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脚气病的组合药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72252发布日期:2018-08-28 22:34阅读:77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脚气病的组合药物,属于治疗脚气病的外用药物。



背景技术:

脚气病的病原菌主要为真菌感染,分为糜烂型、水疱型和角化型。虽然目前市面上治疗脚气的药物有数种:如足光散、哒克宁霜、脚癣一次净、足光粉高锰酸钾、雷佛奴尔、克霉唑、水杨酸等,这些药物有一定疗效,患者用了暂时可以止痒,对感染有短暂的抑制作用,但都不能达到根治的效果,而且药物使用程序复杂,停用后症状立即恢复,而且对感染形成的溃疡愈合也不好,患者通常觉得很;给患者的生活或健康造成困扰和痛苦。

发明目的

本发明提出一种治疗脚气病的组合药物,根据真菌感染的特点与病理机理,研究了抗真菌药物的不同特性,经过筛选配伍确定的本发明组合药物,克服了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利因素,疗效良好,有利于根治脚气,使患者免受病魔折腾。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这样来实现的:

一种治疗脚气病的组合药物,按重量配比计量为克林霉素:阿司匹林:冰醋酸:桃仁粉:奥硝唑:磺胺嘧啶:地塞米松:凡士林=1:2-4:3-5:3-4:1-3:4-6:6-7:4-5,按上述计量配比取原料放入制作容器中充分搅拌均匀后形成膏剂,储藏在避光的密闭容器中。

使用时,将患脚用体积百分浓度为0.9%的盐水清洗擦干后,将本发明所述的治疗脚气病的药膏涂抹患处;每日1-2次,连续使用7日为一个疗程。

用本发明所述的一种治疗脚气病的药物治疗脚气,成本低并且使用方法简单,能够从根本上去除病因,使反复迁延不愈的患者解除了痛苦。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一种治疗脚气病的药物,按重量配比计量为克林霉素:阿司匹林:冰醋酸:桃仁粉:奥硝唑:磺胺嘧啶:地塞米松:凡士林=1:2:3:3:1:4:6:4,放入制作容器中充分搅拌均匀后形成膏剂,储藏在避光的密闭容器中,按上述计量配比取原料放入制作容器中充分搅拌均匀后形成膏剂,储藏在避光的密闭容器中。

实施例二:

一种治疗脚气病的药物,按重量配比计量为克林霉素:阿司匹林:冰醋酸:桃仁粉:奥硝唑:磺胺嘧啶:地塞米松:凡士林=1:4:5:4:3:6:7:5,按上述计量配比取原料放入制作容器中充分搅拌均匀后形成膏剂,储藏在避光的密闭容器中。

实施例三:

一种治疗脚气病的药物,按重量配比计量为克林霉素:阿司匹林:冰醋酸:桃仁粉:奥硝唑:磺胺嘧啶:地塞米松:凡士林=1:3:4:3.5:2:5:6.5:4.5,按上述计量配比取原料放入制作容器中充分搅拌均匀后形成膏剂,储藏在避光的密闭容器中。

申请人自2010年以来,共收集60例治疗脚气病的门诊患者,年龄17-62岁,病程1个月-5年。随机分为:治疗组45例,空白组15例。两组年龄、病情等资料无显著性差异,具有可比性。诊断标准临床表现为脚趾间起水疱、脱皮或皮肤发白湿软,也可出现糜烂或皮肤增厚、粗糙、开裂,并可蔓延至足跖及边缘,剧痒。可伴局部化脓、红肿、疼痛,腹股沟淋巴结肿大,甚至形成蜂窝组织炎等继发感染。治疗组:用体积百分浓度为0.9%的盐水清洗后擦干,使用本发明实施例1或2或3配制的药膏,每天1-2次,7天为1个疗程,连续使用2~3个疗程,病情严重者遵医嘱酌增用量。空白组使用清水清洗脚部患处,每天两次。

45例患者外用治疗结果(连续使用1-3个疗程)

1、王某,女29岁,患脚气4年,2010年2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2、刘某,女28岁,患脚气4年,2010年2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3、张某,女17岁,患脚气1年,2010年4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4、牟某,女39岁,患脚气3年,2010年5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5、冉某,男48岁,患脚气8年,2010年6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6、刘某,男32岁,患脚气5年,2010年7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7、王某,女45岁,患脚气6年,2010年10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8、赵某,男16岁,患脚气2年,2011年3月使用1个疗程,未复发,

9、李某,男42岁,患脚气10年,2011年5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10、章某,男24岁,患脚气7年,2011年5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11、王某,女18岁,患脚气3年,2011年7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12、邹某,男30岁,患脚气9年,2012年5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13、康某,男41岁,患脚气5年,2012年5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14、杨某,女22岁,患脚气6年,2012年7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15、胡某,女14岁,患脚气2年,2012年10月使用1个疗程,未复发,

16、屠某,男38岁,患脚气7年,2013年1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17、罗某,男52岁,患脚气12年,2013年5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18、李某,男35岁,患脚气8年,2013年6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19、杨某,男24岁,患脚气1年,2013年7月使用1个疗程,未复发,

20、唐某,男58岁,患脚气3年,2013年7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21、赵某,女29岁,患脚气5年,2013年11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22、左某,男51岁,患脚气10年,2014年3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23、朱某,女46岁,患脚气4年,2014年4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24、李某,女37岁,患脚气7年,2014年4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25、何某,男52岁,患脚气6年,2014年5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26、何某,男15岁,患脚气2年,2014年5月使用1个疗程,未复发,

27、刘某,男36岁,患脚气5年,2014年7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28、黄某,女50岁,患脚气13年,2014年12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29、吴某,男44岁,患脚气2年,2015年1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30、王某,男39岁,患脚气8年,2015年5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31、和某,男60岁,患脚气3年,2015年7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32、李某,女33岁,患脚气11年,2015年10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33、周某,女51岁,患脚气9年,2015年12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34、杨某,男57岁,患脚气5年,2016年2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35、赵某,男44岁,患脚气5年,2016年2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36、任某,女18岁,患脚气2年,2016年2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37、邵某,女27岁,患脚气9年,2016年4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38、杨某,男39岁,患脚气4年,2016年5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39、李某,男52岁,患脚气7年,2016年7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40、肖某,男23岁,患脚气8年,2016年8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41、马某,男49岁,患脚气3年,2016年9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42、阿某,女17岁,患脚气2年,2016年11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43、李某,男31岁,患脚气6年,2016年12月使用2个疗程,未复发,

44、董某,男45岁,患脚气13年,2017年3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45、王某,女19岁,患脚气4年,2017年3月使用3个疗程,未复发。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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