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插入患者体内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器械(1,134)具有与操作装置(5,135)联接或可联接的、管状的杆(3,47,137),所述杆具有工作通道(15),其中,杆工具能够被引导穿过所述工作通道(15),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通道(15)具有用于插入杆工具的近端侧工作通道开口(153)和与所述近端侧工作通道开口分开的流体入口(14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近端侧工作通道开口(153)和所述近端侧流体入口通过所述操作装置(5,135)中的t形连接件(215)与所述工作通道(15)连接。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在所述杆(3,47,137)中构造有分别单个地直接围绕至少两个穿过所述杆(3,47,137)延伸的管线(11,13,15,19,57,59,65,67,123,181)的流体通道(7,5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流体通道(7,53)用作冲洗液的排出通道,所述冲洗液能够通过所述流体入口(148)和所述工作通道(150)供应给远端侧杆端部(17,51,139)。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流体通道(7,53)具有远端侧流体通道开口(33,55,64,140,203)和近端侧流体通道开口(45,73,142),其中,所述近端侧流体通道开口(45,73,142)横向地布置在所述杆(3,47,137)上并且能够被施加流体负压。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器械(1,134)具有密封装置(89),该密封装置形成所述流体通道(7,53)的近端侧端部并且包括用于所述管线(11,13,15,19,57,59,65,67,123,181)的穿引部(93,97,99,101,103)。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器械(1,134)具有操作装置(5,135),其中,所述操作装置(5,135)与所述杆(3,47,137)的近端侧端部(4,138)固定连接或者能够可拆卸地连接。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杆(3,47,137)至少在杆部(9,49)中能够无关节地弹性弯曲超过270°。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器械(1,134)或至少所述杆(3,47,137)被构造为在一次性使用后丢弃的消耗品。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流体通道(7,53)的横截面积对应于由所述杆(3,47,137)形成的杆内腔的横截面积减去通过所述杆内腔延伸的全部管线(11,13,15,57,59,65,67,123,181)的横截面积之和。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杆(3,47,137)在可弯曲的远端侧杆部(9,49)中具有多个裂口(33,55,64)。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裂口(33,55,64)在周向方向上仅延伸经过杆外周的一部分。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裂口(33,55,64)相对于彼此轴向地布置为,使它们交替地位于所述杆(3,47,137)的第一横向侧上以及所述杆(3,47,137)的与该第一横向侧直径相对的第二横向侧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裂口(33,55,64)一方面用作所述流体通道(7,53)的远端侧流体通道开口,另一方面用于局部地增加所述杆的(3,47,137)的柔性,用于远端侧杆端部(17,51,139)的无关节地弯曲。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工作通道(15)是第一工作通道(15),其中,所述器械(1,134)具有第二工作通道(19,131),该第二工作通道穿过所述杆(3,47,137)延伸并被所述流体通道(7,53)直接围绕。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工作通道(15,19,131)选择性地用作穿引激光导体(123)、捕石篮(191)或dormia圈。
17.根据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第一工作通道(15)用作流动方向与所述流体通道(7,53)相反的供应通道(19)。
18.根据权利要求15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工作通道(15,19,131)轴向地延伸穿过所述流体通道(7,53)的密封的近端侧端部。
19.根据权利要求15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第一和/或第二工作通道(15,19,131)具有远端侧工作通道开口(18,52,140,211)和近端侧工作通道开口(39,144,153)。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各个所述近端侧工作通道开口(39,144,153)布置在所述流体通道(7,53)的近端侧端部的近端侧。
21.根据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各个所述远端侧工作通道开口(18,52,140,211)布置在所述流体通道(7,53)的远端侧流体通道开口(33,55,64,203)的远端侧。
22.根据权利要求19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所述器械(1,134)具有操作装置(5,135),其中,所述操作装置(5,135)与所述杆(3,47,137)的近端侧端部固定地连接或者能够可拆卸地连接,其中,各个所述近端侧工作通道开口(39,144,153)由所述操作装置(5,135)形成。
23.根据权利要求19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各个所述远端侧工作通道开口(18,52,140,211)的横截面小于对应的所述工作通道(15,19,131)的横截面。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各个所述工作通道(15,19,131)的横截面朝向相应的所述远端侧工作通道开口(18,52,140,211)逐渐变细。
2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通过所述流体通道(7,53)的穿流方向和/或穿流速率是可选择的或可调节的。
2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内窥镜器械(1,134),其中,远端侧杆端部(17,51,139)能够可控地、无关节地弯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