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柄假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16784发布日期:2019-02-19 19:02阅读:463来源:国知局
股骨柄假体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材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股骨柄假体。



背景技术:

目前,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成为最成熟有效的骨科手术之一。每年,约有数以百万的患者接受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用于缓解关节疼痛,改善关节功能。

生物型股骨柄假体是生物型全髋关节置换及半髋关节置换手术中必需的髋关节假体,股骨柄假体与人体骨床之间的生物结合性影响着股骨柄假体在人体中的远期稳定性。同时,股骨柄结构的设计对植入人体后的应力遮挡状况也会影响假体的使用寿命。

现有的生物固定型股骨柄假体的柄体近端一般为实体设计,从而使股骨柄假体的整体密度较大,容易造成应力遮挡,使假体与骨面结合处出现纤维化结构,影响股骨柄假体在人体中的远期稳定性及假体最终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股骨柄假体,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股骨柄假体容易造成应力遮挡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股骨柄假体,包括头颈部、近端部和远端部,头颈部、近端部和远端部依次连接,其特征在于,近端部的内部为空心腔体结构。

进一步地,空心腔体结构的内壁面与近端部的外壁面在同一剖面处的轮廓线的形状相同。

进一步地,空心腔体结构的内壁面与近端部的外壁面在同一剖面处的轮廓线之间的间距均相同。

进一步地,空心腔体结构的内壁面上设置有加强筋结构。

进一步地,加强筋结构沿空心腔体结构的内壁面的周向延伸。

进一步地,加强筋结构为网格结构。

进一步地,加强筋结构包括横向筋条和纵向筋条,横向筋条和纵向筋条相互交错以形成网格结构。

进一步地,横向筋条和纵向筋条相互垂直。

进一步地,加强筋结构与近端部一体成型。

进一步地,加强筋结构和近端部均采用钛合金材料制成。

应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股骨柄假体,包括头颈部、近端部和远端部,头颈部、近端部和远端部依次连接,近端部的内部为空心腔体结构。从而使股骨柄假体的整体密度与骨质的密度基本一致,避免造成应力遮挡。能够有效防止假体与骨面结合处出现纤维化结构,提高假体在人体中的远期稳定性及假体最终的使用寿命。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股骨柄假体容易造成应力遮挡的问题。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可选的一种股骨柄假体的纵剖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可选的一种股骨柄假体的俯视结构示意图;以及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可选的一种股骨柄假体的近端部的横剖面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0、头颈部;20、近端部;30、远端部;40、加强筋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股骨柄假体,如图1所示,包括头颈部10、近端部20和远端部30,头颈部10、近端部20和远端部30依次连接,近端部20的内部为空心腔体结构。

应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股骨柄假体,包括头颈部10、近端部20和远端部30,头颈部10、近端部20和远端部30依次连接,近端部20的内部为空心腔体结构。从而使股骨柄假体的整体密度与骨质的密度基本一致,避免造成应力遮挡。能够有效防止假体与骨面结合处出现纤维化结构,提高假体在人体中的远期稳定性及假体最终的使用寿命。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股骨柄假体容易造成应力遮挡的问题。

具体实施时,为了保证近端部20整体结构的稳定性,进一步地,空心腔体结构的内壁面与近端部20的外壁面在同一剖面处的轮廓线的形状相同,空心腔体结构的内壁面与近端部20的外壁面在同一剖面处的轮廓线之间的间距均相同。即近端部20内的空心腔体结构的内壁至近端部20的外壁之间的厚度均一致。从而使近端部20各处的承力能力一致。

由于近端部20内部为空心腔体结构,其结构强度相对有所减弱。为了既能够避免近端部20造成应力遮挡,同时能够基本保持其结构强度,进一步地,如图1至图3所示,空心腔体结构的内壁面上设置有加强筋结构40。加强筋结构40沿空心腔体结构的内壁面的周向延伸。

具体地,加强筋结构40为网格结构。加强筋结构40包括横向筋条和纵向筋条,横向筋条和纵向筋条相互交错且相互垂直以形成网格结构。通过设置加强筋结构40能够有效增强近端部20的结构强度,保证近端部20的结构稳定性。

进一步地,加强筋结构40与近端部20采用钛合金材料一体成型。不仅制造便利,同时能够进一步增强近端部20的结构强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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