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卡扣式灸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29074发布日期:2019-02-10 23:34阅读:331来源:国知局
一种卡扣式灸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中医理疗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卡扣式灸片。



背景技术:

灸疗是中医的一种传统治疗疾病的方式,其治疗效果很好,为人们广泛接受,伴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电子灸疗仪也越来越受到欢迎,并使传统的灸疗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普通的有线灸疗仪在实际应用中,因为用户进行自我治疗施灸时,施灸仪与控制器有线相连,因此导致施灸仪对用户身上各部位进行施灸的局限性相当大,使用时也很不便利。

目前市面上的电子灸疗仪采用的灸片大都为无纺布灸片,无纺布灸片与灸头通过胶粘的方式粘在一起,由于灸头温度较高,会使二者之间胶的粘性降低,且由于灸头自身的重力原因,容易使得灸头从人体身上掉落,摔坏灸头,降低了用户使用的安全性;另外,无纺布灸片与人体皮肤的粘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卡扣式灸片,该种灸片通过固定扣使得灸片与灸头牢固扣接,用户使用时不易脱落,安全性能高,用户体验度好。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卡扣式灸片,所述卡扣式灸片包括固定壳、锡箔袋、精油导入饼、盖布以及胶纸,所述固定壳上表面设置有第一开口,下端周围设置有多个固定扣,所述锡箔袋从所述固定壳的第一开口内插入,且锡箔袋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二开口,所述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处于同一平面,所述精油导入饼至入所述锡箔袋内,所述盖布盖住所述第二开口处,所述胶纸的第一面与所述盖布相连接,所述胶纸的另一面设置用于粘附人体皮肤上的黏胶。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固定壳的上表面为圆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固定壳的下端周围设置有包括2个、或者3个、或者4个、或者5个固定扣。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胶纸为中间镂空而成的环状胶纸。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胶纸中间的镂空部分的面积与所述精油导入饼的面积相同。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胶纸面积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盖布面积。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胶纸的第一面与所述盖布固定连接或者胶粘连接在一起。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精油导入饼包括艾灸精油导入饼、美容精油导入饼、医疗精油导入饼。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胶纸为超薄医用胶纸。

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灸片通过固定扣使得灸片与灸头牢固扣接,用户使用时不易脱落,安全性能高,用户体验度好。另外,本实用新型的灸片采用超薄医用胶纸贴附于人体皮肤上,使得在人体某些不平的部位贴附效果较好,也不易掉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灸片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卡扣式灸片的结构示意图,该种灸片包括固定壳10、锡箔袋20、精油导入饼30、盖布40以及胶纸50,固定壳10上表面通常为圆形,且设置有第一开口(设置开口后变成圆环形状了),该第一开口方便用于放入锡箔袋20,而固定壳10下端周围设置有多个固定扣11,锡箔袋20从固定壳10的第一开口内插入,且锡箔袋20的上表面设置有第二开口,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处于同一平面,精油导入饼30至入锡箔袋20内,通常精油导入饼30的大小与锡箔袋20内的大小差不多,另外用盖布40盖住第二开口处,胶纸50的第一面与盖布40相连接,胶纸50的另一面设置用于粘附人体皮肤上的黏胶,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通常采用医用胶纸。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固定壳10的下端周围设置有包括2个、或者3个、或者4个、或者5个固定扣11或者其他数量的固定扣,固定扣主要用于扣接灸头用的,使得灸头不易从灸片上脱落。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为了方便给灸片上的精油导入饼30导入精油,胶纸50一般为中间镂空而成的环状胶纸。且通常胶纸50中间的镂空部分的面积与精油导入饼50的面积相同。为了更好的使得胶纸50更容易贴附人体皮肤上的效果,优选采用胶纸50面积大于或者等于盖布40面积。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胶纸50的第一面与盖布40为固定连接或者胶粘连接在一起,也可以在出厂时一体化连接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精油导入饼30可以注入不同用途的精油,通常包括艾灸精油导入饼、美容精油导入饼、医疗精油导入饼,当然也可以是其他的精油,这样就能制成不同功能类型的灸片,方便不同用户群体使用。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灸片通过固定扣使得灸片与灸头牢固扣接,用户使用时不易脱落,安全性能高,用户体验度好。另外,本实用新型的灸片采用超薄医用胶纸贴附于人体皮肤上,使得在人体某些不平的部位贴附效果较好,也不易掉落。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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