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应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947259发布日期:2021-10-12 19:45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应用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属于中药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到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2.哮喘是一种以慢性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以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为主要临床表现。现代医学认为儿童哮喘的相关危险因素包括感染、烟草烟雾环境、肥胖、抗生素使用、运动、过敏体质、遗传因素等。哮喘是全球儿童最常见的公共健康问题,近年来发病率及病死率均呈明显上升趋势,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严重负担。
3.哮喘属于中医学“喘证”“哮证”的范畴,古代多命之为“喘息”“上气”“水鸡声”“呷嗽”“哮喘”“喘嗽”等。儿童哮喘的发病乃外因作用于内因的结果,素有痰饮伏肺,外邪触发,痰随气升,气因痰阻,痰气搏结,阻塞气道,搏击喉间,则发为咳嗽喘促、喉间哮鸣。哮喘急性期是以标实为主,兼有本虚。病位在于肺、脾、肾,因小儿脏腑娇嫩、形气未充,肺常不足、脾常不足、肾常虚,不耐寒暑攻伐;脾为生痰之源,肺为储痰之器,肾为生痰之本,肺气宣发肃降失常,津液不得布散,停聚肺而成痰,脾失健运,津液不得正常输布,停聚肺中为痰,肾之蒸腾气化主宰着整个津液代谢,对维持体内津液代谢平衡起关键作用;脾肺有亏则气化不足,不足则短促而喘,脾肾有亏则气不摄纳,不纳则浮散而喘。
4.目前对儿童哮喘的治疗多以西药为主,儿童身体尚未成熟,用药量大对人体具有较大的副作用,用药量小则治疗效果不佳,而在中医领域内,缺少能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进行有效的治疗小儿咳喘中药。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适用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能缓解小儿咳嗽频次、喉中痰响、痰量、喘息程度,可改善小儿精神状态、食欲、便秘症状、肺部哮鸣音体征的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
6.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所述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包括的组分和含量为:炙麻黄3.57

3.92%,桔梗8.44

10.7%,杏仁3.56

5.88%,桑白皮9.79

14.05%,地骨皮8.44

10.7%,款冬花8.44

10.7%,紫菀8.44

10.7%,瓜蒌皮5.88

8.44%,黄芩3.56

5.63%,白果2.81

3.92%,紫苏子3.56

5.88%,葶苈子7.13

9.79%,牛蒡子8.44

10.7%,甜菊叶0.1

0.18%,甘草1.97

3.56%。
7.优选的,所述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原料药制成,炙麻黄3.56%,桔梗10.7%,杏仁3.56%,桑白皮10.7%,地骨皮10.7%,款冬花10.7%,紫菀10.7%,瓜蒌皮7.13%,黄芩3.56%,白果3.56%,紫苏子3.56%,葶苈子7.13%,牛蒡子10.7%,甜叶菊0.18%,甘草3.56%。
8.优选的,所述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原料药制成,炙
麻黄4.22%,桔梗8.44%,杏仁5.63%,桑白皮14.05%,地骨皮8.44%,款冬花8.44%,紫菀8.44%,瓜蒌皮8.44%,黄芩5.63%,白果2.81%,紫苏子5.63%,葶苈子8.44%,牛蒡子8.44%,甜叶菊0.14%,甘草2.81%。
9.优选的,所述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原料药制成,炙麻黄3.92%,桔梗9.79%,杏仁5.88%,桑白皮9.79%,地骨皮9.79%,款冬花9.79%,紫菀9.79%,瓜蒌皮5.88%,黄芩3.92%,白果3.92%,紫苏子5.88%,葶苈子9.79%,牛蒡子9.79%,甜叶菊0.1%,甘草1.97%。
10.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治疗咳喘的中药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1.将中药原料按照组分和含量的配比混合均匀;放置在砂锅中加水浸泡,其中水与中药原料的体积质量比3

4ml:1g;先用武火煮沸,然后文火煎煮,滤出药液即为所需中药组合物。
12.本发明还提供了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在制备小儿咳喘药物方面的应用,所述应用适用于年龄在1

