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新型可折叠轮椅,包括可移动底盘、折叠支架、座椅和椅背,所述可移动底盘包括底盘框架和车轮,所述折叠支架连接于所述底盘框架和所述座椅之间,所述折叠支架带动所述座椅向后折叠,所述折叠支架可收缩进所述底盘框架的空间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可折叠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框架为四边形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型可折叠轮椅,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折叠机构,所述第二折叠机构连接于所述座椅和所述椅背之间,所述第二折叠机构能够让所述椅背折叠和打开。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型可折叠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支架和所述第二折叠机构串联,所述折叠支架和所述第二折叠机构可以同时运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新型可折叠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支架的数量至少为1个,所述折叠支架为四连杆结构,包括a连接座、b连接座、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所述a连接座安装于可移动底盘,所述b连接座安装于所述座椅上,所述第一支撑杆和所述第二支撑杆铰接于所述a连接座和b连接座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型可折叠轮椅,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铰接杆,所述b连接座上设有铰接孔,所述铰接杆可伸进所述铰接孔中也可脱离所述铰接孔,所述第二支撑杆铰接b连接座的一端还具有延伸端,所述延伸端与所述铰接杆铰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新型可折叠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折叠机构的数量至少为1个,所述第二折叠机构包括延伸端、第三支撑杆、第四支撑杆和第五支撑杆、所述延伸端与所述第三支撑杆铰接,所述第三支撑杆与所述第四支撑杆铰接,所述第四支撑杆与所述椅背固定连接,所述第五支撑杆一端与所述座椅固定连接,所述第五支撑杆另一端与所述椅背铰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新型可折叠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撑杆的长度大于所述延伸端和所述第四支撑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可折叠轮椅,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延伸端、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和脚踏板,所述脚踏板与所述可移动底盘铰接,所述第一支撑杆与所述a连接座铰接的一端设有第一延伸端,所述第一延伸端与所述第一连杆铰接,所述第一连杆与所述第二连杆铰接,所述第二连杆与所述脚踏板铰接。
10.据权利要求9的一种可折叠轮椅,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限位件,所述第二连杆与所述脚踏板依靠所述限位件单向限位,所述脚踏板可以依靠所述第二连杆运动带动折叠或打开,也可依靠手动折叠或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