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46730阅读:31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农业养殖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



背景技术:

猪丹毒是猪丹毒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其主要特征为高热、急性败血症、皮肤疹块(亚急性)、慢性疣状心内膜炎及皮肤坏死与多发性非化脓性关节炎(慢性)。目前集约化养猪场比较少见,但仍未完全控制。本病呈世界性分布。猪丹毒杆菌是一种革兰 氏阳性菌,具有明显的形成长丝的倾向。本菌为平直或微弯纤细小杆菌,大小为 0.2~0.4 微米×0.8~2.5 微米。在病料内的细菌,单在、成对或成丛排列,在白细胞内一般成丛存在,在陈旧的肉汤培养物内和慢性病猪的心内膜疣状物中,多呈长丝状,有时很细。本菌对 盐腌、火熏、干燥、腐败和日光等自然环境的抵抗力较强。

目前预防和治疗猪丹毒药物为青霉素类(阿莫西林)、头孢类(头孢噻呋钠)。但是西药的副作用比较大,而且西药在治疗时只对单一的病症或者一类病症有明显的疗效,对于一些病症较多的疾病,疗效不太明显,常常需要开很多的西药,价格较高;很多中药在治疗猪丹毒时主要从抗菌、抗炎、清热解毒,活血消斑等多方面对机体进行调节。与抗生素相比,中药非单纯的抗菌。中药多数来源于天然植物,其成分复杂,使细菌不易产生耐药性,也不易造成药物残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

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按重量份计包括,牛蒡子10-16份、生地10-16份、金银花6-10份、大青叶6-10份、龙胆草8-16份、赤芍8-16份、甘草20-30份、犀角6-8份、茵陈4-8份、石斛6-8份、蛋氨酸4-6份和苏氨酸6-8份。

优选的,按重量份计包括,牛蒡子12-14份、生地12-14份、金银花7-10份、大青叶7-10份、龙胆草10-16份、赤芍10-16份、甘草22-28份、犀角7-8份、茵陈5-8份、石斛5-8份、蛋氨酸5-6份和苏氨酸5-8份。

优选的,按重量份计包括,牛蒡子13份、生地13份、金银花8份、大青叶8份、龙胆草12份、赤芍12份、甘草25份、犀角7份、茵陈6份、石斛7份、蛋氨酸5份和苏氨酸7份。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的制备方法,将牛蒡子、生地、金银花、大青叶、龙胆草、赤芍、甘草、犀角、茵陈和石斛冻干粉碎,然后过100-120目筛子,加入蛋氨酸和苏氨酸,均匀混合,即得所述添加剂。

优选的,所述冻干温度为零下10℃-零下20℃。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方法,所述添加剂与基础饲料均匀混合的重量比1:(20-30),每猪每次喂食所述添加剂30-40 g,每日1-3次。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饲料添加剂主要由中药组成,具有清热泻火、滋阴生津、理气理血、调理脾胃的功效,对猪丹毒防治具有疗效显著,副作用低,治愈率高、疗程短、不易复发等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按重量份计包括,牛蒡子10份、生地10份、金银花6份、大青叶6份、龙胆草8份、赤芍8份、甘草20份、犀角6份、茵陈4份、石斛6份、蛋氨酸4份和苏氨酸6份。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的制备方法,将牛蒡子、生地、金银花、大青叶、龙胆草、赤芍、甘草、犀角、茵陈和石斛冻干粉碎,然后过100目筛子,加入蛋氨酸和苏氨酸,均匀混合,即得所述添加剂。

所述冻干温度为零下10℃。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方法,所述添加剂与基础饲料均匀混合的重量比1:20,每猪每次喂食所述添加剂30 g,每日1次。

实施例2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按重量份计包括,按重量份计包括,牛蒡子13份、生地13份、金银花8份、大青叶8份、龙胆草12份、赤芍12份、甘草25份、犀角7份、茵陈6份、石斛7份、蛋氨酸5份和苏氨酸7份。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的制备方法,将牛蒡子、生地、金银花、大青叶、龙胆草、赤芍、甘草、犀角、茵陈和石斛冻干粉碎,然后过110目筛子,加入蛋氨酸和苏氨酸,均匀混合,即得所述添加剂。

所述冻干温度为零下15℃。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方法,所述添加剂与基础饲料均匀混合的重量比1:25,每猪每次喂食所述添加剂35 g,每日2次。

实施例3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按重量份计包括,牛蒡子16份、生地16份、金银花10份、大青叶10份、龙胆草16份、赤芍16份、甘草30份、犀角8份、茵陈8份、石斛8份、蛋氨酸6份和苏氨酸8份。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的制备方法,将牛蒡子、生地、金银花、大青叶、龙胆草、赤芍、甘草、犀角、茵陈和石斛冻干粉碎,然后过120目筛子,加入蛋氨酸和苏氨酸,均匀混合,即得所述添加剂。

所述冻干温度为零下20℃。

一种防治猪丹毒的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方法,所述添加剂与基础饲料均匀混合的重量比1:30,每猪每次喂食所述添加剂40 g,每日3次。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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