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癌痛精麻药一体化管理系统,其特征是:包括集成his医嘱系统、护士端程序、医生端程序、药学部端程序和箱体,所述箱体分设为带密码锁的保险箱体和不带密码锁的普通箱体,所述保险箱体用于存放精麻一类药物,所述普通箱体用于存放需交接的精麻二类药物;
所述保险箱体包括设于其内的控制处理器,所述控制处理器分别连接有按键、信号收发器、音响、摄像头和照明灯,所述照明灯随所述保险箱体的打开而照亮,所述照明灯随所述保险箱的关闭而关闭,所述控制处理器通过所述信号收发器来与所述护士端程序和所述医生端程序发生数据连接,所述护士端程序分别与所述医生端程序和所述药学部程序数据连接,所述护士端程序还接入所述集成his医嘱系统,所述按键包括功能按键和0~9的数字按键,所述功能按键由查看键、使用键、交接键、入库键、反馈键、日结键、确认键和取消键组成,使用时,医务人员通过点击所述按键从而指令所述控制处理器上传交班信息至所述护士端程序、或指令所述控制处理器上传用药记录信息到护士端程序并反馈至所述医生端程序来提醒医生进行疼痛综合评定、或指令所述控制处理器控制所述音响定时提醒医务人员派发药物、或指令所述控制处理器控制所述摄像头拍照扫描保险箱体内药物的数量及批号并通过控制处理器传输到所述护士端程序进行识别、或指令所述控制处理器控制所述音响提醒医务人员反馈入库药品数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癌痛精麻药一体化管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护士端程序内置ocr辨识功能,所述护士端程序通过其ocr辨识功能辨识所述保险箱体内的药物数量及批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癌痛精麻药一体化管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普通箱体内设另一个照明灯,该照明灯与所述控制处理器连接,该照明灯通过普通箱体的箱门开启或关闭从而对应控制该照明灯开启或关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癌痛精麻药一体化管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普通箱体采用手动锁锁住其箱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癌痛精麻药一体化管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保险箱体的内底面设置有放置槽,所述放置槽分为针剂槽和非针剂槽,所述针剂槽分设为若干个用于放置安剖的方格。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癌痛精麻药一体化管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信号收发器为蓝牙信号收发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癌痛精麻药一体化管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控制处理器包括主板芯片和与所述主板芯片数据连接的储存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癌痛精麻药一体化管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箱体上设有电插头,该插头给箱体提供电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癌痛精麻药一体化管理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箱体上还设有电池仓,当所述电插头未连接外部电源时,所述电池仓给箱体提供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