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内窥镜的支撑立架及内窥镜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48896发布日期:2019-06-29 01:1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内窥镜的支撑立架(10),包括:

第一结构体(20)和第二结构体(30);以及

至少一个接合部(40),所述接合部(40)设置在所述第一结构体(20)上,所述第二结构体(30)通过所述接合部(40)设置成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一结构体(20)滑动;

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合部(40)通过卡合结构将所述第二结构体(30)卡合以保持在卡合状态,或者将力施加在所述第二结构体(30)上以通过摩擦力将所述第二结构体(30)保持在接合状态;

在所述卡合状态中,所述接合部(40)停止所述第二结构体(30)相对于所述第一结构体(20)的滑动;

在所述接合状态中,所述接合部(40)抑制和/或减缓所述第二结构体(30)相对于所述第一结构体(20)的滑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结构体(30)的至少一部分配置为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合部(40)包括:

开口腔(410),所述开口腔(410)由所述接合部(40)的壁(45)沿与所述杆的轴向方向平行的方向延伸而成,

所述开口腔(410)允许所述杆的至少一部分延伸并且穿过所述接合部(4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所述杆的至少一部分上设置有槽(301),

所述槽(301)沿着所述轴向方向等间距地设置在所述杆上,

并且所述槽(301)在所述杆的周向方向上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所述卡合结构包括:

至少一个限位器(46),所述限位器(46)位于所述开口腔(410)内,所述限位器(46)包括至少一个限位凸出部(44);

所述接合部(40)还包括:

至少一个弹簧(43),所述弹簧(43)位于所述限位器(46)与所述接合部(40)的壁(45)之间,以将所述限位器(46)朝向所述杆压靠;

在所述卡合状态中,所述限位器(46)的所述限位凸出部(44)与所述槽(301)卡合;

在所述接合状态中,所述限位器(46)压靠在所述杆的所述槽(301)以外的部分杆表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合部(40)还包括:

锁定控制部(41);

所述锁定控制部(41)的至少一部分形成至少一个抵接件(412),所述抵接件(412)紧贴于所述接合部(40)的壁(45)设置;

在所述卡合状态中,所述抵接件(412)抵靠所述限位器(46);

在所述接合状态中,所述抵接件(412)不抵靠所述限位器(46)。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所述锁定控制部(41)能转动以使得所述抵接件(412)围绕所述轴向方向进行受限制的旋转运动;

当所述锁定控制部(41)处于锁定位置时,所述抵接件(412)定位在所述接合部(40)的壁(45)与所述限位器(46)之间以抵靠所述限位器(46),从而接合部(40)处于所述卡合状态;

当所述锁定控制部(41)处于解锁位置时,所述抵接件(412)与所述限位器(46)脱离接触;所述接合部(40)能够从所述卡合状态向所述接合状态转变。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多个所述抵接件(412)和多个所述限位器(46)围绕所述轴向方向间隔设置,

并且相邻的所述抵接件(412)之间的空间能够容纳所述限位器(46)。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锁定控制部(41)处于解锁位置并且当所述限位器(46)被容纳在相邻的所述抵接件(412)之间的空间时,所述接合部(40)处于所述接合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在与所述轴向方向垂直的径向方向上,所述锁定控制部(41)在所述抵接件(412)的端部处向外侧突出形成周向外凸缘(411),并且向内侧突出形成周向内凸缘(416);

所述周向外凸缘(411)覆盖在所述接合部(40)的壁(45)的端面上;

所述周向内凸缘(416)覆盖在所述限位器(46)的一端上。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所述抵接件(412)上设置有条形孔(414),所述条形孔(414)的延伸方向与所述抵接件(412)的旋转运动方向平行;

当所述锁定控制部(41)处于锁定位置时,所述弹簧(43)位于所述条形孔(414)内。

1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所述卡合结构包括至少一个锁定件(44’),

在所述卡合状态中,所述锁定件(44’)沿着垂直于所述轴向方向的径向方向穿过所述接合部(41)的壁(45)而处于锁定位置,并且所述锁定件(44’)将所述第二结构体(30)的杆卡合。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所述卡合结构还包括:

至少一个限位器(46),所述限位器(46)位于所述开口腔(410)内;

所述接合部(40)还包括:

至少一个弹簧(43),所述弹簧(43)位于所述限位器(46)与所述接合部(40)的壁(45)之间,以将所述限位器(46)朝向所述杆压靠;

在所述接合状态中,所述锁定件(44’)处于解锁位置并且所述限位器(46)压靠在所述杆上。

14.根据权利要求5至11、以及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合部(40)设置在所述第一结构体(20)顶端,所述限位器(46)的另一端抵接在所述第一结构体(20)的端面处,并且所述第二结构体(30)的至少一部分被容纳在所述第一结构体(20)内。

15.根据权利要求5至11、以及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撑立架(10),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撑立架(10)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二结构体(30)端部处的球窝接头部(5),用于保持内窥镜的保持件(3)与所述球窝接头部(5)通过球形接头(51)耦接,以将所述保持件(3)旋转自如地保持在所述球窝接头部(5)内。

16.一种内窥镜系统,包括内窥镜,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撑立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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