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排烟艾推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35672发布日期:2020-08-05 01:32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一种排烟艾推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中医理疗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排烟艾推罐。



背景技术:

艾灸是一种传统的中医灸疗法,使用艾叶制成艾灸材料,利用艾灸材料燃烧产生的热量和烟气,熏蒸和刺激人体体表的穴位或者是一些特定部位,从而达到调理、防病和治病的目的。推拿在中医上是指用推、拿、提、捏、揉等手法按摩人体经络、穴位,以达到调理和治疗的目的。

中国专利cn208243782u公开了一种艾灸罐,包括艾灸罐本体,艾灸罐本体中固定有艾条,艾条燃烧提供热量和烟气,然后将艾灸罐本体扣在人体穴位上进行熏蒸和热疗。但是现有技术中的艾灸罐存在如下缺陷:(1)该艾灸罐只具有艾灸功能,不能同时对患者艾灸部位进行推拿治疗;(2)使用该艾灸罐进行艾灸治疗,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烟气,会导致使用者产生不适反应;(3)艾条直接固定在艾灸罐中,艾条燃烧产生的热量和烟气不能较为集中和有效地传递到患者穴位处,导致治疗效率有限和能源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排烟艾推罐,该排烟艾推罐同时具备艾灸和推拿功能。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方案提供了一种排烟艾推罐,包括艾条燃烧结构,所述艾条燃烧结构包括外管和用于放置艾条的内管,所述内管固定在外管内部;外管的一端设有推拿筒,所述内管靠近推拿筒的一端为用于释放艾条燃烧产生的烟气的释放端;外管与推拿筒同轴设置。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技术原理以及有益效果如下:艾条在艾条燃烧结构中燃烧,释放出带有热量的烟气,烟气从内管释放后,进入外管,沿外管轴向朝向外管的治疗端运动。内管的设置保证了烟气和热量可较为集中地向外管的治疗端转移和扩散。推拿筒与外管同轴,带有热量的烟气通过外管后可以继续沿推拿筒运动,直达患者皮肤,实现对患者穴位或其他特定部位的艾灸、熏蒸、熨烫和热疗的效果。同时,由于推拿筒呈圆筒状,推拿筒远离外管的一端具有环状的边沿,可以使用推拿筒靠近患者皮肤的一端(即环状的边沿)对患者的穴位或其他特定部位进行压、推、揉等操作,实现推拿作用。除此之外,还可以使用推拿筒来刮痧治疗。使用本方案的排烟艾推罐可以同时实现对患者的艾灸和推拿治疗,将艾灸和推拿两种传统中医的治疗手段结合起来,能够更有效的达到调理、防病和治病的目的。

进一步,内管、外管、推拿筒均为圆筒状,内管与外管平行。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内管中艾条燃烧产生的烟气需要沿外管的轴向运动,内管与外管平行使烟气流动更为流畅。

进一步,所述内管靠近推拿筒的一端固定有用于阻挡艾条燃烧产生的烟灰的防尘网。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防尘网防止艾条燃烧产生的烟灰落到患者身上。

进一步,所述内管包括内管盖和内管本体,所述内管盖位于内管本体远离推拿筒的一端,内管盖上设有用于将艾条固定在内管内部的艾条固定结构。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内管盖可以阻挡烟气,使得全部烟气向防尘网方向运动,从而使烟气集中向推拿筒的方向运动,充分利用能源。

进一步,所述外管远离推拿筒的一端设有外管盖;所述外管盖连通有排烟管,所述排烟管用于将艾条燃烧产生的烟气排放至室外。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外管的开口朝向患者,使得艾条燃烧产生的烟气先朝患者皮肤运动,烟气在患者皮肤表面产生熨烫、熏蒸作用,然后烟气被患者皮肤反弹,向外管盖方向运动,从排烟管处排到室外,既实现了治疗作用,又防止了烟气对患者和使用者呼吸道的刺激作用。并且,由于排烟管的设置,艾灸不但可以在室内进行,还可以在车内等空间狭小且封闭的场合进行,将排烟管置于车窗外,可实现将烟气排出车外。

