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截石位手术快速铺单无菌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2096发布日期:2019-01-18 19:29阅读:2050来源:国知局
一次性使用截石位手术快速铺单无菌巾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行业领域,涉及一种一次性耗材,具体是一种一次性使用截石位手术快速铺单无菌巾。



背景技术:

由于会阴部手术前手术医师要消毒皮肤,使用九块大小各异的无菌布类敷料对患者躯体未消毒部分进行包裹,隔离出无菌区域进行保护,所用时间需要十五分钟左右,铺单过程中还需要其他人员协助抬高患者臀部。大部分截石位术中会使用大量消毒液和冲洗液,布类无菌敷料容易被打湿,造成污染,失去屏障保护的作用,术后极易造成感染。

中国专利CN204219067U公开一种截石位一体化手术无菌巾,如图2所示,该截石位一体化手术无菌巾是由防水材料制成的长方形巾体,在长方形巾体两侧缝有无菌裤套,无菌巾巾体的中部设有孔,孔的四周设有双面不干胶条,孔的一侧设有由收集袋和排出管构成梯形漏斗状收集装置;但该公开文件中所述的梯形漏斗状收集装置在制作、使用上较不便,不能满足目前截石位手术的需要。是故,为了满足使用需要,现提供一种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一次性使用截石位手术快速铺单无菌巾。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次性使用截石位手术快速铺单无菌巾,包括覆盖身体部分的无菌单;所述无菌单的中部设有通孔,该通孔处形成会阴部孔区,在会阴部孔区周侧的无菌单上设有一圈会阴部黏胶区;所述无菌单的下部开设有两个剪切缝,该剪切缝两侧的无菌单部分形成脚套区;在脚套区的内面分别缝制有一下肢脚套;在脚套区的正面沿其长度方向分别缝制有一无菌中单。

所述无菌单的正面上部设有铺单方向标志。

所述无菌单的下部距离两边侧45cm处均开设有两个剪切缝;所述下肢脚套为在无菌单后面缝合的口袋,该口袋为双层结构,其上端具有下肢套开口处,两个下肢脚套分别位于会阴部孔区的两侧。

所述无菌单长200cm、宽150cm;所述无菌中单长160cm、宽140cm;

所述下肢脚套与无菌中单使用防水材质的敷料,敷料材料为蓝色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塑料膜。

所述无菌中单折叠后形成下肢敷料折叠状态,打开后形成下肢敷料打开后状态,无菌中单与下肢脚套的缝制处形成下肢敷料缝合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无菌巾使用一次成型设计,快速铺设无菌区域;在设有的两下肢脚套处缝合两块中单,可以显著提升手术医师在铺截石位手术无菌敷料的效率和体力,使用防水材质敷料,术中有效确保无菌区域屏障保护。

附图说明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次性使用截石位手术快速铺单无菌巾结构示意图;

图2为现有公开技术一种截石位一体化手术无菌巾结构示意图;

图1中标号为:1、覆盖身体部分的无菌单;2、铺单方向标志;3、会阴部黏胶区;4、会阴部孔区;5、下肢套开口处;6、下肢敷料折叠状态;7、下肢敷料缝合处;8、下肢敷料打开后状态;9、剪切缝;10、脚套区。

具体实施方式

一次性使用截石位手术快速铺单无菌巾,如图1所示,包括覆盖身体部分的无菌单1,该无菌单长200cm、宽150cm;

上述无菌单1的正面上部(即图1所示一侧为正面上部,为无菌区域)设有铺单方向标志2,该标志呈三角形状或其他形状;上述无菌单1的中部设有通孔(方形、圆形或其他形状),该通孔处形成会阴部孔区4,在会阴部孔区4周侧的无菌单上设有一圈会阴部黏胶区3;

在无菌单的下部距离两边侧45cm处均开设有一剪切缝9,该剪切缝两侧的无菌单部分形成脚套区10;

在脚套区10的内面(内面是接触患者面,视为有菌面,即图1所示背侧)分别缝制有一下肢脚套,下肢脚套为在无菌单后面缝合的口袋,该口袋为双层结构,其上端具有下肢套开口处5;两个下肢脚套分别位于会阴部孔区4的两侧;使用的时候,利用下肢脚套直接在内面套入患者的下肢;

在脚套区10的正面沿其长度方向分别缝制有一无菌中单,无菌中单长160cm、宽140cm;

上述下肢脚套、无菌中单均使用防水材质的敷料,在术中可以起到有效的防水无菌屏障作用,敷料材料为蓝色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塑料膜;参见图1,无菌中单折叠后形成下肢敷料折叠状态6,打开后形成下肢敷料打开后状态8,无菌中单与下肢脚套的缝制处形成下肢敷料缝合处7;中单缝制时要双线加固,绝对不可脱落;敷料质量要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使用防水材质敷料,术中有效确保无菌区域屏障保护;

2、无菌巾使用一次成型设计,快速铺设无菌区域;

3、确保无菌区域合乎外科学手术区域无菌铺单范围;两下肢脚套处缝合两块中单,显著提升手术医师在铺截石位手术无菌敷料的效率和体力。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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