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药房用便于防虫防霉的消毒设备及使用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4041588发布日期:2021-02-23 16:57阅读:511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药房用便于防虫防霉的消毒设备及使用方法与流程

[0001]
本发明涉及中药房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中药房用便于防虫防霉的消毒设备及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有技术中,中草药材最怕长虫、潮湿、发霉变质,而值得长期留存的中药往往价格昂贵,一不注意,存储中药材就容易发生结块潮解、霉烂变质和污染生虫等质量问题,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一个主要因素是中草药材极易受潮。
[0003]
综上所述,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我们提出一种中药房用便于防虫防霉的消毒设备,从而解决以上提到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之处,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中药房用便于防虫防霉的消毒设备及使用方法。
[0005]
本发明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包括消毒设备本体、紫外线消毒灯、滤灯罩、第一杀菌槽、第二杀菌槽、二氧化钛光催化组块、干燥块、固定块a以及固定块b,所述消毒设备本体的中内部设置有紫外线消毒灯,所述滤灯罩设置于紫外线消毒灯的顶部,所述第一杀菌槽设置于紫外线消毒灯的左侧,所述第二杀菌槽设置于紫外线消毒灯的右侧,所述二氧化钛光催化组块设置于第一杀菌槽的内部,所述干燥块设置于第二杀菌槽的内部,所述固定块a设置于消毒设备本体的左端,所述固定块b设置于消毒设备本体的右端。
[0006]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杀菌槽、第二杀菌槽设置为相同的型号参数。
[0007]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二氧化钛光催化组块设置有多层二氧化钛光催化网。
[0008]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二氧化钛光催化网包括二氧化钛光催化颗粒与二氧化钛涂层,所述二氧化钛光催化颗粒设置于二氧化钛光催化网上,所述二氧化钛涂层设置于二氧化钛光催化网的两侧。
[0009]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干燥块的内部设置有干燥棉。
[0010]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固定块a、固定块b设置为相同的型号参数。
[0011]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一、该种中药房用便于防虫防霉的消毒设备设置有紫外线消毒与二氧化钛光催化双层杀菌功能,杀菌彻底,提供干燥环境,便于操作。
[0012]
二、该种中药房用便于防虫防霉消毒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简单,可循环使用。
附图说明
[0013]
图1为本发明整体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二氧化钛光催化组块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二氧化钛光催化网的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干燥块的结构示意图。
[0014]
图中:1消毒设备本体、2紫外线消毒灯、3滤灯罩、4第一杀菌槽、5第二杀菌槽、6二氧化钛光催化组块、61二氧化钛光催化网、611二氧化钛光催化颗粒、612二氧化钛涂层、7干燥块、71干燥棉、8固定块a、9固定块b。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6]
请参阅图1-4,本发明中,包括消毒设备本体1、紫外线消毒灯2、滤灯罩3、第一杀菌槽4、第二杀菌槽5、二氧化钛光催化组块6、干燥块7、固定块a8以及固定块b9,消毒设备本体1的中内部设置有紫外线消毒灯2,滤灯罩3设置于紫外线消毒灯2的顶部,第一杀菌槽4设置于紫外线消毒灯2的左侧,第二杀菌槽5设置于紫外线消毒灯2的右侧,二氧化钛光催化组块6设置于第一杀菌槽4的内部,干燥块7设置于第二杀菌槽5的内部,固定块a8设置于消毒设备本体1的左端,固定块b9设置于消毒设备本体1的右端。
[0017]
其中第一杀菌槽4、第二杀菌槽5设置为相同的型号参数,便于平衡安装;二氧化钛光催化组块6设置有多层二氧化钛光催化网61;二氧化钛光催化网61包括二氧化钛光催化颗粒611与二氧化钛涂层612,二氧化钛光催化颗粒611设置于二氧化钛光催化网61上,二氧化钛涂层612设置于二氧化钛光催化网61的两侧,便于利用二氧化钛光催化组块6高效除菌;干燥块7的内部设置有干燥棉71,可进行高效干燥;固定块a8、固定块b9设置为相同的型号参数,便于固定安装。
[0018]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步骤a:将消毒设备本体1置于中药房内部,通过开关启动紫外线消毒灯2进行第一轮紫外灭菌;步骤b:完成紫外线灭菌后,通过二氧化钛光催化组块6启动二氧化钛光催化颗粒611进行第二轮二氧化钛光催化灭菌;步骤c:最后通过干燥块7进行中药房内部的第三轮干燥处理,完成消毒作业。
[0019]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20]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
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