进一步,所述外管包括手持部和进气部;所述手持部靠近推拿筒,所述进气部靠近外管盖;进气部的侧壁上设有外管通气孔。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气孔的设置使得本方案的排烟艾推罐外部的空气可以进入罐内,保证了艾条的充分燃烧;在进行艾灸和推拿操作时,手持部的设置方便使用者握持本排烟艾推罐。

进一步,所述内管的侧壁上设有内管通气孔,所述内管通气孔和外管通气孔之间连接有通气管。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内管通气孔和外管通气孔通过一通气管连通,使得本排烟艾推罐外部的空气能够进入到内管内部,以保证艾条燃烧有足够的空气(氧气)供给。并且上述结构将内管的内部和罐外部直接连通,使得空气的供给更为直接和快速。

进一步,所述手持部的外表面覆盖有隔离层;所述进气部包括通气调节结构,所述通气调节结构用于调节进入内管的空气的量。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隔离层可以防止使用者(医生)在对患者推拿、艾灸治疗时被烫伤。通气调节结构调节进入内管内部的空气的量,可实现对内管内部的艾条的燃烧程度的调节,进而调节了艾灸过程中的产生的热量和烟气量的水平。

进一步,所述外管与所述推拿筒可拆卸。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可针对不同的患者更换推拿筒,以防止患者之间的交叉感染。

进一步,所述外管的内壁上固定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与内管垂直,并与内管固定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可将内管固定在外管中,且连接杆为杆状结构,占用体积小,对外管内烟气的流动产生的阻碍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排烟艾推罐的主视图。

图2为图1的正向纵剖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排烟艾推罐的主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5的排烟艾推罐的正向纵剖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详细说明: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外管盖1、排烟管2、进气部3、手持部4、推拿筒5、外管通气孔6、外管7、橡胶塞8、螺丝钉9、内管10、艾条固定针11、内管盖12、艾条13、防尘网14、连接杆15、通气管16、内管通气孔17、隔离层18、通气调节环19。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排烟艾推罐如图1所示,包括艾条燃烧结构,艾条燃烧结构包括外管7,外管7为圆柱筒状,外管7的两端为敞开,外管7的一端粘合固定有推拿筒5。推拿筒5也为圆柱筒状,且推拿筒5的内径等于外管7的外径,推拿筒5套在外管7外,推拿筒5和外管7同轴。推拿筒5的材质为pvc塑料,推拿筒5用于与患者皮肤直接接触,并对患者皮肤产生挤压作用,pvc塑料具有一定弹性和硬度,在保证有效推拿力度的同时避免造成患者皮肤刮伤等不良后果。外管7上方设有外管盖1,外管盖1盖合在外管7远离推拿筒5的一端(即图1中,外管7的上端)。盖合上后,外管盖1内壁和外管7外壁紧密配合,需要用力才能将外管盖1从外管7上取出,该盖合方式只需要通过设置外管盖1的内径和外管7的外径即可实现,是现有技术中的常规形式,在此不做赘述。外管盖1上连通有排烟管2,排烟管2用于将艾条13燃烧产生的烟气排放至室外,排烟管2为橡胶软管,具体的方式为:排烟管2的一端与外管盖1上的排烟孔的内壁粘接,排烟管2的另一端置于室外(通常艾灸和推拿都在室内进行,避免患者受凉)。并且排烟管2置于室外(房间外)的一端连接有辅助排气结构,辅助排气结构可以为抽气泵(fasola电动抽气泵,sh-196),也可以为小型直流排风扇(uitrafan,xd5010,12v工作电压,电源由电池提供),本实施例中选择后者使用。小型直流排风扇的框架部分粘合(可通过使用胶条的方式)固定在排烟管2出气的一端,小型直流排风扇与排烟管2出气的一端平行,小型直流排风扇的进气侧朝向排烟管2。如图2所示,外管7包括手持部4和进气部3,进气部3用于向外管7内部提供空气以供艾条13燃烧,在进行艾灸和推拿操作时,手持部4方便使用者握持本排烟艾推罐。更具体地,外管盖1盖合在进气部3上方,推拿筒5粘合固定在手持部4的下方在本实施例中,进气部3上设有两个外管通气孔6,两个外管通气孔6之间的连线与外管7的中轴相交。如图1、图2所示,外管7的手持部4的外表面上还覆盖有隔离层18,用以防止烫伤。

