贴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艾灸贴,包括层叠设置的托玛琳发热层1和粘贴层2,嵌设于所述托玛琳发热层1与所述粘贴层2之间的艾绒层3,及包覆于所述托玛琳发热层1外表面的隔热层4;所述粘贴层2上设置有一艾灸孔21,所述艾绒层3一侧抵接于所述艾灸孔21、另一侧穿过所述隔热层4并抵接于所述托玛琳发热层1。

具体使用时,通过粘贴层2将艾灸贴固定于人体穴位或艾灸处,托玛琳发热层1产生热量使嵌设于托玛琳发热层1和粘贴层2之间的艾绒层3中有效成分形成蒸汽,进而被人体吸收以达到艾灸效果。而且,艾绒层3的有效成分可直接由艾灸孔21被人体吸收,其有利于热量的传递和有效成分的传递,继而提高艾灸效果。其中,本实施例所述托玛琳发热层1本身可产生远红外线和负离子,其可进一步的对人体进行治疗。

由于托玛琳发热层1发热量相对较小,为了避免其发热能量的散失,本实施例所述托玛琳发热层1外表面包覆有一隔热层4,其一方面可避免热量散热,保证托玛琳发热层1产生的热量对艾绒层3进行加热,另一方面避免托玛琳发热层1产生的负离子的散失。

其中,为了便于艾绒层3内有效成分的分散,提高人体人体的吸收效率,本实施例所述艾绒层3上均匀设置有多个分散孔31,使艾绒层3内的有效成分可通过分散孔31快速向人体输送。

而为了避免艾绒层3的损失,本实施例所述艾灸孔21内同轴设置有一网状隔离层5,其可避免艾绒层3损失,也不影响艾绒层3内有效成分的传递。

具体设置时,所述粘贴层2、托玛琳发热层1和艾绒层3均为圆形并同轴设置,且所述粘贴层2、托玛琳发热层1和艾绒层3的外径依次减小,也可将网状隔离层5设置为与艾绒层3的外径相同,从而便于能量的输送传递。具体的,所述粘贴层2的外径为60mm,所述托玛琳发热层1的外径为50mm,所述艾绒层3的外径为25mm。而为了使托玛琳发热层1产生的热量较好的作用于艾绒层3,可将所述托玛琳发热层1的厚度设置为3~4mm,而艾绒层3的厚度设置为1.5~2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粘贴层将托玛琳发热层和艾绒层贴覆于艾灸处,托玛琳发热层产生的热量使艾绒层内有效成分形成蒸汽被人体吸收,其有利于提高艾灸效果,而且设置隔热层有利于减少托玛琳发热层产生的热量的分散浪费,其提高了托玛琳发热层产生的热量的利用率。

以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所做出的各种其他相应的改变与变形,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