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妇产科减痛助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95563发布日期:2019-12-13 18:21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妇产科减痛助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妇产科减痛助产装置。



背景技术:

助产装置是医院妇产科必不可少的医疗设备,胎位不正,多胞胎助产,提前分娩等都需要助产助产装置来进行助产,有时也用来清理产后排出物,产妇在实行自然分娩的过程中,当婴儿的头部将要漏出时,医生通常需要使用助产装置吸住胎儿的头部并以此配合产妇将婴儿拖出子宫,确保母子平安。

现有妇产科用助产装置均利用钳臂对新生胎儿头部进行夹持和拉拽,因夹持工作均医护人员手工进行夹持,无法保证助产装置夹持力度的大小,一时不小心用力过度,还是会导致对新生胎儿造成伤害,有时还会加重产妇的痛苦,这样无疑提高医护人员的助产操作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妇产科减痛助产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2.技术方案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妇产科减痛助产装置,包括负压装置,还包体筒体、夹紧机构和吸盘机构,所述筒体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手握部,所述手握部包括环形凸起、滑动筒和复位弹簧,所述环形凸起的外侧设置有环形凹槽,且环形凹槽内部滑动设置有滑动筒,所述滑动筒底部与环形凹槽之间均匀设置有复位弹簧,所述筒体的两端的外侧壁上分别设置有外螺纹一和外螺纹二;

所述夹紧机构包括调节部件一和夹紧部件,所述调节部件一包括设置在筒体的外螺纹一处的螺母一、设置在螺母一一侧的旋转把手一和设置在螺母一外侧的轴承一,所述夹紧部件包括一对滑杆、滑块、铰接杆和嵌体,一对所述滑杆对称设置在筒体靠近外螺纹一的一端,所述滑块滑动套设在滑杆上,所述铰接杆铰接在滑杆的外侧,且铰接杆远离滑杆的一端与轴承一铰接,所述滑块远离铰接杆的一侧设置有钳臂,所述钳臂包括矩形体固定块和设置在矩形体固定块顶部的嵌体,所述嵌体底部远离筒体的一侧边与滑块铰接,所述嵌体上之下依次包括竖直部一、弯曲部和竖直部二;

所述吸盘机构包括调节部件二和吸盘部件,所述调节部件二包括设置在筒体的外螺纹二处的螺母二、设置在螺母二一侧的旋转把手二和设置在螺母二外侧的轴承二,所述吸盘部件包括吸盘插管、吸盘、l型杆和负压装置,所述吸盘插管滑动插设在筒体内部,且吸盘插管的一端延伸至筒体的顶端设置有吸盘,所述吸盘插管另一端的侧壁对称设置有一对l型杆,且l型杆远离吸盘的一端与轴承二连接,所述吸盘靠近l型杆的一端连接有连接管,且连接管远离吸盘的一端延伸与负压装置连接。

优选的,所述负压装置上设置有压力控制阀和压力表。

优选的,所述吸盘插管的长度大于筒体的长度。

优选的,所述吸盘插管的两侧设置有设置滑条,且筒体的内部两侧设置有与滑条相互匹配的滑槽。

优选的,所述嵌体内侧的竖直部一位置处设置有乳胶气囊垫乳胶气囊垫。

优选的,所述嵌体的竖直部一头部向内弯曲。

3.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夹紧机构包括调节部件一和夹紧部件,且调节部件一包括设置在筒体的外螺纹一处的螺母一、设置在螺母一一侧的旋转把手一和设置在螺母一外侧的轴承一,夹紧部件的一对滑杆对称设置在筒体靠近外螺纹一的一端,滑块滑动套设在滑杆上,铰接杆铰接在滑杆的外侧,且铰接杆远离滑杆的一端与轴承一铰接,滑块远离铰接杆的一侧设置钳臂,应用时,只需转动旋转把手一使螺母一转动,即可使调节部件一上下移动,而调节部件一上下移动通过铰接杆便可调整一对钳臂之间距离,实现夹紧功能,使用方便,夹持力度稳定,提高了安全性,而嵌体内侧的竖直部一位置处设置的乳胶气囊垫乳胶气囊垫,避免的硬性嵌臂直接与新生胎儿接触,并且由于钳臂包括矩形体固定块和设置在矩形体固定块顶部的嵌体,嵌体底部远离筒体的一侧边与滑块铰接,使得钳臂能向外侧进行翻转,不能向内部进行翻转,在调整一对钳臂之间距离实现夹紧功能时,当钳臂的矩形体固定块向外翻转时,钳臂与新生胎儿头部夹持力度相当于产道壁对新生胎儿夹持力,不会对新生胎儿头部造成伤害,同时可以得知一对钳臂之间距离过小,医护人员便可通过转动旋转把手一使一对钳臂的距离增大,直至矩形体固定块恢复原状,这时夹持力度适合,嵌体的吸盘机构包括调节部件二和吸盘部件,调节部件二包括设置在筒体的外螺纹二处的螺母二、设置在螺母二一侧的旋转把手二和设置在螺母二外侧的轴承二,吸盘部件的吸盘插管滑动插设在筒体内部,且吸盘插管的一端延伸至筒体的顶端设置吸盘,吸盘插管另一端的侧壁对称设置一对l型杆,且l型杆远离吸盘的一端与轴承二连接,吸盘靠近l型杆的一端连接连接管,且连接管远离吸盘的一端延伸与负压装置连接,当一对钳臂夹持在新生胎儿两侧时,转动转动旋转把手二使螺母二转动,即可使调节部件二缓慢移动,从而使吸盘插管移动使吸盘靠近新生胎儿的头部,当吸盘与胎儿头部接触后,通过负压装置调整合适压力使吸盘将胎儿的头部吸住,由于嵌体的竖直部一头部向内弯曲,使得嵌体的竖直部一头部钳住胎儿下巴位置,从而钳臂与吸盘配合固定,可减少吸盘的吸引力,最后拉动滑动筒,由于滑动筒滑动设置在环形凸起的环形凹槽内部,且滑动筒底部与环形凹槽之间均匀设置复位弹簧,在牵引时,防止硬性拉扯,对产妇和新生胎儿造成伤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嵌体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的a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1的b处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1的c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连接管,2-负压装置,3-铰接杆,4-滑块,5-吸盘插管,6-嵌体,61-竖直部一,62-弯曲部,63-竖直部二,64-矩形体固定块,7-乳胶气囊垫,8-吸盘,9-滑杆,10-筒体,101-外螺纹一,102-外螺纹二,11-旋转把手一,12-螺母一,13-轴承一,14-复位弹簧,15-环形凸起,16-滑动筒,17-环形凹槽,18-轴承二,19-旋转把手二,20-螺母二,21-l型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

