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坐便器用的坐浴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14692发布日期:2019-05-21 21:44阅读:283来源:国知局
一种坐便器用的坐浴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理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坐便器用的坐浴器。



背景技术:

现有市场上存在一种装配在坐便器上使用的坐浴器。这种需要配合坐便器使用的坐浴器,其体积小,方便携带使用。但其不能自动排水,患者不方便使用;并且,功能较少,不能同时实现坐浴与熏蒸,满足不了患者的多种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根据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能够自动排水、功能齐全的坐便器用的坐浴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坐便器用的坐浴器,包括可拆卸装配于坐便器开口的外壳,所述外壳内设置有坐浴盆,所述坐浴盆底部连接有电磁阀,所述外壳底面设置有与坐便器内腔连通的排水孔;所述坐浴盆内设置有隔板。

进一步地,所述隔板设置有若干喷嘴,所述坐浴盆内设置有水泵,所述水泵与所述喷嘴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隔板设置有若干通孔,所述坐浴盆内底面设置有下陷的集水池,所述集水池内设置有雾化器和发热片。

进一步地,所述坐浴盆设置有进气孔,所述进气孔通过气管连接有气泵、臭氧泵中的一者或两者。

进一步地,所述隔板设置有若干通孔,所述进气孔的水平高度低于所述隔板的水平高度。

进一步地,所述坐浴盆侧面设置有溢水孔,所述溢水孔与坐便器内腔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坐浴盆上开口边缘可拆卸连接有阴部托件,所述阴部托件设置有若干第一喷洗孔。

进一步地,所述坐浴盆上开口可拆卸连接有臂部托板,所述臂部托板中心设置有第二喷洗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1)坐浴盆底部连接有电磁阀,控制电磁阀打开,坐浴盆内的水可以自动排到坐便器内,方便患者使用;(2)能够同时实现坐浴和熏蒸,功能齐全,满足患者的多种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剖视图(隐藏阴部托件和臂部托板)。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另一角度的剖视图(隐藏阴部托件和臂部托板)。

附图标记

10-外壳, 11-卡台部, 12-插设部, 13-排水孔;

20-坐浴盆, 21-集水池, 22-进气孔, 23-溢水孔,

24-阴部托件, 25-臂部托板; 30-隔板, 31-喷嘴,

32-通孔; 41-水泵, 42-雾化器, 43-发热片,

44-气泵, 45-臭氧泵, 46-电磁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实施例,一种坐便器用的坐浴器,包括可拆卸装配于坐便器开口的外壳10。该外壳10包括有上下设置的卡台部11和插设部12。插设部12插设于坐便器内腔,卡台部11卡设于坐便器的上开口。

外壳10内设置有坐浴盆20,坐浴盆20底部连接有电磁阀46,外壳10底面设置有与坐便器内腔连通的排水孔13。控制电磁阀46打开,坐浴盆20内的水经排水孔13自动排到坐便器内,方便患者使用。

坐浴盆20内设置有隔板30,隔板30设置有两喷嘴31和若干均匀分布的通孔32。

坐浴盆20内设置有水泵41,水泵41与喷嘴31连通。水泵41能使坐浴盆20内的药水从喷嘴31喷出,并形成水柱。患者坐浴时,水柱不仅能加快药水流动速度,利于药物对患处的渗透,还能达到按摩的效果。

坐浴盆20内底面设置有下陷的集水池21,集水池21内设置有雾化器42和发热片43。雾化器42能够使药水雾化,形成药雾,药雾可自由穿过通孔32,实现熏蒸功能;集水池21能够聚集坐浴盆20内的水,患者只需加入少量药水即可实现熏蒸功能,避免浪费药水。发热片43能够对药水进行加热,药水能够自由穿过通孔32,提高坐浴的治疗效果。

坐浴盆20设置有进气孔22,进气孔22通过气管连接有气泵44和臭氧泵45。进气孔22的水平高度低于隔板30的水平高度。坐浴时,气泵44和臭氧泵45任意一者或两者运作,气体进入坐浴盆20并通过通孔32形成气泡,气泡能够加快坐浴时药水的流动速度,利于药物对患处的渗透。熏蒸时,气泵44和臭氧泵45任意一者或两者运作,气体进入坐浴盆20后加快药雾的流动速度,利于药物对患处的渗透。

坐浴盆20侧面设置有溢水孔23,溢水孔23与坐便器内腔连通。坐浴时,多余的药水会从溢水口流入坐便器内,避免药水洒出。

坐浴盆20上开口边缘可拆卸连接有阴部托件24,阴部托件24设置有若干第一喷洗孔。坐浴盆20上开口可拆卸连接有臂部托板25,臂部托板25中心设置有第二喷洗孔。阴部托件24和臂部托板25分别用于承托患者的阴部和臂部,药水和药雾能够经过第一喷洗孔和第二喷洗孔分别与药雾与患者的阴部和臂部接触。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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