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催眠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6469阅读:697来源:国知局
心理催眠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心理催眠装置。



背景技术:

心理学老师在给学生做心理辅导时,经常会用到催眠装置。中国专利201620213452.2公开了一种心理学催眠装置,装置的高度和距离可以调节,方便实验的进行,同时,摆球的摆长可根据需求进行调节,适用于不同情况,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支撑筒体有两个,分别固定在安装底座的左右两端,两个紧定螺栓分别设置在两个支撑筒体的上端,两个伸缩杆分别设置在两个支撑筒体的内部,并且位于支撑筒体的顶端,水平支撑杆通过固定螺栓固定在伸缩杆的顶端,固定螺栓有两个,分别连接在水平支撑杆的左右两端,距离调节杆固定在水平支撑杆的中间,位置调节套、连接片和位置固定套均依次由内向外设置在距离调节杆上,穿线孔设置在连接片的下端,摆线固定在穿线孔上,摆球连接在摆线的末端。该实用新型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装置的高度调节起来不方便;2、放置于不平坦的桌面时,容易发生倾倒。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高度调节方便、避免发生倾倒、实用性强的心理催眠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心理催眠装置,包括底板、设置在所述底板顶部的两根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顶部固定有横杆,所述横杆的底部通过线体悬挂有摆球,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包括固定在所述底板顶部的支撑筒体、顶端与所述横杆连接的升降柱,所述支撑筒体的内腔中滑动设置有滑动座,所述滑动座的顶部固定有固定柱,所述升降柱的底端延伸至所述支撑筒体内并与所述固定柱连接,所述固定柱的外壁固定有条形板,所述条形板的外壁设置有齿槽,所述齿槽上啮合有上齿轮和下齿轮,所述上齿轮的中心处固定有延伸至所述支撑筒体外的转动轴,所述转动轴的端头固定有上旋转钮,所述下齿轮中心处固定有延伸至所述支撑筒体外的螺纹杆,所述螺纹杆的端头固定有下旋转钮,所述螺纹杆与所述支撑筒体的外壁螺纹滑配合连接;所述底板的底部各个角处分别固定有一高度可调的支脚。

优选地,上述的心理催眠装置,其中所述支脚包括固定在所述底板底部的竖直轴,所述竖直轴的外壁设置有外螺纹,所述外螺纹上通过螺纹滑配有一螺母,所述螺母的底部两侧分别焊接有一支板。

优选地,上述的心理催眠装置,其中所述支板的底部固定有防滑板,所述防滑板的底部均匀的设置有防滑槽。

优选地,上述的心理催眠装置,其中所述支撑筒体的顶部固定有端盖,所述升降柱的底端穿过所述端盖并与所述端盖滑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主要体现在:转动下旋转钮可使得下齿轮与齿槽分离或者啮合,当下齿轮与齿槽啮合时,可以起到锁紧的作用,避免了条形板自行向下移动;当下齿轮与齿槽分离时,转动上旋转钮可以带动上齿轮转动,带动条形板上下移动,进而带动升降柱上下运动,这就实现了支撑柱的高度调节,使用起来方便;底板的底部各个角处分别固定有一高度可调的支脚,因此可以调节各个支脚的高度使得底板保持水平,避免了本实用新型在桌面不平坦的情况下发生倾倒。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支撑柱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支脚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防滑板的仰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地详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如图1、2、3、4所示,心理催眠装置,包括底板1、设置在底板1顶部的两根支撑柱2,支撑柱2的顶部固定有横杆3,横杆3的底部通过线体31悬挂有摆球32。

支撑柱2包括焊接在底板1顶部的支撑筒体21、顶端与横杆3连接的升降柱22,支撑筒体21的内腔中滑动设置有滑动座23,滑动座23的顶部固定有固定柱24,升降柱22的底端延伸至支撑筒体21内并与固定柱24连接,固定柱24的外壁固定有条形板25,条形板25的外壁设置有齿槽26,齿槽26上啮合有上齿轮27和下齿轮28,上齿轮27的中心处固定有延伸至支撑筒体21外的转动轴29,转动轴29的端头固定有上旋转钮30,下齿轮28中心处固定有延伸至支撑筒体21外的螺纹杆41,螺纹杆41的端头固定有下旋转钮42,螺纹杆41与支撑筒体21的外壁螺纹滑配合连接。

底板1的底部各个角处分别固定有一高度可调的支脚5,支脚5包括焊接在底板1底部的竖直轴51,竖直轴51的外壁设置有外螺纹52,外螺纹52上通过螺纹滑配有一螺母53,螺母3的底部两侧分别焊接有一支板54,这样设计结构简单,用户转动螺母53即可实现支脚5的高度调节,使用起来方便。支板54的底部固定有防滑板55,防滑板55的底部均匀的设置有防滑槽56,防滑槽56增大了防滑板55与桌面之间的摩擦力。

其中支撑筒体21的顶部焊接有端盖50,升降柱22的底端穿过端盖50并与端盖50滑动连接,这样设计防止了升降柱22晃动。

当然,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非因此即局限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图式内容所为之简易修饰及等效结构变化,均应同理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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