5岁的小儿。
13.本技术中,麻黄辛散苦泄,外可开皮毛之郁闭,使肺气宣畅,内可降上逆之气,复肺司肃降之常,善平喘;麻黄经蜜炮制后平喘止咳效力倍增;杏仁具有苦降之性,善于降泄上逆之肺气,又兼宣发壅闭之肺气,降中兼宣;二者相合宣降相宜,则咳喘自平;白果敛肺定喘,兼以祛痰;与蜜麻黄相合,一散一收,以增强平喘之功效;桑白皮、地骨皮甘寒,黄芩苦寒,可清泻肺热,降肺中伏火,以使金清气肃;葶苈子苦泄辛散,功专泻肺之实而下气平喘,与桑白皮、地骨皮、黄芩相合,可增强三者泻肺火之功效;紫苏子、杏仁降气化痰而止咳平喘,桔梗一载药上行于肺,一者与牛蒡子相合,增宣肺之效;以上诸药相合,一可宣肺降逆而平喘,一可清泻肺热而平喘咳。款冬花、紫菀二者辛散而润,温而不燥,善于润肺下气,辛开肺郁,化痰浊而咳止;瓜蒌皮甘寒清润,善于清肺热、润肺燥,可导痰浊下行,桔梗、蜜麻黄善于开宣肺气,三者相合,升降相宜,气机运转,复肺气之宣降;甜叶菊生津,防止邪热过伤津液,甘草调和诸药。诸药相合,宣降相宜,一以恢复肺气宣发肃降功能为旨,宣肃如常则咳喘自平;一着力于化痰、排痰,痰化则咳止。
14.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适用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通过对药物原料进行科学配比,能缓解小儿咳嗽频次、喉中痰响、痰量、喘息程度等症状,可改善小儿精神状态、食欲、便秘等症状,可改善小儿肺部哮鸣音等体征。
具体实施方式
15.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表,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16.实施例1
17.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原料药制成:炙麻黄3.56%,桔梗10.7%,杏仁3.56%,桑白皮10.7%,地骨皮10.7%,款冬花10.7%,紫菀10.7%,瓜蒌皮7.13%,黄芩3.56%,白果3.56%,紫苏子3.56%,葶苈子7.13%,牛蒡子10.7%,甜叶菊0.18%,甘草3.56%。具体用法:将中药原料按上述重量份混合均匀,放置在砂锅内加水150ml浸泡30min,在火上先武火煮沸,然后再文火煎煮30min,滤出药液40

60ml;再加水覆盖原料药,在火上先武火煮沸,然后再文火煎煮20min每次,滤出药液40

60ml;两次药液混合,每日分多次服用。此药剂适用于1

2岁(含2岁)的儿童患者。
18.实施例2
19.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原料药制成:,炙麻黄4.22%,桔梗8.44%,杏仁5.63%,桑白皮14.05%,地骨皮8.44%,款冬花8.44%,紫菀8.44%,瓜蒌皮8.44%,黄芩5.63%,白果2.81%,紫苏子5.63%,葶苈子8.44%,牛蒡子8.44%,甜叶菊0.14%,甘草2.81%。具体用法:将中药原料按上述重量份混合均匀,放置在砂锅内加水180ml浸泡30min,在火上先武火煮沸,然后再文火煎煮30min,滤出药液60

80ml;再加水覆盖原料药,在火上先武火煮沸,然后再文火煎煮20min每次,滤出药液60

80ml;两次药液混合,每日分两次服用。此药剂适用于2

3岁(含3岁)的儿童患者。
20.实施例3
21.一种治疗小儿咳喘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重量百分含量的原料药制成:炙麻黄3.92%,桔梗9.79%,杏仁5.88%,桑白皮9.79%,地骨皮9.79%,款冬花9.79%,紫菀9.79%,瓜蒌皮5.88%,黄芩3.92%,白果3.92%,紫苏子5.88%,葶苈子9.79%,牛蒡子9.79%,甜叶菊0.1%,甘草1.97%。具体用法:将中药原料按上述重量份混合均匀,放置在砂锅内加水200ml浸泡30min,在火上先武火煮沸,然后再文火煎煮30min,滤出药液80

100ml;再加水覆盖原料药,在火上先武火煮沸,然后再文火煎煮20min每次,滤出药液80

100ml;两次药液混合,每日分两次服用。此药剂适用于3

5岁(含5岁)的儿童患者。
22.临床疗效研究:
23.选取180例1

5岁哮喘急性发作期患儿(外寒肺热证),随机分成治疗组、对照组1和对照组2,每组60例,每组性别、病程等经统计学检验,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治疗组根据年龄分别用实施例1、实施例2、实施例3所得中药口服治疗,对照组1应用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国药准字z10950080),对照组2应用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国药准字h20053903),疗程均为7天。观察服药7天后治疗组和对照组的患儿病情变化,并计算其愈显率。
24.诊断标准:符合中医小儿哮喘诊断标准,临床表现为咳嗽、喘息、喉中痰响、胸闷、气促、精神状态、食欲、便秘、肺部哮鸣音等。
25.疗效标准:
26.临床控制:咳嗽、喘息、喉中痰响等临床症状,肺部哮鸣音等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
27.显效:咳嗽、喘息、喉中痰响等临床症状,肺部哮鸣音等体征明显改善;
28.有效:咳嗽、喘息、喉中痰响等临床症状,肺部哮鸣音等体征均有好转;
29.无效:咳嗽、喘息、喉中痰响等临床症状,肺部哮鸣音等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
30.愈显率为临床控制和显效的人数占每组总人数的百分比。
31.结果:治疗组愈显率显著高于对照组1及对照组2,说明实施例较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等哮喘常用药疗效更好,对哮喘急性发作期患儿(外寒肺热证)的治愈率更高。
32.表1各组疗效情况统计(n=60,人)
[0033][0034]
以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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