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锁托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68458发布日期:2019-01-29 18:08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锁托槽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口腔医疗领域,特别是指一种自锁托槽。



背景技术:

目前,在口腔牙齿的正畸治疗过程中,正畸托槽固定在牙面上,弓丝穿过托槽上的弓丝槽(又名方丝槽),并通过结扎橡胶圈或者结扎钢丝将弓丝直接结扎于托槽弓丝槽内,弓丝的矫正力通过托槽传递到牙齿,使牙齿产生预期的移动,以达到校正牙齿的目的。传统的正畸托槽需要用细钢丝或橡皮圈和矫正钢丝固定在一起,临床操作费时不便,钢丝和托槽之间的摩擦力大,舒适程度差,延缓矫正的疗程,矫治需要的时间长。目前,市场上亦出现了多种自锁托槽,有主动式和被动式二大系列,但结构都比较复杂,操作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自锁托槽,解决了现有技术中自锁托槽结构都比较复杂,操作困难的缺陷。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自锁托槽,包括固定在牙釉质表面上的底座和在底座上形成的托槽体,所述托槽体上设置有与底座相对的方向开口的弓丝槽,所述弓丝槽的两侧上设置有结扎翼,还包括滑动锁盖,所述滑动锁盖设置于托槽体上并与弓丝槽形成可开合结构,位于所述滑动锁盖下方的托槽体上设置有一用于放置弹性件的安装孔,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孔内放置有一截面积呈弧形的限位弹片,所述滑动锁盖的底部中间设置有行程限位槽,所述行程限位槽的一端的轮廓为与限位弹片轮廓相匹配的弧形端,所述弧形端的两端分别向后延伸形成曲面后相互连接形成一倒挂部,所述倒挂部与安装口连接,所述限位弹片顶部置于所述行程限位槽内。

进一步的,所述安装口呈喇叭状开口。

进一步的,所述托槽体上设置有一凹形锁片滑槽,所述凹形锁片滑槽位于弓丝槽的一侧上方,所述弓丝槽另一侧上方且与凹形锁片滑槽正对方向上设置有一起开槽,所述滑动锁盖两侧边上设置有滑轨,所述滑轨套设于两侧的凹形锁片滑槽中。

进一步的,所述安装孔设置于所述凹形锁片滑槽上。

进一步的,所述滑动锁盖上表面与托槽体上表面在同一平面上。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与托槽体之间形成一垂直槽。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自锁托槽,安装时,限位弹片由安装口滑入至弧形端固定,从而将滑动锁盖进行锁定,当需要启开动锁盖时,按压滑动锁盖并向外滑出即可,结构简单,滑动锁盖不易脱落,且滑动锁盖滑动顺畅锁紧后稳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锁托槽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托槽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滑动锁盖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限位弹片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1中滑动锁盖底部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1中行程限位槽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6所示,一种自锁托槽,包括固定在牙釉质表面上的底座1和在底座上形成的托槽体2,所述托槽体2上设置有与底座相对的方向开口的弓丝槽3,所述弓丝槽3的两侧上设置有结扎翼4,还包括滑动锁盖5,所述滑动锁盖5设置于托槽体2上并与弓丝槽3形成可开合结构,位于所述滑动锁盖5下方的托槽体上设置有一用于放置弹性件的安装孔6,所述安装孔6内放置有一截面积呈弧形的限位弹片10,所述滑动锁盖的底部中间设置有行程限位槽11,所述行程限位槽的一端的轮廓为与限位弹片轮廓相匹配的弧形端12,所述弧形端12的两端分别向后延伸形成曲面后相互连接形成一倒挂部13,所述倒挂部13与安装口14连接,所述限位弹片10顶部置于所述行程限位槽11内,所述安装口14呈喇叭状开口,安装时,限位弹片由安装口14滑入至弧形端12固定,从而将滑动锁盖5进行锁定,所述滑动锁盖5在锁定状态时,滑动锁盖底部将弓丝锁定在弓丝槽内,具体的:所述托槽体2上设置有一凹形锁片滑槽7,所述凹形锁片滑槽7位于弓丝槽的一侧上方,所述弓丝槽另一侧上方且与凹形锁片滑槽正对方向上设置有一起开槽8,所述滑动锁盖两侧边上设置有滑轨9,所述滑轨套设于两侧的凹形锁片滑槽中,所述安装孔6设置于所述凹形锁片滑槽7上,所述滑动锁盖上表面与托槽体上表面在同一平面上,所述底座与托槽体之间形成一垂直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