如图2所示,艾条燃烧结构还包括内管10,内管10为圆筒状,内管10位于外管7内部,内管10与外管7平行且同轴,内管10为不锈钢材质,外管7为pvc塑料材质。外管7内壁和内管10外壁之间固定有连接杆15,连接杆15的一端粘合固定在外管7内壁上,连接杆15的另一端焊接在内管10外壁上。连接杆15的数量为两根,两根连接杆15以内管10的中轴为对称轴呈对称分布,且连接杆15与内管10垂直。通过以上的方式将内管10固定在外管7内。连接杆15相对于使用板状结构对外管7内烟气的流动产生的阻碍小。内管10朝向推拿筒5的一端焊接固定有防尘网14,内管10上方设有内管盖12,内管盖12盖合在内管10远离防尘网14的一端。盖合上后,内管盖12内壁和内管10外壁紧密配合,需要用力才能将内管盖12从内管10上取出。内管盖12上设有艾条固定结构,具体的为:内管盖12的朝向防尘网14的一面上焊接固定有艾条固定针11,艾条固定针11与内管10平行。在进行艾灸时,艾条固定针11插入艾条13的非燃烧端,从而将艾条13固定在内管10内部。内管10的下端焊接固定有防尘网14,防尘网14覆盖内管10下端的开口,用于防止艾条13燃烧产生的烟灰落到患者身上。

如图2所示,内管10的侧壁上还设有内管通气孔17,内管通气孔17和外管通气孔6通过一通气管16连通,使得本排烟艾推罐外部的空气能够进入到内管10内部,以保证艾条13燃烧有足够的空气(氧气)供给。在本实施例中,内管通气孔17和外管通气孔6均设置为两个,两个内管通气孔17和两个外管通气孔6位于同一直线上,且位于同一水平面上。通气管16水平设置,并将同侧的内管通气孔17和外管通气孔6连通。通气管16的一端焊接在内管通气孔17内,另一端粘合固定在外管通气孔6内,通气管16的材质为不锈钢。通气管16不但起到了通气和连通内外的作用,还起到了固定内管10和外管7的作用,辅助连接杆15加强了对内管10的固定作用。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在需要对患者进行艾灸推拿治疗的时候,打开外管盖1和内管盖12,将一端燃烧的艾条13固定在艾条固定针11上(艾条固定针11插入艾条13的非燃烧端),然后将内管盖12盖合在内管10上端,再将外管盖1盖合在外管7上端。使用者手持外管7的手持部4,对患者进行艾灸和推拿治疗。利用推拿筒5的呈环状的下沿对患者穴位或其他需要推拿的部位进行压、推、揉等操作,同时艾条13燃烧产生的热量和烟气,对推拿作用的部位具有热刺激和熏蒸的作用,将推拿和艾灸治疗结合在一起。内管10和外管7对烟气具有导向作用,内管10的防尘网14端才能供烟气通过(即内管10的通气端朝向患者),外管7的开口朝向患者,使得艾条13燃烧产生的烟气先朝患者皮肤运动,烟气在患者皮肤表面产生熨烫、熏蒸作用,然后烟气被患者皮肤反弹,向外管盖1方向运动,从排烟管2处排到室外,既实现了治疗作用,又减少了烟气对患者和使用者呼吸道的刺激。

