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储雾筒式雾化给药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61131发布日期:2018-06-22 23:32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储雾筒式雾化给药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医疗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储雾筒雾化给药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口服给药的给药方式一方面药效作用慢;一方面会带来药物对肠胃的刺性;另一方面,肝脏的首过效应药物利用率下降。气雾剂通常指的是在受热或受压的情况下可以产生雾滴的制剂。在患者不便或者身体症状不允许口服药物时,充分发挥雾化给药的功能将大大提高患者康复的速度。目前临床应用的雾化给药装置,普遍采用塑料材质,可是塑料材质的雾化给药装置粘附性大,易变形等很多缺点。在治疗哮喘、慢阻肺、咽喉疾病时不能充分发挥雾化给药的作用,因此现在急需一种可以解决上述塑料材质的雾化给药装置弊端的装置来提高目前医疗给药方面的效果。鉴于此,我们提出一种储雾筒式雾化给药辅助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储雾筒式雾化给药辅助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储雾筒式雾化给药辅助装置,包括壳体、吸嘴段和药液瓶,所述吸嘴段设置在壳体一端,所述药液瓶设置在壳体中部下侧,所述壳体在远离吸嘴段的内腔一端由外向内依次设置电源和气流通道,且电源与设置在气流通道内的电加热丝相连接,所述壳体靠近吸嘴段一端设置储雾筒,所述壳体上设有辅助进气孔,且辅助进气孔与气流通道气流联通并贯穿壳体,所述气流通道与壳体之间设有隔热层,所述壳体的中部下侧与药液瓶对应位置设置吸管,所述吸管的一端插接在药液瓶内液态药品的底部,所述吸管的另一端连接电加热丝,所述药液瓶顶口的密封塞内插接气压平衡管,该雾化给药装置上设置开关。

优选的,所述开关为气动感应开关或机械开关。

优选的,所述电源与壳体外壁接触位置设有USB充电口,所述壳体在电源一端的外侧设置指示灯。

优选的,所述吸管底部端口内嵌圆形过滤网,且吸管内部套接多孔管,所述吸管和多孔管在与电加热丝的连接段成喇叭型。

优选的,所述壳体与吸嘴段连接处安装喇叭状的绝缘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金属材质的储雾筒雾化器,可有效抗静电,减少口咽部粘附,易于清洗,粘附性小,不易变形等;并且在资源利用上更是超过以往塑料材质的雾化给药装置,是推广价值非常大的新型雾化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内部截面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过滤网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药液瓶、3电源、4吸嘴段、5指示灯、6气流通道、7USB充电口、8隔热层、9储雾筒、10多孔管、11电加热丝、12过滤网、13液态药品、14辅助进气孔、15开关、16吸管、17气压平衡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储雾筒式雾化给药辅助装置,包括壳体1、吸嘴段4和药液瓶2,所述吸嘴段4设置在壳体1一端,所述壳体1与吸嘴段4连接处安装喇叭状的绝缘体,所述药液瓶2设置在壳体1中部下侧,所述壳体1在远离吸嘴段4的内腔一端由外向内依次设置电源3和气流通道6,且电源3与设置在气流通道6内的电加热丝11相连接,所述电源3与壳体1外壁接触位置设有USB充电口7,所述壳体1在电源3一端的外侧设置指示灯5,所述壳体1靠近吸嘴段4一端设置储雾筒9,所述壳体1上设有辅助进气孔14,且辅助进气孔14与气流通道6气流联通并贯穿壳体1,所述气流通道6与壳体1之间设有隔热层8,所述壳体1的中部下侧与药液瓶2对应位置设置吸管16,所述吸管16的一端插接在药液瓶2内液态药品13的底部,所述吸管16的另一端连接电加热丝11,所述吸管16底部端口内嵌圆形过滤网12,且吸管16内部套接多孔管10,所述吸管16和多孔管10在与电加热丝11的连接段成喇叭型,所述药液瓶2顶口的密封塞内插接气压平衡管17,该雾化给药装置上设置开关15,所述开关15为气动感应开关或机械开关。

本发明的具体工作原理:该装置,通过吸管16和气压平衡管17的配合,使得在大气压强的作用下,药液瓶2内的液态药品13随着吸管16进入气流通道6,由于电源3使得电加热丝11升温,并利用隔热层8进一步巩固,使得液态药品雾化,壳体1上的辅助进气孔14推动气体流动,雾态药品储集在储雾筒9,再通过吸嘴段4作用在人体。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仅为本发明的优选例,并不用来限制本发明,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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