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胸腔积液引流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44652发布日期:2019-08-16 22:18阅读:735来源:国知局
一种胸腔积液引流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辅助器具领域,具体为一种胸腔积液引流瓶。



背景技术:

病人在做了胸腔手术后,会有积液产生,需要使用胸腔积液引流瓶;常见的胸腔积液引流瓶平时是通过挂钩固定引流瓶,但是在使用时,引流瓶必须低于人膝关节以下位置,病人在卧床、走动、上厕所时以及需要倒掉积液和清洗引流瓶时,这个挂钩就使用不方便,且胸腔积液引流瓶是挂钩固定的,只能旋转不能取下,倒积液和清洗引流瓶时不好用,长度固定,不可调,病人在走动、上厕所时,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胸腔积液引流瓶,具有结构紧凑、使用方便、提手可取、长度可调的特点,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胸腔积液引流瓶,包括提手挂钩、上托架、伸缩支柱、下托架、活动支腿、瓶盖、积液瓶、调节按钮,所述提手挂钩下端开有通孔,上托架为矩形框状,其左右两侧中间位置设有固定转轴,固定转轴通过提手挂钩上的通孔配合连接,伸缩支柱分为上半部和下半部,且至少为两个,上半部的上端与上托架两侧下端中间位置固定连接,下半部的下端与下托架两侧上端中间位置固定连接,下托架为中心处开有矩形通孔的矩形槽体,且下托架两端边侧开设有至少四个矩形盲孔,活动支腿为至少四个,分别嵌设在下托架下端的矩形盲孔内,积液瓶嵌套在上托架、伸缩支柱、下托架所构成的框架内,瓶盖旋拧在积液瓶上端的瓶口上,调节按钮嵌设在左侧伸缩支柱下半部的上部一侧。

优选的,所述积液瓶采用聚氯乙烯材料一体吹塑而成,为折叠式可拉伸结构。

优选的,所述伸缩支柱的上半部一侧开设有定位卡槽。

优选的,所述提手挂钩的上端开设有不规则凹槽。

该装置中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一种胸腔积液引流瓶,积液瓶采用聚氯乙烯材料一体吹塑而成,为折叠式可拉伸结构,环保的同时,可伸缩调整,柔软侧材质在拉伸过程中不损坏袋体;提手挂钩下端与上托架配合连接,旋转的同时可以取下;伸缩支柱与调节按钮配合使用,可调节整体高度;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紧凑、使用方便、提手可取、长度可调的特点,方便病人使用。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是一种胸腔积液引流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一种胸腔积液引流瓶的上托架、伸缩支柱、下托架组合示意图。

图中标号说明:1为提手挂钩、2为上托架、3为伸缩支柱、4为下托架、5为活动支腿、6为瓶盖、7为积液瓶、8为调节按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阅图1-2,一种胸腔积液引流瓶,包括提手挂钩1、上托架2、伸缩支柱3、下托架4、活动支腿5、瓶盖6、积液瓶7、调节按钮8,所述提手挂钩1下端开有通孔,上托架2为矩形框状,其左右两侧中间位置设有固定转轴,固定转轴通过提手挂钩1上的通孔配合连接,伸缩支柱3分为上半部和下半部,且至少为两个,上半部的上端与上托架2两侧下端中间位置固定连接,下半部的下端与下托架4两侧上端中间位置固定连接,下托架4为中心处开有矩形通孔的矩形槽体,且下托架4两端边侧开设有至少四个矩形盲孔,活动支腿5为至少四个,分别嵌设在下托架4下端的矩形盲孔内,积液瓶7嵌套在上托架2、伸缩支柱3、下托架4所构成的框架内,瓶盖旋6拧在积液瓶7上端的瓶口上,调节按钮8嵌设在左侧伸缩支柱3下半部的上部一侧;所述积液瓶7采用聚氯乙烯材料一体吹塑而成,为折叠式可拉伸结构;所述伸缩支柱3的上半部一侧开设有定位卡槽;所述提手挂钩1的上端开设有不规则凹槽。

综上所述:一种胸腔积液引流瓶,积液瓶7采用聚氯乙烯材料一体吹塑而成,为折叠式可拉伸结构,环保的同时,可伸缩调整,柔软侧材质在拉伸过程中不损坏袋体;提手挂钩1下端与上托架2配合连接,旋转的同时可以取下;伸缩支柱3与调节按钮8配合使用,可调节整体高度;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紧凑、使用方便、提手可取、长度可调的特点,方便病人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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