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胸腔穿刺输液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84467阅读:633来源:国知局
一种胸腔穿刺输液椅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辅助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胸腔穿刺输液椅。



背景技术:

在呼吸内科的临床工作中,胸腔穿刺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操作。它操作简单,患者痛苦较小,可以起到诊断和治疗作用。当患者胸腔内积液较多时或者是气胸病人,可以通过抽液或抽气,减轻胸腔内压迫症状。一般胸腔积液穿刺点常选择:肩胛或腋后线7~8 肋间;必要时可选腋中线6~7 肋间;腋前线第5~6 肋间。大多数医院呼吸内科进行胸腔穿刺操作时均让患者反坐在普通靠背椅上,两前臂置于椅背上,前额伏于前臂上,目的是使患者肋间隙增宽,利于穿刺,由于普通靠背椅的椅座不能调节高度,椅背有一定宽度,导致双上、下肢在操作过程中均感到不适,体位难以保持不变(尤其年老、体弱者),不利于操作的顺利进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不仅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而且减轻患者非操作部分带来的不适,帮助其较长时间内保持正确体位不变化的胸腔穿刺输液椅。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胸腔穿刺输液椅,包括盘型底座,设于所述盘型底座上表面的伸缩杆一和伸缩杆二,设于所述伸缩杆一顶端的座椅,以及设于所述伸缩杆二顶端的托盘;所述座椅底部固定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与所述伸缩杆一顶端通过销钉固定连接,在所述托盘上固定有输液杆,在所述输液杆顶端设有输液挂钩,在所述伸缩杆一下段上设有两脚踏杆,在所述脚踏杆上套有防滑层,其中通过伸缩杆一便于调节座椅高度,通过伸缩杆二来调节托盘的高度,利于不同身高的患者调整舒适坐姿,且患者两手臂支撑在托盘上,利于患者(尤其年老、体弱者)穿刺时达到并保持最佳体位,同时减轻患者非操作部分带来的不适,帮助其较长时间内保持正确体位不变化,当不需要使用该胸腔穿刺输液椅时,将所述连接杆向内侧旋转并与所述伸缩杆一顶端调整为90°,并通过销钉固定连接,座椅收缩放入托盘下方。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托盘两侧设有护栏,防止两侧手臂滑出托盘。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托盘上设有物品放置槽,用于放置应急护理用品(比如敷贴、止血贴等)。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托盘上设有用于固定输液杆的圆形插槽,根据需要可以及时插上输液杆进行输液,不需要输液时也可以取下。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座椅上表面设有防压疮层,提高座椅的舒适度,防止患者久坐后生成压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盘型底座周侧设有四个刹车滚轮,便于移动。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伸缩杆一便于调节座椅高度,通过伸缩杆二来调节托盘的高度,利于不同身高的患者调整舒适坐姿,且患者两手臂支撑在托盘上,利于患者(尤其年老、体弱者)穿刺时达到并保持最佳体位,同时减轻患者非操作部分带来的不适,帮助其较长时间内保持正确体位不变化,防止患者由于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或穿刺过程中疼痛而身体下滑跌倒;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于托盘上的输液杆,便于在穿刺过程中或结束后进行输液。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未使用下状态图;

其中:1盘型底座,2伸缩杆一,3伸缩杆二,4座椅,5托盘,6连接杆,7销钉,8输液杆,9输液挂钩,10脚踏杆,11防滑层,12护栏,13物品放置槽,14圆形插槽,15防压疮层,16刹车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参照图1-3所示,一种胸腔穿刺输液椅,包括盘型底座1,设于盘型底座1上表面的伸缩杆一2和伸缩杆二3,设于伸缩杆一2顶端的座椅4,以及设于伸缩杆二3顶端的托盘5;座椅4底部固定有连接杆6,连接杆6与伸缩杆一2顶端通过销钉7固定连接,在托盘5上固定有输液杆8,在输液杆8顶端设有输液挂钩9,在伸缩杆一2下段上设有两脚踏杆10,在脚踏杆10上套有防滑层11,其中通过伸缩杆一2便于调节座椅4高度,通过伸缩杆二3来调节托盘5的高度,利于不同身高的患者调整舒适坐姿,且患者两手臂支撑在托盘5上,利于患者(尤其年老、体弱者)穿刺时达到并保持最佳体位,同时减轻患者非操作部分带来的不适,帮助其较长时间内保持正确体位不变化,当不需要使用该胸腔穿刺输液椅时,将连接杆6向内侧旋转并与伸缩杆一2顶端调整为90°,并通过销钉7固定连接,座椅4收缩放入托盘5下方。

本实用新型在托盘5两侧设有护栏12,防止两侧手臂滑出托盘5,在托盘5上设有物品放置槽13,用于放置应急护理用品(比如敷贴、止血贴等),在托盘2上设有用于固定输液杆8的圆形插槽14。

本实用新型在座椅4上表面设有防压疮层15,提高座椅4的舒适度,防止患者久坐后生成压疮,在盘型底座1周侧设有四个刹车滚轮16,便于移动。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