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轻弹透气型背部矫正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34154阅读:324来源:国知局
一种轻弹透气型背部矫正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矫正带,尤其涉及一种轻弹透气型背部矫正带。



背景技术:

儿童到青少年至成年在成长过程中,常因为坐姿或者走路的姿势不正确,而造成弯腰驼背或者含胸的情况发生,由于这和长期的不良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有关,因此一般需要借助辅助设备来帮助恢复。此外,人们在意外事故或者其他情况下发生背部受伤时也需要通过相应的矫正装置来进行康复治疗。在众多的背部矫正装置中,矫正带由于具有使用方便且随时穿戴进行矫正的效果而受到了人们的青睐。但目前市面上的矫正带大多结构简单,具有结构设计不合理的缺陷,不仅对肩部的矫正效果差,而且长期使用易变形,从而影响人们的穿戴舒适度以及使用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轻弹透气型背部矫正带。

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轻弹透气型背部矫正带,它包括主体、肩带、背带;主体分为上部主体、下部主体;上部主体的外侧下端均向内侧倾斜后与下部主体弧形连接;下部主体为长方型;下部主体的前侧面左端设置有粘合贴勾面、后侧面的左右两端均设置有粘合贴毛面;

上部主体的上端中间向下凹陷形成凹槽;凹槽的下端设置有多根竖支撑条;竖支撑条的下端与下部主体的下端相平齐;下部主体的背面横向设置有腰带;腰带的两端分别固定在相邻的粘合贴毛面上;

上部主体的上端两侧均设置有连接部;连接部的上端均设置有肩带;肩带均向外侧下端延伸后再内折与固定带相连接;固定带设置于上部主体的中间两侧;肩带与上部主体之间均开设有供手臂伸入的开孔;

固定带之间设置有横支撑条;横支撑条设置于上部主体的背面;上部主体的背面设置有背带;背带为X型,背带的下端分别向下部主体的左右两侧延伸后与腰带的两端相固定。

主体、肩带的外沿均缝制有包边;包边的宽度为0.5~1cm。主体包括内层面、外层面、填充层;填充层设置于内层面和外层面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计合理,通过设置肩带和背带,可以有效加强对后背的拉伸力,从而达到矫正驼背的目的;横、竖支撑条的设置不仅使力量均衡,受力平稳并集中,还可以有效起到支撑作用,防止长时间使用后变形;此外,本实用新型与人体的接触面积小,具有轻弹透气的功能,穿戴舒适度高,实用性较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平铺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围合起来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反面平铺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围合起来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部主体;2、下部主体;3、肩带;4、粘合贴勾面;5、粘合贴毛面;6、连接部;7、背带;8、腰带;9、竖支撑条;10、包边;11、固定带;12、开孔;13、横支撑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它包括主体、肩带3、背带7;主体包括内层面、外层面、填充层;填充层设置于内层面和外层面之间。主体分为上部主体1、下部主体2;为了与人体背部曲线贴合的更好,上部主体1的外侧下端均向内侧倾斜后与下部主体2弧形连接;下部主体2为长方型;下部主体2的前侧面左端设置有粘合贴勾面4、后侧面的左右两端均设置有粘合贴毛面5;下部主体2通过粘合贴勾面4和粘合贴毛面5相粘贴而围合起来。

上部主体1的上端中间向下凹陷形成凹槽;凹槽的下端设置有多根竖支撑条9,可以加强对背部的支撑力和定型效果;竖支撑条9的下端与下部主体2的下端相平齐;下部主体2的背面横向设置有腰带8;腰带8的两端分别固定在相邻的粘合贴毛面5上;

上部主体1的上端两侧均设置有连接部6;连接部6的上端均设置有肩带3;肩带3均向外侧下端延伸后再内折与固定带11相连接;固定带11设置于上部主体1的中间两侧;肩带3与上部主体1之间均开设有供手臂伸入的开孔12;

固定带11之间设置有横支撑条13,同样起到加强背部支撑力和定型效果的作用;横支撑条13设置于上部主体1的背面;为了使其支撑效果和支撑力度更加均衡,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是横、竖支撑条同步设置,使力量均衡,受力平稳并集中。后背可以采用软、硬骨支撑,例如塑料条、软性金属条或其他软材质。

上部主体1的背面设置有背带7;背带7为X型,背带7的下端分别向下部主体2的左右两侧延伸后与腰带8的两端相固定。背带7、腰带8为双拉式综合拉贴,可以使背部向后的拉力更强,并使穿戴更舒适,贴合度更好。主体、肩带3的外沿均缝制有包边10;包边10的宽度为0.5~1cm,外观精致大方。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肩带和背带,可以有效加强对后背的拉伸力,从而达到矫正驼背的目的;横、竖支撑条的设置不仅使力量均衡,受力平稳并集中,还可以有效起到支撑作用,防止长时间使用后变形,增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寿命,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以及市场应用价值。

上述实施方式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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