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肠镜专用面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4514发布日期:2019-01-08 21:25阅读:552来源:国知局
胃肠镜专用面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胃肠镜专用面罩。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对国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国民对医疗技术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近二十年来,麻醉药物和麻醉技术的发展,使无痛胃镜技术在国内得以普及应用,这给广大病人带来福音,使得病人对胃镜检查不再恐惧、排斥;但目前在进行胃镜检查时并不能对病人的牙齿和舌头进行限位,长时间使牙齿和舌头处于一个不能动的状态会使人的脸部僵硬酸疼,所以急需一种胃肠镜专用面罩以解决这一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胃肠镜专用面罩,该胃肠镜专用面罩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为达到上述要求,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提供一种胃肠镜专用面罩,其包括面罩和插入面罩、且呈水平设置的呼吸管;呼吸管的外部套设有吸痰管,且吸痰管和呼吸管之间设有间隙,呼吸管与竖直设置的上支管连通,吸痰管与竖直设置的下支管连通;面罩上设置有竖直的滑轨,滑轨上设有沿滑轨滑动的上滑块和下滑块,上滑块上接有上牙齿限位槽,下滑块上接有下牙齿限位槽;面罩底部插有舌头按摩棒,舌头按摩棒和面罩相接处设有密封橡胶环,舌头按摩棒的外表面均匀设有半球形凸起。

该胃肠镜专用面罩具有的优点如下:

(1)通过在面罩内部设置滑轨、上牙齿限位槽、上滑块、下滑块及下牙齿限位槽可以使病人的牙齿放置在上牙齿限位槽和下牙齿限位槽上并对牙齿进行限位,以缓解咬合肌可能产生的不适感。

(2)通过设置插入面罩内部的舌头按摩棒,并在舌头按摩棒上设置半球形凸起可以在病人舌头或口腔内部出现酸麻时进行按摩以缓解不适感。

(3)通过设置呼吸管、吸痰管及软橡胶套可以使使该胃肠镜专用面罩同时进行吸氧和吸痰。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在这些附图中使用相同的参考标号来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胃肠镜专用面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胃肠镜专用面罩的左视图。

其中:1、面罩;2、滑轨;3、上牙齿限位槽;4、上滑块;5、呼吸管;6、吸痰管;7、软橡胶套;8、下滑块;9、下牙齿限位槽;10、舌头按摩棒;11、密封橡胶环;12、半球形凸起;13、上支管;14、盖体;15、下支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申请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

在以下描述中,对“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个示例”、“示例”等等的引用表明如此描述的实施例或示例可以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元素或限度,但并非每个实施例或示例都必然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元素或限度。另外,重复使用短语“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虽然有可能是指代相同实施例,但并非必然指代相同的实施例。

为简单起见,以下描述中省略了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某些技术特征。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胃肠镜专用面罩,如图1-2所示,包括面罩1和插入面罩1、且呈水平设置的呼吸管5;呼吸管5的外部套设有吸痰管6,且吸痰管6和呼吸管5之间设有间隙,呼吸管5与竖直设置的上支管13连通,吸痰管6与竖直设置的下支管15连通;面罩1上设置有竖直的滑轨2,滑轨2上设有沿滑轨2滑动的上滑块4和下滑块8,上滑块4上接有上牙齿限位槽3,下滑块8上接有下牙齿限位槽9。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胃肠镜专用面罩的面罩1底部插有舌头按摩棒10,舌头按摩棒10和所述面罩1相接处设有密封橡胶环11,舌头按摩棒10的外表面均匀设有半球形凸起12。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胃肠镜专用面罩的吸痰管6的外部套设有软橡胶套7。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胃肠镜专用面罩的呼吸管5和吸痰管6的末端设有盖体14。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胃肠镜专用面罩通过在面罩1内部设置滑轨2、上牙齿限位槽3、上滑块4、下滑块8及下牙齿限位槽9可以使病人的牙齿放置在上牙齿限位槽3和下牙齿限位槽9上并对牙齿进行限位,以缓解咬合肌可能产生的不适感;通过设置插入面罩1内部的舌头按摩棒10,并在舌头按摩棒10上设置半球形凸起12可以在病人舌头或口腔内部出现酸麻时进行按摩以缓解不适感;通过设置呼吸管5、吸痰管6及软橡胶套7可以使使该胃肠镜专用面罩同时进行吸氧和吸痰。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所述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