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精密流量调节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78407发布日期:2019-09-13 22:49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精密流量调节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操作方便的一种新型精密流量调节器。



背景技术:

流量调节器是输液器上必备的常用配件,用于控制输液管内液体的流速。目前,现有技术中应用于医疗卫生行业的输液器中的流量调节器基本为闸管式,闸管式调节器所控制的管路内,随时间变化,流量易发生变化,在实际应用中存在明显的调节精度不高、流量变化不稳定的问题。

综上所述,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特别需要一种新型精密流量调节器,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影响实际中的使用,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新型精密流量调节器,设计新颖,结构简单,能够精准的控制输液的流量,密封性能好,实用性能优,已解决现有技术的缺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新型精密流量调节器,包括转动壳体、固定壳体,转动壳体套接在固定壳体的内部,转动壳体和固定壳体之间采用过盈配合,转动壳体的内部设置有的进液管,固定壳体的底部设置有出液孔,进液管的形状呈L状分布,进液管的输出端和固定壳体的内壁组成中空的腔体设置为导液孔,导液孔的表面设置有安装在转动壳体内壁的流量调节槽,流量调节槽的厚度为逐渐缩小的渐变槽,流量调节槽的最大厚度和导液孔的孔径相同,导液孔的底部通过转接导管连接出液孔。

进一步,所述的转动壳体和固定壳体的表面均设置有防滑的凸起柱。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转动壳体和固定壳体采用的材质相同,转动壳体和固定壳体采用的材质均为ABS。

进一步,所述的转动壳体的表面设置有调节标识条,调节标识条为箭头,固定壳体的表面设置有流量标识。

进一步,流量调节器的调节范围为5-250ml/h。

进一步,所述的流量调节槽采用的材质为医用SEBS。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设计新颖,调节器用于静脉滴注时长时间准确控制滴率和药剂量的输入,可用于ICU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麻醉科,及需要各种精确输液的地方进行使用,保持输液流量稳定,没有过量输入的危险,安装操作简单快捷,实用性能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图。

图中100-转动壳体,110-固定壳体,120-调节标识条,130-凸起柱,140-进液管,150-出液孔,160-导液孔,170-流量调节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图2,一种新型精密流量调节器,包括转动壳体100、固定壳体110,转动壳体100套接在固定壳体110的内部,转动壳体100和固定壳体110之间采用过盈配合,转动壳体100的内部设置有的进液管140,固定壳体110的底部设置有出液孔150,进液管140的形状呈L状分布,进液管140的输出端和固定壳体110的内壁组成中空的腔体设置为导液孔160,导液孔160的表面设置有安装在转动壳体100内壁的流量调节槽170,流量调节槽170的厚度为逐渐缩小的渐变槽,流量调节槽170的最大厚度和导液孔160的孔径相同,导液孔160的底部通过转接导管连接出液孔150。

另外,转动壳体100和固定壳体110的表面均设置有防滑的凸起柱130。转动壳体100和固定壳体110采用的材质相同,转动壳体100和固定壳体110采用的材质均为ABS。转动壳体100的表面设置有调节标识条120,调节标识条120为箭头,固定壳体110的表面设置有流量标识。流量调节器的调节范围为5-250ml/h。流量调节槽170采用的材质为医用SEBS。

精密流量调节器是输液器上一个部件,本实用新型通过改变导液孔的大小以产生不同的流量值,精度非常的高,调节效果好,导液孔的表面设置有流量调节槽,流量调节槽的转动来调节导液孔之间的间距,流量调节槽呈渐变状,流量调节槽的最大厚度和导液孔的孔径相同,流量调节的精度和固定壳体的标识相匹配,能够精准的调节输液的流量,直径*高:32*34.2毫米,精准的流量控制(稳定性控制在±20%),50kpa气压无泄漏,实用性能优。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设计新颖,调节器用于静脉滴注时长时间准确控制滴率和药剂量的输入,可用于ICU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麻醉科,及需要各种精确输液的地方进行使用,保持输液流量稳定,没有过量输入的危险,安装操作简单快捷,实用性能优。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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