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限位输液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36443发布日期:2019-08-27 20:19阅读:118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限位输液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输液架,尤其涉及一种带限位输液架。



背景技术:

输液架是一种常见的医疗护理设备,广泛应用于注射室和医疗护理床等场合。目前,输液架主要有两种形式:固定式和活动式。固定式输液架固定在病床或输液椅等上面,虽然安全但是占空间大,不能满足不同体位输液需求;活动式输液架可以移动,方便了不同体位的需求,但是,目前活动式输液主要是以输液架插入套管,缺少限位,由于手误或其他失误造成的输液架杆脱离套管掉落而砸伤人员或损坏其他物品,尤其是使用中的输液架,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不占空间且安全系数高的带限位输液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限位输液架,包括输液架套管和输液支架,所述的输液支架套在输液架套管内,所述输液架套管下端侧面设有贯穿输液架套管侧面的通孔,所述输液支架一端分别设有第一卡口和第二卡口,所述的第一卡口和第二卡口的形状均为“L”形,所述的第一卡口与第二卡口关于输液支架轴线中心旋转对称,所述的通孔内设有销钉,所述的第一卡口和第二卡口在输液架套管与输液支架连接时可旋转卡在销钉上。

进一步,所述销钉螺纹配合在通孔上,所述销钉与通孔的配合方式可有效提高输液架使用的安全性。

进一步,所述销钉的直径小于或等于第一卡口和第二卡口的开口宽度,所述销钉的直径设计可有效提高输液架组装时的结构稳定性。

进一步,所述销钉的直径等于第一卡口和第二卡口的开口宽度,所述销钉的直径设计可进一步提高输液架组装时的结构稳定性。

进一步,它还包括输液挂钩,所述输液挂钩的底部伸在输液支架内,所述输液挂钩的设置预留了对输液挂钩高度进行调节的空间。

进一步,所述的输液支架与输液架套管紧配合,所述输液支架与输液架套管的紧配合可提高输液架结构的稳定性。

进一步,所述的输液支架近输液架套管的一端与输液架套管底部接触,所述输液支架近输液架套管的一端与输液架套管底部接触的设置可提高输液架结构的稳定性。

进一步,所述的输液支架近输液架套管的一端的厚度大于输液支架另一端的厚度,所述输液支架近输液架套管的一端的厚度大于输液支架另一端的厚度的设计可提高输液架套管的结构强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对现有技术改良,改进了输液架的安装方式,设计了限位卡口,有效解决了输液架的安全隐患,填补了市场空白,且制造成本低,加工方便,结构合理,操作简单,安全性高、实用性强,符合医疗护理的实际情况,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输液架套管主视图和剖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输液支架底部“L”型卡口局部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输液架套管、输液支架组合示意图和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带限位输液架的整体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通孔、2-销钉、3-输液架套管、4-第一卡口、 5-第二卡口、6-输液支架、7-高度调整旋钮、8-输液挂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参见附图1至附图4,本实用新型一种较佳实施例,一种带限位输液架,包括通孔1、销钉2、输液架套管3、第一卡口4、第二卡口 5、输液支架6、高度调整旋钮7、输液挂钩8。所述输液架套管3下端侧面设有贯穿输液架套管3侧面的通孔1,所述输液支架6一端分别设有第一卡口4和第二卡口5,所述的第一卡口4和第二卡口5的形状均为“L”形,所述的第一卡口4与第二卡口5关于输液支架6 轴线中心旋转对称,所述的通孔1内设有销钉2,所述的第一卡口4 和第二卡口5在输液架套管3与输液支架6连接时可旋转卡在销钉2 上。

所述的输液支架6与输液架套管3紧配合,所述的输液支架6近输液架套管3的一端与输液架套管3底部接触,所述输液支架6与输液架套管3的配合方式可提高输液架结构的稳定性;所述的输液支架6近输液架套管3的一端的厚度大于输液支架6另一端的厚度,所述输液支架6近输液架套管3的一端的厚度大于输液支架6另一端的厚度的设计可提高输液架套管3的结构强度。

在输液架使用时,所述输液架套管3通过焊接固定在护理床架上,有输液需要时,将所述输液支架6底部有第一卡口4和第二卡口 5的一头插入输液架套管3内,并旋转一定角度,使所述销钉2卡入第一卡口4和第二卡口5内,即可完成输液架的固定过程;松开高度调整旋钮7,可以调整输液挂钩8的高度,调至合适高度后可以拧紧高度调整旋钮7以固定输液挂钩8。

本实用新型采用新的限位卡口,改进了输液架的安装方式,有效解决了输液架的安全隐患,填补了市场空白,且制造成本低、结构合理、操作简单、实用性强,符合医疗护理的实际情况。

以上具体结构和尺寸数据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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