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带uv消毒的冲牙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本体、配置于所述本体下方的水箱以及装配在所述本体出水端的喷嘴;
所述本体与所述水箱之间设有一uv消毒组件,所述uv消毒组件包含配置在所述本体一端的uv灯组以及正对所述uv灯组设置的透镜组;所述uv灯组能够提供uv光线至所述水箱内进行消毒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冲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镜组至少包含一配置在所述本体端面处的第一石英玻璃窗,且所述第一石英玻璃窗内嵌在所述本体上,与所述本体端面相平设置,以使uv光线透过所述第一石英玻璃窗照射在所述水箱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冲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可拆装的配置在所述本体上,所述透镜组还包括第二石英玻璃窗,所述第二石英玻璃窗镶嵌在所述水箱的端面,且与所述第一石英玻璃窗相贴合,以使uv光线透过所述第二石英玻璃窗射入所述水箱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冲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的端面开设一呈台阶状的窗口,所述窗口与所述水箱内部相通,所述第二石英玻璃窗容置在所述窗口内,且其一端面与所述窗口的台阶面相贴合,另一端面与所述水箱的端面位置相持平。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冲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嘴和水箱均可拆装的配置在所述本体上,所述喷嘴可以通过所述水箱上开设的注水口伸入到所述水箱中,且其能够全部或者部分容置于所述水箱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冲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嘴的一端挂置于所述注水口,另一端伸入到所述水箱内,且所述喷嘴的挂置端部平面低于所述注水口的端部平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冲牙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内置于所述本体的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与所述uv消毒组件相电连接,经由配置在所述本体外侧面的按钮触发,以对应控制所述uv消毒组件的启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冲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和所述喷嘴均采用抑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