实施例2

本实施例基本同实施例1,不同点在于,本实施例对内管通气孔17、外管通气孔6和连通管进行了改造;以及对推拿筒5和外管7的连接关系进行了改造。具体如下:如图3所示外管7的进气部3上的外管通气孔6设置为四个,且四个外管通气孔6呈辐射对称状分布。内管通气孔17也有四个(图中未示),也呈辐射对称状分布,内管通气孔17与对应的外管通气孔6在同一直线上,并且对应的内管通气孔17与外管通气孔6通过通气管16连通,通气管16与内管通气孔17焊接,通气管16与外管通气孔6粘合固定。外管通气孔6、内管通气孔17和通气管16位于同一水平面上。外管7的进气部3包括通气调节结构,用于调节进入内管10的空气的量,具体的为:每个外管通气孔6均配有橡胶塞8,图3中只显示了一个橡胶塞8堵在外管通气孔6中。通过调节被橡胶塞8堵塞的外管通气孔6的数量,来调节内管10内部与本排烟艾灸罐外部的连通程度,从而实现了对进入内管10内部的空气的量的调控,内管10内部的艾条13的燃烧程度可通过该方法进行调节,进而调节了艾灸过程中的热量和烟气量的水平。

另外,如图3所示,推拿筒5和外管7之间为可拆卸的固定连接,推拿筒5不是如实施例1中的粘合在外管7上,而是通过四个螺丝钉9(呈辐射对称状分布)固定在外管7上。对不同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将四个螺丝钉9旋出,将推拿筒5和外管7拆卸,然后更换新的推拿筒5,以防止患者之间的交叉感染。

实施例3

本实施例基本同实施例1,不同点在于内管盖12上的艾条固定结构。具体的为:内管盖12的上壁的圆心处设有通孔,艾条固定针11穿设在上述通孔中,且与内管10平行,艾条固定针11在通孔中可上下滑动。内管盖12的上壁的上表面粘合有圆形橡胶片,圆形橡胶片与内管盖12的上壁全等,圆形橡胶片圆心处也设有通孔,艾条固定针11也穿过圆形橡胶片的通孔。由于橡胶材质有伸缩性,在不施加外力时,圆形橡胶片将艾条固定针11卡合在通孔中。进行艾灸时,将艾条固定针11位于内管10内部的部分插入艾条13的非燃烧端,从而将艾条13固定在内管10内部。当推动或拉动艾条固定针11伸出内管盖12的部分时,艾条固定针11带动艾条沿内管10的轴向运动,可实现对燃烧的艾条的位置的调整。

实施例4

本实施例基本同实施例1,不同点在于:外管盖1与外管7远离推拿筒5的一端旋接(即螺纹连接),外管盖1内壁上设有内螺纹,外管7远离推拿筒5的一端设有外螺纹,外螺纹与内螺纹相配合。推拿筒5和外管7之间为可拆卸的固定连接,推拿筒5不是如实施例1中的粘合在外管7上,推拿筒5和外管7旋接(即螺纹连接),推拿筒5内壁上设有内螺纹,外管7远离外管盖1的一端设有外螺纹,外螺纹与内螺纹相配合。该设置使得拆除和安装推拿筒5更为方便,以及使得盖合和打开外管盖1更为方便和快捷。

实施例5

本实施例基本同实施例1,不同点在于:在外管7的进气部3包括通气调节结构,用于调节进入内管10的空气的量,具体的为:如图4所示,通气调节结构为通气调节环19,通气调节环19为圆筒状,套设在外管7的进气部3外,通气调节环19与外管7同轴,通气调节环19可沿外管7的中轴转动。通气调节环19侧壁上设有两个调节孔,两个调节孔之间的连线通过通气调节环19的中轴,且当通气调节环19套接在外管7外时,两个调节孔与外管通气孔6在同一水平面上。外管7外的隔离层18对通气调节环19有限位作用,防止通气调节环19下滑。转动通气调节环19,使两个调节孔分别对准对应的外管通气孔6,此时外部到内管10内部的通气量最大。再转动通气调节环19可以逐步减小通气量,直至将外管通气孔6与调节孔完全错开,外管通气孔6被完全覆盖,通气量减到最小。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对其作出各种变化。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发明所省略描述的技术、形状、构造部分均为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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