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清垢装置的牙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57953发布日期:2021-02-26 12:26阅读:102来源:国知局
带清垢装置的牙签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发明专利涉及一种日常生活用品领域,具体是一种带清垢装置的牙签。


背景技术:

[0002]
生活中,美好产品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美好。
[0003]
美好一天,大都从生活小事开始,如洗手、洗脸、刷牙、吃饭、剔牙和剃须等。特别是人类的口腔和牙齿,由于人的牙齿结构和食物等因素,我们餐后大都需要剔牙或刷牙,否则食物残渣会粘附在牙齿表面和牙齿间缝隙,如果不及时剔牙和清理,张口时牙齿上的污垢,影响个人形象,影响口腔卫生,所以人人都会剔牙。
[0004]
公知剔牙产品:
[0005]
主要由传统竹木牙签和牙线为主,国人多用竹木牙签,国外多用牙线。
[0006]
公知剔牙产品,由于自身结构和设计等巨大缺陷,清理牙齿污物既费力又麻烦,效果还很差,这一点人人都有体会,并且用量多,如餐后剔牙,竹木牙签一般都需要多个才能剔完。
[0007]
有一种公知剔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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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类牙签,由管的一端斜切形成,类三角形的尖部,有尖部,有两侧边,尖部剔牙,侧边刮牙,还可以积垢,并且与人体牙齿缝隙结构吻合,剔牙轻松、方便、快捷,但是其类三角形的尖部的积垢,不便清理,积垢一多,没法使用,如果剔几下,换一个,浪费又很大,很不环保,其实每饭后每人每次使用一个牙签最为合理。
[0008]
这就是管类牙签产品存在的问题(缺陷),也是当今日常生活用品产业链存在的问题(缺陷),需要加以解决,让产品更完美,生活更美好。


技术实现要素:

[0009]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带清垢装置的牙签,清垢装置,轻松、方便、快捷和高效地清出管类牙签上的污物,一餐只用一个。
[0010]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方案是:
[0011]
一种带清垢装置的牙签,包括牙签和清垢装置等,并且牙签为管类牙签,其特征在于:所述带清垢装置的牙签,清垢装置主要用于清理管类牙签的污垢。
[0012]
具体的,清垢装置包括管类牙签外壳上的孔(主要为长方形),污物推动杆、推动钮和后盖等,污物推杆连接和置于管类牙签管内,推动钮穿过管类牙签外壳上的孔与污物推动杆连接,推动钮在管类牙签外壳上的孔范围内上下滑动,推动钮带动污物推动杆在管类牙签管内上下滑动,将管类牙签尖部污垢推出,然后继续使用。
[0013]
具体的,清垢装置包括污物推动杆、连接柱、弹簧和按钮等,污物推杆、连接柱和弹簧连接和置于管类牙签管内,连接柱与管类牙签连接,按钮与弹簧、连接柱和污物推动杆连接,按压按钮,压缩弹簧,按钮带动污物推动杆在管类牙签管内向下滑动,将管类牙签尖部污垢推出,松开按钮,弹簧带动污物推动杆和按钮复位,然后继续使用。弹簧也可连接于管类牙签一端管外。
[0014]
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及有益效果:
[0015]
由于所述一种带清垢装置的牙签,包括牙签和清垢装置等,并且牙签为管类牙签,其特征在于:所述带清垢装置的牙签,清垢装置主要用于清理管类牙签的污垢,轻松、方便、快捷和高效地清出管类牙签上的污物,一餐只用一个。
附图说明
[0016]
图1是本发明带清垢装置的牙签示意图。
[0017]
图2是本发明带清垢装置的牙签剖视图。
[0018]
图3是本发明带清垢装置的牙签示意图。
[0019]
图4是本发明带清垢装置的牙签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0]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0021]
1、结合图1~2所示,带清垢装置的牙签,包括牙签9和清垢装置(6、7、8)等,并且牙签为管类牙签9,其特征在于:所述带清垢装置的牙签,清垢装置主要用于清理管类牙签的污垢。
[0022]
管类牙签9,由管的一端斜切而成,斜切形成凹槽2由尖部1和两个侧边3、4组成,凹槽2内积垢,便于将污物从牙齿和口腔带出,清垢装置可以将凹槽2内牙垢推出。
[0023]
2、结合图1~2所示,清垢装置包括管类牙签外壳上的孔6,污物推动杆7、推动钮8和后盖10等,污物推杆7连接和置于管类牙签9管内,推动钮8穿过管类牙签外壳上的孔6与污物推动杆7连接,推动钮8在管类牙签外壳上的孔6范围内上下滑动,推动钮8带动污物推动杆7在管类牙签9管内上下滑动,将管类牙签9尖部污垢推出,然后继续使用。
[0024]
3、结合图3~4所示,清垢装置包括污物推动杆7、连接柱13、弹簧12和按钮11等,污物推杆7、连接柱13和弹簧12连接和置于管类牙签9管内,连接柱13与管类牙签9连接,按钮11与弹簧12、连接柱13和污物推动杆7连接,按压按钮11,压缩弹簧12,按钮11带动污物推动杆7在管类牙签9管内向下滑动,将管类牙签9尖部污垢推出,松开按钮11,弹簧12带动污物推动杆7和按钮11复位,然后继续使用。
[0025]
上述实施例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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