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呼吸外科用肺部给药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008769发布日期:2022-05-11 16:08阅读:107来源:国知局

1.本发明涉及一种给药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呼吸外科用肺部给药装置。


背景技术:

2.肺部吸入式治疗是经鼻腔,将粉雾剂药物通过呼吸道直接进入肺部,发挥全身或局部作用的一种给药系统,具有高效、速效、毒副作用小等特点,这种方式通过肺部丰富的毛细血管吸收进入血液的,相当于注射剂,能够有效避免药物对其他器官的影响,肺部给药方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给药器具,现有的给药装置,输送药物效能较差,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肺部进行给药时,较难把控给药的速度,容易使得患者被呛。
3.因此,鉴于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输送药物效能好的呼吸外科用肺部给药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克服医务人员较难把控给药的速度,容易使得患者被呛的缺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提供一种输送药物效能好的呼吸外科用肺部给药装置。
5.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呼吸外科用肺部给药装置,包括有安装板、安装环、壳体、单向吸管、推压杆、加量机构和喷抹机构,安装板一侧设有安装环,安装环一侧放置有壳体,壳体底部设有单向吸管,壳体内滑动式设有推压杆,安装板底部设有加量机构,壳体一侧设有喷抹机构。
6.进一步的,加量机构包括有导杆、导板、第一弹簧、托板、限位环和瓶体,安装板底部一侧对称设有导杆,导杆之间滑动式设有导板,导板顶部与导杆之间均连接有第一弹簧,导板一侧设有托板,托板一侧设有限位环,限位环与托板之间放置有瓶体。
7.进一步的,喷抹机构包括有喷抹架、喷抹管、开关和喷抹头,壳体一侧设有可拆卸的喷抹架,喷抹架上设有喷抹管,喷抹管与壳体配合,喷抹管一侧设有开关,喷抹管一侧设有喷抹头。
8.进一步的,还包括有调节机构,调节机构包括有滑动杆、齿条、连接板、横板、滑套、楔形块和第二弹簧,安装板上滑动式设有滑动杆,滑动杆一侧对称设有齿条,推压杆一侧设有横板,横板一侧设有连接板,连接板与齿条连接,安装板一侧设有滑套,滑套一侧对称滑动式设有2个楔形块,滑套与楔形块之间均连接有第二弹簧。
9.进一步的,还包括有手持机构,手持机构包括有连接架、导套、握板和第三弹簧,安装板一侧设有连接架,连接架一侧对称设有2个导套,导套之间滑动式设有握板,握板与导套之间均设有第三弹簧。
10.进一步的,还包括有固定机构,固定机构包括有固定架、固定板、第五弹簧和固定杆,安装板一侧设有固定架,固定架一侧转动式设有固定板,固定板与固定架之间对称连接有第五弹簧,导板一侧设有固定杆,固定杆与固定板配合。
11.进一步的,还包括有稳定机构,稳定机构包括有稳定架、夹块、第六弹簧、导向架、导向杆、推板、第七弹簧和顶块,安装板一侧设有稳定架,稳定架一侧对称滑动式设有夹块,
夹块一侧均与稳定架之间连接有第六弹簧,安装板一侧设有导向架,导向架一侧滑动式设有导向杆,导向杆底部一侧设有推板,导向架与导向杆之间连接有第七弹簧,导向杆一侧对称设有顶块。
12.进一步的,单向吸管为软管。
13.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设有调节机构,将粉雾剂药物通过患者鼻腔输送至肺部时,在第二弹簧和楔形块的作用下可以降低医务人员给药的速度;通过固定机构和稳定机构之间的配合,将壳体取出,便于医务人员将粉雾剂药物倒入瓶体内。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发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本发明加量机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6.图3为本发明喷抹机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7.图4为本发明调节机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8.图5为本发明a部分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9.图6为本发明手持机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0.图7为本发明固定机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1.图8为本发明稳定机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2.