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H型髋关节防脱位翻身垫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83809发布日期:2019-05-17 20:14阅读:345来源:国知局
一种H型髋关节防脱位翻身垫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辅助用具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H型髋关节防脱位翻身垫。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老龄化发展速度较快,老年人常有髋部骨折问题,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是骨科领域里最为成功的手术之一。但临床工作发现,术后患者患肢体位摆放不当易发生关节脱位,发生脱位后需二次手术,不但给患者增加生理及心理的痛苦,且增加了医疗费用,对髋关节功能的恢复造成很大影响。经调查,在临床工作中为了防止置换术后关节脱位,数年来,北京多家医院一直使用枕头、棉被、传统梯形垫,使患者患肢保持外展中立位,防止关节脱位,但使用传统梯形垫,时间长了易发生压疮,使用棉被、枕头取侧卧时需多名护士协助翻身,取侧卧位后护士还要不断的调整棉被、枕头,以保证患肢保持外展中立位,防止脱位,其护理过程比较繁琐,增加护士的工作量。

中国专利CN 201921040 U公布的具有强化关节保护功能的翻身垫,其功能上实现了对于髋关节的保护作用,但体积较大,针对性不强,不能很好地契合髋关节的形状;中国专利CN 205322659 U公布的一种用于全髋关节置换术后防脱位的医用翻身枕,功能上实现了对于全髋关节的翻身保护功能,且实现了对于腿部活动支撑的功能,但制作成本高。

因此,临床护理需要一个结构简单、价格低廉、功能多元化且能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翻身垫。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现有难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制作方便的髋关节翻身垫。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H型髋关节防脱位翻身垫,包括H型支撑体,所述H型支撑体外表面包覆固接层,所述固接层上设有拉链,所述H型支撑体包括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部设置左上翼和右上翼,所述连接板下部设置左下翼和右下翼,其中左上翼和左下翼相对,所述右上翼和右下翼相对,所述左上翼和右上翼组成上肢槽,所述左下翼和右下翼组成下肢槽。

进一步地,所述固接层上的拉链包括一字型拉链和L型拉链。

进一步地,所述一字型拉链位于连接板和左下翼的连接处且在下肢槽外侧,所述L型拉链位于左上翼和连接板的连接处且延伸到右上翼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一字型拉链位于右下翼和连接板的连接处且在下肢槽外侧,所述L型拉链位于右上翼和连接板的连接处且延伸到左上翼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H型支撑体采用高密度海绵制作,所述固接层采用纯棉材质制作。

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取得的有益效果如下:(1)翻身垫结构简单,操作简便,易于翻身,不但防止关节脱位,还能防止因长时间平卧位而引起的压疮;(2)降低患者术后髋关节脱位及发生压疮的风险,节省工作人员时间,降低工作量;(3)侧卧时防止患肢滑脱,使患肢一直保持15-30°外展中立位,同时防止侧卧时健侧肢体受压,改善血液循环,保持舒适;(4)平卧位时可将患肢抬高,促进静脉回流,减轻水肿,预防血栓发生;(5)不仅用于防髋关节术后,还用于膝关节置换术后,功能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H型髋关节防脱位翻身垫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H型支撑体,101、连接板,102、左上翼,103、右上翼,104、左下翼,105、右下翼,2、固接层,3、拉链,301、一字型拉链,302、L型拉链,4、上肢槽,5、下肢槽。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一:如图1所示,一种H型髋关节防脱位翻身垫,包括H型支撑体1,H型支撑体1外表面包覆固接层2,固接层上设有拉链3,H型支撑体1包括连接板101,连接板101上部设置左上翼102和右上翼103,连接板101下部设置左下翼104和右下翼105,其中左上翼102和左下翼104相对,右上翼103和右下翼105相对,左上翼102和右上翼103组成上肢槽4,左下翼104和右下翼105组成下肢槽5。

固接层2上的拉链3包括一字型拉链301和L型拉链302。一字型拉链301位于连接板101和左下翼104的连接处且在下肢槽5外侧,L型拉链302位于左上翼102和连接板101的连接处且延伸到右上翼103位置。H型支撑体1采用高密度海绵制作,固接层2采用纯棉材质制作。

具体使用时,上肢槽4和下肢槽5的设计供患者卡在髋关节患处,用于全髋关节置换术后、股骨头置换术后或髋关节脱位复位术后及膝关节置换术后患者,提供一种固定牢靠、方便、舒适的髋关节外展位固定装置,可以有效降低因体位改变带来的脱位风险。

实施例二:一字型拉链301位于右下翼105和连接板101的连接处且在下肢槽5外侧,L型拉链302位于右上翼103和连接板101的连接处且延伸到左上翼102位置,其他结构与实施例一相同,其工作原理与实施例一相同。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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