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助力车的支撑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60032发布日期:2019-03-08 17:57阅读:469来源:国知局
老人助力车的支撑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老人辅助工具,尤其涉及一种老人助力车的支撑装置。



背景技术:

我国乃至世界逐步迈入老年化社会,老人由于年老体衰、腿脚不便常需要辅助行走工具以帮助他们出行,最常用的辅助行走工具莫过于拐杖了,然而即便有了拐杖的辅助,老人有时依然会感到很不方便,因为当老人行走时间长或行走路程稍长一些的时候,老人通常会感觉很吃力,需要临时坐下来休息一下,这时拐杖则无能为力了,因为当老人站久的时候,拐杖一个支点很难保证老人不摔倒,并且适合老人坐下休息的设施(如公园里的长凳)并非随时随地都能找到,老人常为此遭受困乏和不方便之苦,特别是一些必须要行走的患者(如中风后遗症)。而且,无论是出门买菜购物或者携带儿童,经常会力不从心,买菜用的拖车,需花费力气拖动,儿童走累了容易赖着不走,需要人背,目前市场上适合老年人,特别适合腿脚不便的老年人在近距离兜兜风、散散步的专业车极少,如何方便老人出行是目前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由于助力车还需要放置物品以及供老人坐下休息,但是助力车又需轻巧省力,因而需要在结构设计上作出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老人助力车的支撑装置,其结构合理,能够有效地支撑助力车。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老人助力车的支撑装置,包括车框架、前车轮、后车轮、置物袋和承坐板,其中,前车轮和后车轮均设置有至少两个,所述车框架设有分别连接前车轮和后车轮的前轮架和后轮架,所述前轮架下端通过前固定脚套连接前车轮,所述前固定脚套一侧可转动地安装有支撑脚,所述支撑脚可收起或放下并对应地卡扣在前固定脚套上,当支撑脚放下后,支撑脚着地,前车轮不与地面接触。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后车轮设置有两个,所述后轮架包括两根后轮撑杆,所述两根后轮撑杆上端均安装在车框架上,下端分别通过后固定脚套连接两个后车轮。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两个后固定脚套之间连接有后连接杆。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前轮架包括横杆、设置在横杆两端的弯曲杆和设置在弯曲杆下端的竖直杆,所述横杆、弯曲杆和竖直杆一体成型,所述前固定脚套设有两个,每个前固定脚套对应安装在竖直杆上,两个前固定脚套之间连接有前连接杆。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前车轮设置有四个,每个前固定脚套左右两侧分别安装有两个前车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有:

本支撑装置其结构合理,置物袋可供物品放置,承坐板可供老人坐下休息,所述支撑脚可收起或放下并对应地卡扣在前固定脚套上,当车移动时,支撑脚收起,通过前车轮和后车轮支撑整车,当车停止后,支撑脚放下着地,通过支撑脚和后车轮支撑整车,能够防止后车轮滚动并有效地支撑助力车,保障老人站立的稳定性,而且坐在承坐板上能保证稳定性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的老人助力车的支撑装置,包括车框架1、前车轮2、后车轮3、置物袋4和承坐板5,其中,置物袋4和承坐板5均安装在车框架1上,置物袋4可供物品放置,承坐板5可供老人坐下休息,本实施例中,前车轮2设有四个,后车轮3设有两个,车框架1设有分别连接前车轮2和后车轮3的前轮架6和后轮架7。

由于老人坐在承坐板5上时,整车重心靠近前侧,容易压偏前车轮3或压弯前轮架6,本申请对此进行特殊改良设计,所述前轮架6包括前固定脚套61、横杆62、设置在横杆62两端的弯曲杆63和设置在弯曲杆63下端的竖直杆64,所述横杆62、弯曲杆63和竖直杆64一体成型,所述前固定脚套61设有两个,每个前固定脚套61对应安装在竖直杆64上,两个前固定脚套61之间连接有前连接杆65,保证前轮架6结构稳固,每个前固定脚套61左右两侧分别安装有两个前车轮2,两个前车轮2对称分布,防止被压偏,而且竖直杆64只对施加前车轮2竖直向下的压力,前轮架6不易变形,而且前车轮2受磨损程度小。

此外,所述前固定脚套61一侧可转动地安装有支撑脚8,所述支撑脚8可收起或放下并对应地卡扣在前固定脚套61上,当支撑脚8放下后,支撑脚8着地,前车轮2不与地面接触,防止后车轮3滚动,保障老人站立的稳定性以及老人坐在承坐板5上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使得承坐板5类似于座椅的功能,方便老人休息,整车非常人性化。

另外,所述后轮架7包括两根后轮撑杆71,所述两根后轮撑杆71上端均安装在车框架1上,下端分别通过后固定脚套73连接两个后车轮3,两个后固定脚套73之间连接有后连接杆72,保证后轮架7结构稳固可靠。

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而已,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只要其以任何相同或相似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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