附图标记中:1-安装板,2-安装环,3-壳体,4-单向吸管,5-推压杆,6-加量机构,61-导杆,62-导板,63-第一弹簧,64-托板,65-限位环,66-瓶体,7-喷抹机构,71-喷抹架,72-喷抹管,73-开关,74-喷抹头,8-调节机构,81-滑动杆,82-齿条,83-连接板,84-横板,85-滑套,86-楔形块,87-第二弹簧,9-手持机构,91-连接架,92-导套,93-握板,94-第三弹簧,11-固定机构,111-固定架,112-固定板,113-第五弹簧,114-固定杆,12-稳定机构,121-稳定架,122-夹块,123-第六弹簧,125-导向架,126-导向杆,127-推板,128-第七弹簧,129-顶块。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24.实施例1一种呼吸外科用肺部给药装置,如图1-3所示,包括有安装板1、安装环2、壳体3、单向吸管4、推压杆5、加量机构6和喷抹机构7,安装板1下部左侧设有安装环2,安装环2中部放置有壳体3,壳体3底部设有单向吸管4,壳体3内滑动式设有推压杆5,安装板1底部设有加量机构6,壳体3下部左侧设有喷抹机构7。
25.加量机构6包括有导杆61、导板62、第一弹簧63、托板64、限位环65和瓶体66,安装板1底部前后对称设有导杆61,导杆61之间滑动式设有导板62,导板62顶部与导杆61之间均连接有第一弹簧63,导板62左侧设有托板64,托板64上部左侧设有限位环65,限位环65与托板64之间放置有瓶体66。
26.喷抹机构7包括有喷抹架71、喷抹管72、开关73和喷抹头74,壳体3下部左侧设有可拆卸的喷抹架71,喷抹架71上设有喷抹管72,喷抹管72与壳体3配合,喷抹管72上部设有开关73,喷抹管72左侧设有喷抹头74。
27.当医务人员需要对患者肺部给药时,首先手动向下移动导板62,第一弹簧63被拉伸,导板62带动托板64和限位环65向下移动,进而带动瓶体66与单向吸管4分离,这时医务人员将瓶体66取出,然后将粉雾剂药物倒入瓶体66内,复位瓶体66,松开导板62,在第一弹簧63的作用下带动导板62、托板64、限位环65和瓶体66复位,使得单向吸管4进入粉雾剂药物内,然后向上移动推压杆5,使得推压杆5通过单向吸管4将瓶体66内的药液吸进壳体3内,将喷抹头74放入患者鼻腔内,打开开关73,向下按压推压杆5,推压杆5将粉雾剂药物推进喷抹管72内,再通过喷抹头74喷进患者鼻腔内,使得患者将粉雾剂药物吸入肺部,进而对肺部进行给药,给药完成后,关闭开关73,将喷抹头74从患者鼻腔内取出即可。
28.实施例2在实施例1的基础之上,如图1、图4、图5、图6、图7和图8所示,还包括有调节机构8,调节机构8包括有滑动杆81、齿条82、连接板83、横板84、滑套85、楔形块86和第二弹簧87,安装板1上滑动式设有滑动杆81,滑动杆81右侧前后对称设有齿条82,推压杆5上部右侧设有横板84,横板84右侧设有连接板83,连接板83与齿条82连接,安装板1上部右侧设有滑套85,滑套85前后对称滑动式设有2个楔形块86,滑套85与楔形块86之间均连接有第二弹簧87。
29.当医务人员需要控制给药的药量时,医务人员向上移动推压杆5,进而带动横板84向上移动,横板84带动连接板83向上移动,进而带动齿条82向上移动,使得楔形块86内外移动,第二弹簧87不断压缩复位,当壳体3内的药量达到医务人员需要的量后,松开推压杆5,楔形块86卡住齿条82,使得推压杆5停止移动,当医务人员向下移动推压杆5,将粉雾剂药物通过患者鼻腔输送至肺部时,在第二弹簧87和楔形块86的作用下可以降低医务人员给药的速度。
30.还包括有手持机构9,手持机构9包括有连接架91、导套92、握板93和第三弹簧94,安装板1右侧设有连接架91,连接架91右侧上下对称设有2个导套92,导套92之间滑动式设有握板93,握板93与导套92之间均设有第三弹簧94。
31.还包括有固定机构11,固定机构11包括有固定架111、固定板112、第五弹簧113和固定杆114,安装板1下部左侧设有固定架111,固定架111中部转动式设有固定板112,固定板112与固定架111之间前后对称连接有第五弹簧113,导板62上部左侧设有固定杆114,固定杆114与固定板112配合。
32.还包括有稳定机构12,稳定机构12包括有稳定架121、夹块122、第六弹簧123、导向架125、导向杆126、推板127、第七弹簧128和顶块129,安装板1上部左侧设有稳定架121,稳定架121左侧前后对称滑动式设有夹块122,夹块122右侧均与稳定架121之间连接有第六弹簧123,安装板1上部左侧设有导向架125,导向架125左侧滑动式设有导向杆126,导向杆126底部右侧设有推板127,导向架125与导向杆126之间连接有第七弹簧128,导向杆126左侧上下对称设有顶块129。
33.初始状态第五弹簧113形变,第七弹簧128被拉伸,医务人员握住握板93,第三弹簧94被拉伸,手动向下移动导板62时,导板62带动固定杆114向下移动与固定板112分离,在第五弹簧113的作用下带动固定板112复位,使得固定板112与推板127分离,在第七弹簧128的作用下带动导向杆126、推板127和顶块129复位,使得顶块129带动夹块122向外移动将壳体3松开,第六弹簧123被压缩,将壳体3取出,如此便于医务人员将粉雾剂药物倒入瓶体66内,将壳体3复位后,松开导板62,使得导板62带动固定杆114与固定板112接触,进而带动固定
板112转动,第五弹簧113形变,使得固定板112与推板127接触,进而带动推板127向左移动,推板127带动导向杆126和顶块129向左移动,使得顶块129与夹块122分离,在第六弹簧123的作用下带动夹块122将壳体3夹紧,当医务人员松开握板93时,在第三弹簧94的作用下带动握板93复位。
34.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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