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压注射器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32237发布日期:2019-03-02 04:34阅读:308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压注射器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压注射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压注射器驱动装置。



背景技术:

高压注射器是医疗设备中经常要用到的装置之一,现有的高压注射器通常采用单一丝杠传动装置与注射器直接连接的方式,由丝杠的工作原理可知,在丝杠滑动件的两端会有两个方向相反大小几乎一样相对主轴的径向力,当丝杠输出的力越大则两径向力也同比越大。由于这两个力的存在必然使得丝杠上的滑动件相对于丝杠主轴产生一定角度的倾斜,这个结果必然使得滑动件内滚珠受力严重不均,使得本来有一组滚珠的均摊受力变成仅由极少数的几个滚珠受力,这不但使得丝杠整体的承载能力大幅下降,严重时更会造成丝杠副整体的损坏,为了能使丝杠输出更大的力通常就需要使用更大的丝杠和相应的直线轴承,但这往往又会使得装置过于庞大。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高压注射器驱动装置,该装置由两只平行放置的精密丝杠在步进电机的驱动下推动注射泵吸入和推出液体,使滑动件内部的整组滚珠均匀受力,从而使得较小规格的丝杠可以输出较大的力。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高压注射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注射器、水平托架、对称导向系统,所述注射器固定在水平托架的尾端,该注射器通过水平托架上的对称导向系统的移动来吸入与推出液体;所述对称导向系统包括滑动元件、丝杠A、丝杠B,所述滑动元件套装在对称设置的丝杠A与丝杠B上。

所述丝杠A与丝杠B固定安装在水平托架的尾端。

所述滑动元件的中部固定连接注射器的柱塞。

所述对称导向系统通过传动机构驱动,所述传动机构固定在竖直托架上,所述竖直托架安装在与注射器相对的水平托架的一侧。

所述传动机构包括同步齿轮A、同步齿轮B、动力同步轮、步进电机、同步传送带,所述步进电机安装在水平托架下方的竖直托架内侧,该竖直托架外侧安装一与步进电机同轴设置的动力同步轮,所述动力同步轮上方的竖直托架上对称设有同步齿轮A与同步齿轮B,该动力同步轮通过同步传送带带动同步齿轮A与同步齿轮B同步转动,所述同步齿轮A同轴固定连接丝杠A,所述同步齿轮B同轴固定连接丝杠B。

所述动力同步轮一侧的竖直托架上安装有涨紧轮。

所述动力同步轮上方的竖直托架上固装一位置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高压注射器的驱动装置,该装置由两只平行放置的精密丝杠在步进电机的驱动下推动注射器吸入和推出液体,由于本实用新型通过滑动元件连接平行放置在注射泵两侧的两只丝杠推动注射泵,使得丝杠的受力都在丝杠的中心轴上,丝杠滑动件受力十分均匀,因此可以让较小规格的丝杠提供较大的力,同时由于丝杠受力均匀也使注射器的输液更加的平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可操作性强,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

1、同步齿轮A;2、竖直托架;3、滑动元件;4、丝杠A;5、注射器;6、丝杠B;7、水平托架;8、步进电机;9、同步齿轮B;10、涨紧轮;11、动力同步轮;12、同步传送带;13、位置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一种高压注射器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注射器(5)、水平托架(7)、对称导向系统,所述注射器固定在水平托架的尾端,该注射器通过水平托架上的对称导向系统的移动来吸入与推出液体;所述对称导向系统包括滑动元件(3)、丝杠A(4)、丝杠B(6),所述滑动元件套装在对称设置的丝杠A与丝杠B上。

进一步地,所述丝杠A与丝杠B固定安装在水平托架的尾端,使整个装置在运行过程中更加平稳安全。

进一步地,所述滑动元件的中部固定连接注射器的柱塞,使注射器的柱塞位于对称导向系统的中心线上。

进一步地,所述对称导向系统通过传动机构驱动,所述传动机构固定在竖直托架(2)上,所述竖直托架安装在与注射器相对的水平托架的一侧。所述传动机构包括同步齿轮A(1)、同步齿轮B(9)、动力同步轮(11)、步进电机(8)、同步传送带(12),所述步进电机安装在水平托架下方的竖直托架内侧,该竖直托架外侧安装一与步进电机同轴设置的动力同步轮,所述动力同步轮上方的竖直托架上对称设有同步齿轮A与同步齿轮B,该动力同步轮通过同步传送带带动同步齿轮A与同步齿轮B同步转动,所述同步齿轮A同轴固定连接丝杠A,所述同步齿轮B同轴固定连接丝杠B。

进一步地,所述动力同步轮一侧的竖直托架上安装有涨紧轮(10),能根据传送带不同的松紧程度,自动调整张紧力,使传动机构更加稳定安全可靠。

进一步地,所述动力同步轮上方的竖直托架上固装一位置传感器(13)。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足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增减、替换、变换或改进,而所有这些增减、替换、变换或改进后的技术方案,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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