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胃管留置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52730发布日期:2019-01-18 19:33阅读:356来源:国知局
一次性胃管留置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戒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次性胃管留置包。



背景技术:

长期留置胃管的人每月要更换尿管,护士去更换之前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用于准备好几种用物,如胶布,纱布,石蜡油,手套等,由于用具相互独立,很容易遗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能够将所需用物放置在一起,便于携带的一次性胃管留置包。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一次性胃管留置包,包括无菌袋和封装在该无菌袋中的第一盘体和第二盘体;

所述第一盘体的内侧底部设置有一凸起,胃管放置在该第一盘体的内侧底部并环绕在所述凸起上;

所述第二盘体置于所述第一盘体内并位于所述凸起上,该第二盘体的底面与所述凸起的顶面接触;所述第二盘体内放置有橡胶手套、固定胶布、纱布、润滑湿巾、医用棉签包、标签、石蜡油;

所述第一盘体内位于所述凸起和第二盘体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容纳空间和第二容纳空间,所述第一容纳空间内放置有镊子,所述第二容纳空间内放置有注射器。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盘体和第二盘体均为塑料盘体。

作为优选,所述所述第一盘体和所述凸起连成一体,为一体成型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无菌袋为塑料无菌袋。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盘体为长方形盘体。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盘体为长圆形盘体。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次性胃管留置包,可将胃管、橡胶手套、固定胶布、纱布、润滑湿巾、医用棉签包、标签、石蜡油、镊子和注射器放置在两个盘体中,然后再装入无菌袋后封装,从而节省了护士准备用物的时间,避免了用物的遗漏,且携带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次性胃管留置包中第一盘体和第二盘体的半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次性胃管留置包中第一盘体和第二盘体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次性胃管留置包中第一盘体和第二盘体放置到无菌袋时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第一盘体;11、凸起;12、第一容纳空间;13、第二容纳空间;2、第二盘体;3、无菌袋。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或“包含……”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要素。此外,在本文中,“大于”、“小于”、“超过”等理解为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等理解为包括本数。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一次性胃管留置包,包括第一盘体1、第二盘体2和无菌袋3。其中,第一盘体1和第二盘体2均为塑料盘体,无菌袋3为塑料无菌袋。在本实施例中,第一盘体1为长方形盘体,第二盘体2为长圆形盘体,除此之外,第一盘体1和第二盘体2也可以设计成其它形状。

第一盘体1的内侧底部设置有一凸起11,该凸起11位于第一盘体1内侧底部的中央位置,胃管放置在该第一盘体1的内侧底部并环绕在凸起11上。由于第一盘体1由塑料制成,所以优选地,第一盘体1和凸起11连成一体,为一体成型结构,以方便注塑成型。

第二盘体2置于第一盘体1内并位于凸起11上,该第二盘体2的底面与11凸起的顶面接触。第二盘体2内放置有橡胶手套、固定胶布、纱布、润滑湿巾、医用棉签包、标签、石蜡油。

第一盘体1内位于凸起11和第二盘体2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容纳空间12和第二容纳空间13,第一容纳空间12内放置有镊子,第二容纳空间13内放置有注射器。

如图3所示,当上述第一盘体1和第二盘体2以及各个用物放置好后,整体被放入到所述无菌袋3中,以备护士取用。

本实施例所提供的一次性胃管留置包,可将胃管、橡胶手套、固定胶布、纱布、润滑湿巾、医用棉签包、标签、石蜡油、镊子和注射器放置在两个盘体1、2中,然后再装入无菌袋3后封装,从而节省了护士准备用物的时间,避免了用物的遗漏,且携带更加方便。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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