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控制中药加工水分的润药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7885阅读:459来源:国知局
一种控制中药加工水分的润药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控制中药加工水分的润药机。



背景技术:

目前,国家药典里面有规定,药材在切制前,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润使其柔软,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现有的方法是将药材放置于水中浸泡,这样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而且经过浸泡的药材含水量太大,导致药材的有效成分流失严重,影响了中药的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控制中药加工水分的润药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软化药材含水率低、软化效果好、软化速度快,避免有效成份流失等优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控制中药加工水分的润药机,包括智能控制装置、箱体、加热管、物料室和水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顶部安装有智能控制装置,且智能控制装置上从左到右依次设置有显示屏、按键和开关,所述物料室安装在智能控制装置下方,且物料室上安装有密封仓门,所述物料室上方从左到右依次安装有温度检测装置、加热管和压力检测装置,所述物料室右侧安装有水箱,且水箱通过水泵与加热器连接,所述加热器与上方雾化泵连接,且雾化泵与物料室连接,所述物料室左侧从上到下依次安装有真空泵、减压阀和排污阀,且真空泵左侧与排气管连接。

优选的,所述真空泵安装在支撑板上,且支撑板分别与箱体和物料室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水箱右侧设置有注水口,且注水口上安装有密封盖。

优选的,所述物料室是圆筒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具有软化药材含水率低、软化效果好、软化速度快,避免有效成份流失等优点,圆筒形物料室的有效容积率达99%,根据气体具有强力地穿透性的特点,将处于高真空下的药材通入水蒸汽,水分即刻充满所有空间,使药材在低含水量的情况下,快速、均匀软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智能控制装置;2-真空泵;3-排气管;4-支撑板;5-密封仓门;6-箱体;7-减压阀;8-排污阀;9-温度检测装置;10-加热管;11-显示屏;12-按键;13-开关;14-压力检测装置;15-雾化泵;16-加热器;17-水泵;18-物料室;19-注水口;20-水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控制中药加工水分的润药机,包括智能控制装置1、箱体6、加热管10、物料室18和水箱20,箱体6顶部安装有智能控制装置1,且智能控制装置1上从左到右依次设置有显示屏11、按键12和开关13,物料室18安装在智能控制装置1下方,且物料室18上安装有密封仓门5,物料室18上方从左到右依次安装有温度检测装置9、加热管10和压力检测装置14,物料室18右侧安装有水箱20,且水箱20通过水泵17与加热器16连接,加热器16与上方雾化泵15连接,且雾化泵15与物料室18连接,物料室18左侧从上到下依次安装有真空泵2、减压阀7和排污阀8,且真空泵2左侧与排气管3连接,真空泵2安装在支撑板4上,且支撑板4分别与箱体6和物料室18固定连接,水箱20右侧设置有注水口19,且注水口19上安装有密封盖,物料室18是圆筒形。

工作原理:使用时,打开密封仓门5,将需要浸润的药物放入物料室18,关闭密封仓门5,打开开关13,通过智能控制装置1上的按键12设置浸润时间和温度,智能控制装置1通过导线启动真空泵2使物料室18内呈真空状态,在启动水泵17、加热器16和雾化泵15,根据气体具有强力地穿透性的特点,将处于高真空下的药材通入水蒸汽,水分即刻充满所有空间,使药材在低含水量的情况下,快速、均匀软化,温度检测装置9将物料室18内温度信号通过导线传递给智能控制装置1,智能控制装置1通过导线控制加热器16调节温度,使物料室18内处于恒温状态,压力检测装置14将物料室18内压力信号通过导线传递给智能控制装置1,智能控制装置1通过导线控制减压阀7使物料室18内处于恒压状态,药材浸润完毕,取出药材,对物料室18进行清洗,打开排污阀8,排出污水,再打开加热管10,对物料室18内多余水分进行烘干。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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