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022081发布日期:2020-02-28 07:1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监护仪,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机部及设置于主机部正面的显示部,所述显示部设置有至少一个报警指示灯,所述至少一个报警指示灯发出的光为至少从二个方位可见;所述显示部包括显示屏及收容所述显示屏的壳体,所述壳体具有包围所述显示屏的侧面的外壁,所述显示屏设置于所述壳体的正面,所述至少一个报警指示灯的至少部分设于壳体的外壁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报警指示灯凸设于所述壳体的外壁。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指示灯的数量为至少一个,所述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正面与顶面的交界处,且高出所述壳体的顶面;和/或,所述报警指示灯的数量为至少一个,所述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顶面,且高出所述壳体的顶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报警指示灯包括第一报警指示灯和相对设置的第二报警指示灯,所述第一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背面与顶面的交界处,且高出所述壳体的顶面,两所述第二报警指示灯对应凸设于所述壳体顶端的两侧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报警指示灯中的至少一个报警指示灯沿壳体表面延伸的长度大于在壳体上收容槽的深度。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报警指示灯与两所述报警指示灯在靠近所述显示屏的一侧位于不同平面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报警指示灯嵌设于所述壳体内,且所述报警指示灯的外壁与所述壳体的外壁相接。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指示灯的数量为至少一个,所述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背面与顶面及左侧面的交界处、背面与顶面及右侧面的交界处、正面与顶面及左侧面的交界处、和/或正面与顶面及右侧面的交界处。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报警指示灯包括第三报警指示灯和第四报警指示灯,所述第三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前侧,所述第四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后侧。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报警指示灯与所述第四报警指示灯相对设置且位于所述壳体顶端的中部,所述第三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正面与顶面的交界处,所述第四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背面与顶面的交界处。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报警指示灯和所述第四报警指示灯均包括至少两裸露的外壁,其中一个外壁与所述壳体的正面或背面相接,其中另一个外壁与所述壳体的顶面相接。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报警指示灯与所述第四报警指示灯错开设置,所述第三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顶面及顶面的交界处,所述第四报警指示灯所述壳体的背面、顶面及侧面的交界处。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顶端的中部,所述第四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顶端的左后侧或右后侧。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护仪还包括第五报警指示灯,所述第五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后侧,且与所述第四报警指示灯相对设置,所述第四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背面与顶面及左侧面的交界处,所述第五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背面与顶面及右侧面的交界处。

15.如权利要求1至14任一项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报警指示灯发出的光为至少从三个方位可见。

16.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报警指示灯发出的光为从二个方位可见。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指示灯的数量为一个,所述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壳体的正面与顶面、正面与侧面、背面与顶面、或背面与侧面的交界处。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指示灯的数量为二个,两所述报警指示灯分别设置于所述壳体的不同表面。

19.如权利要求1至14任一项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报警指示灯设置于所述显示部比所述主机部高出的部分。

20.如权利要求1至14任一项所述的监护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报警指示灯为长条形、l形或圆弧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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