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32512发布日期:2018-06-19 19:47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不仅能够有效治疗睑球粘连、结膜囊缩窄等眼疾,而且使用时不会遮挡患者视线,同时生产成本低的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属于眼科医疗器械制造领域。



背景技术:

眼的酸碱化学伤、热烧伤、机械性眼外伤以及先天性疾患造成的睑球粘连、结膜囊缩窄及手术治疗后仍有部分患者再次发生睑球粘连、结膜囊缩窄;睑球粘连、结膜囊缩窄是很棘手的临床问题之一。现有方法不足:睑球粘连矫正、结膜囊成形手术,严重病例需要移植结膜或唇粘膜,术后结膜或唇粘膜发生收缩,使手术效果难以预测,多用缝线穹窿部褥式缝合固定,需双眼包扎一周。



技术实现要素:

设计目的:为避免背景技术中的不足,设计一种不仅能够有效治疗睑球粘连、结膜囊缩窄等眼疾,而且使用时不会遮挡患者视线,同时生产成本低的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

设计方案:为实现上述设计目的。1、所述张力环本体中上体部靠近鼻侧的端头和下体部靠近鼻侧的端头之间设有连接部且上体部、下体部和连接部呈整体结构的设计,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之一。这样设计的目的在于:一是张力环本体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呈整体注塑成型,由于聚甲基丙烯酸甲酯为眼科人工晶状体的常用材料,与人体组织相容性很好,其具有良好的硬度和强度,使得张力环不仅能够对结膜囊起到较好的支撑作用,而且能够对眼睑和眼球起到良好的分隔的作用,从而对睑球粘连、结膜囊缩窄等眼疾能够起到较好的治疗效果;二是上体部靠近鼻侧的端头和下体部靠近鼻侧的端头之间设有连接部,既上体部和下体部间留有空缺,在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置入患者眼部后该空缺正对眼睛的瞳孔部,这样患者使用了张力环后张力环不会对其视线造成影响,既患者能够正常使用眼睛看物;三是张力环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从而降低了张力环的生产成本。2、所述连接部呈“3” 字形的设计,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之二。这样设计的目的在于:在将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置入患者眼部后,呈“3” 字形的连接部能够将上体部向上、下体部向下进行弹性撑开,使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卡在患者眼中;另外呈“3” 字形的连接部能够巧妙的避开泪阜,从而避免因连接部挤压泪阜引起眼部不适和流泪。3、所述上体部的厚度从上到下逐渐变薄,下体部的厚度从上到下逐渐变厚的设计,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之三。这样设计的目的在于:表面光滑、内凹外凸的张力环本体,其内凹面与眼球外表面吻合,同时张力环本体中的上体部的厚度从上到下逐渐变薄,下体部的厚度从上到下逐渐变厚,且上体部和下体部的上、下缘边与穹窿部走向一致,这样的结构不仅能够确保结膜囊受力均匀,而且能够使移植后的移植膜(结膜、唇粘膜、羊膜等)充分铺平。4、所述上体部和下体部靠近颞侧的端头上分别设有一通孔的设计,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之四。这样设计的目的在于:所述上体部和下体部靠近颞侧的端头上分别设有一通孔,通孔便于医师通过镊子将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置入患者眼部或从患者眼部取出,从而提高了张力环的使用便捷度。

技术方案:一种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包括张力环本体,所述张力环本体中上体部靠近鼻侧的端头和下体部靠近鼻侧的端头之间设有连接部且上体部、下体部和连接部呈整体结构,所述连接部呈“3” 字形。

本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一是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采用隔离的手段实现预防眼酸碱化学伤、热烧伤、机械性眼外伤后睑球粘连、结膜囊缩窄的并发症;二是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不仅能够提高眼科医师、眼部整形医师睑球粘连矫正、结膜囊成形手术成功率,而且能够降低患者的痛苦和经济负担;三是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适用范围大,其能在移植膜手术中使用,对移植膜起到充分铺平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的立体图。

图2是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的纵向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照附图1和图2。一种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包括张力环本体1,所述张力环本体1中上体部2靠近鼻侧的端头和下体部3靠近鼻侧的端头之间设有连接部4且上体部2、下体部3和连接部4呈整体结构,所述连接部4呈“3”字形。所述张力环本体1的内表面为内凹面,该内凹面与眼球外表面吻合。所述上体部2的厚度从上到下逐渐变薄,下体部3的厚度从上到下逐渐变厚。所述上体部2和下体部3靠近颞侧的端头上分别设有一通孔5。所述张力环本体1由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呈整体注塑成型。 所述上体部和下体部的上、下缘边与穹窿部的上、下缘边走向一致。所述上体部宽度小于下体部宽度,上体部宽约为3mm,上体部宽约为4mm,这样在开放式结膜囊穹窿部支撑张力环置入患者眼部后,张力环不会影响使用者在闭眼时眼球上转的生理现象(即bell现象)。

需要理解到的是:上述实施例虽然对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思路作了比较详细的文字描述,但是这些文字描述,只是对本实用新型设计思路的简单文字描述,而不是对本实用新型设计思路的限制,任何不超出本实用新型设计思路的组合、增加或修改,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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