如图1-6所示的一种妇产科减痛助产装置,包括负压装置2,还包体筒体、夹紧机构和吸盘机构,筒体10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手握部,手握部包括环形凸起15、滑动筒16和复位弹簧14,环形凸起15的外侧设置有环形凹槽17,且环形凹槽17内部滑动设置有滑动筒16,滑动筒16底部与环形凹槽17之间均匀设置有复位弹簧14,筒体的两端的外侧壁上分别设置有外螺纹一101和外螺纹二102;

夹紧机构包括调节部件一和夹紧部件,调节部件一包括设置在筒体10的外螺纹一101处的螺母一12、设置在螺母一12一侧的旋转把手一11和设置在螺母一12外侧的轴承一13,夹紧部件包括一对滑杆9、滑块4、铰接杆3和嵌体6,一对滑杆9对称设置在筒体10靠近外螺纹一101的一端,滑块4滑动套设在滑杆9上,铰接杆3铰接在滑杆9的外侧,且铰接杆3远离滑杆9的一端与轴承一13铰接,滑块4远离铰接杆3的一侧设置有钳臂,钳臂包括矩形体固定块64和设置在矩形体固定块64顶部的嵌体6,嵌体6底部远离筒体10的一侧边与滑块4铰接,嵌体6上之下依次包括竖直部一61、弯曲部62和竖直部二63,嵌体6内侧的竖直部一61位置处设置有乳胶气囊垫乳胶气囊垫7,嵌体6的竖直部一61头部向内弯曲;

吸盘机构包括调节部件二和吸盘部件,调节部件二包括设置在筒体10的外螺纹二102处的螺母二20、设置在螺母二20一侧的旋转把手二19和设置在螺母二20外侧的轴承二18,吸盘部件包括吸盘插管5、吸盘8、l型杆21和负压装置2,吸盘插管5滑动插设在筒体10内部,所述吸盘插管5的长度大于筒体10的长度,吸盘插管5的两侧设置有设置滑条,且筒体10的内部两侧设置有与滑条相互匹配的滑槽,且吸盘插管5的一端延伸至筒体10的顶端设置有吸盘8,吸盘插管5另一端的侧壁对称设置有一对l型杆21,且l型杆21远离吸盘8的一端与轴承二18连接,吸盘8靠近l型杆21的一端连接有连接管1,且连接管1远离吸盘8的一端延伸与负压装置2连接,负压装置2上设置有压力控制阀和压力表。

工作原理:使用前,医护人员手握住滑动筒16将本实用新型进行把持,再把本实用新型上的夹紧机构插入母体产道内,转动旋转把手一11使螺母一12转动,即可使调节部件一上下移动,从而通过铰接杆3使同时滑块4向两侧移动,将一对钳臂之间距离调整至大于胎儿头部的宽度,再将一对嵌臂移动至胎儿头部的两侧,嵌体6内侧的竖直部一61位置处设置的乳胶气囊垫7,避免的硬性嵌臂直接与新生胎儿接触,重复上述操作,调整一对钳臂之间距离实现对胎儿夹紧功能,由于钳臂包括矩形体固定块64和设置在矩形体固定块64顶部的嵌体6,嵌体6底部远离筒体10的一侧边与滑块4铰接,使得钳臂能向外侧进行翻转,不能向内部进行翻转,当钳臂的矩形体固定块64向外翻转时,钳臂与新生胎儿头部夹持力度相当于产道壁对新生胎儿夹持力,不会对新生胎儿头部造成伤害,同时可以得知一对钳臂之间距离过小,医护人员便可通过转动旋转把手一11使一对钳臂的之间距离增大,直至矩形体固定块64恢复原状,这时夹持力度适合,然后转动旋转把手二19使螺母二20转动,即可使调节部件二缓慢移动,从而使吸盘插管5移动使吸盘8靠近新生胎儿的头部,当吸盘8与胎儿头部接触后,通过负压装置调整合适压力使吸盘8将胎儿的头部吸住,由于嵌体的竖直部一头部向内弯曲,使得嵌体6的竖直部一61头部钳住胎儿下巴位置,从而钳臂与吸盘8配合固定,可减少吸盘8的吸引力,最后拉动滑动筒16,由于滑动筒16滑动设置在环形凸起15的环形凹槽17内部,且滑动筒16底部与环形凹槽17之间均匀设置复位弹簧14,在牵引时,防止硬性拉扯,对产妇和新生胎儿造成伤害。

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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