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677401发布日期:2022-04-14 21:44阅读:138来源:国知局
一种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诊疗箱领域,具体是一种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


背景技术:

2.便携式诊疗箱是一种户外诊疗用的救助箱,广泛用于医院、诊所、急救箱站、康复中心等医疗单位,便携式诊疗箱的内部可以放置氧气瓶、吸氧管、流量调节器、氧桥和听诊器等较多的医疗救助工具,大大提高了救助的成功率,便携式诊疗箱的作用非常广泛,目前市场中一些便携式诊疗箱多为一个单个背带和诊疗箱组成。
3.现有的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在黑暗环境中无法诊疗,如需在黑暗中诊疗,需要携带另外的照明装置,且在紧急用电的情况无法供电,容量较小。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本实用新型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内部和外部分别安装有灯带和灯珠,内置蓄电池,可在紧急情况供电,可在黑暗环境中照明,超大容量,可盛装较多物品,方便诊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内侧壁下部安装有灯带,所述箱体内侧壁底部安装有蓄电池,所述箱体内侧壁中部和上部均通过限位条分别可拆卸连接有第二盘体和第一盘体,所述第一盘体和第二盘体内侧壁上部固定连接有半圆片,所述箱体外侧壁下部安装有充电口、第一usb接口和第二usb接口,所述箱体外侧壁中部安装有灯珠、开启按钮、关闭按钮、红色指示灯和绿色指示灯。
7.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体顶部开口处通过铰链转动连接有箱盖,所述箱盖顶部安装有把手。
8.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盖外侧壁一侧中间安装有卡扣件,所述箱体外侧壁一侧上部安装有卡扣座。
9.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盖内侧壁一侧缝合有插袋,所述插袋开口处缝合有橡皮筋。
10.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体外侧壁安装有背带,所述箱体底部安装有支脚。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2.本实用新型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内部和外部分别安装有灯带和灯珠,内置蓄电池,可在紧急情况供电,可在黑暗环境中照明,超大容量,可盛装较多物品,方便诊疗,诊疗前,先将充电器插到充电口,为蓄电池充满电,蓄电池充电时红色指示灯亮起,蓄电池充满电后绿色指示灯亮起,黑暗环境中使用时,通过开启按钮打开灯带和灯珠,此时打开箱盖,灯带可照亮诊疗箱内部,灯珠可照亮诊疗箱前方部分区域,此时通过亮光可从诊疗箱内
拿取需要的物品进行诊疗,诊疗箱内安装有第一盘体和第二盘体,箱盖后的插袋内也可放置物品,容量大,当紧急情况需要用电时,如手机需要充电时,可将与手机连接好的充电线的另一端插进第一usb接口或第二usb接口,通过蓄电池给手机充电,多功能方便使用,解决现有的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在黑暗环境中无法诊疗,且在紧急用电的情况无法供电,容量较小的问题。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的结构示意图一;
14.图2为图1中a处的结构示意图;
15.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的结构示意图二;
16.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17.图中:1、箱体;2、灯带;3、箱盖;4、卡扣件;5、插袋;6、橡皮筋;7、铰链;8、第一盘体;9、半圆片;10、背带;11、充电口;12、卡扣座;13、灯珠;14、第一usb接口;15、第二usb接口;16、支脚;17、开启按钮;18、关闭按钮;19、红色指示灯;20、绿色指示灯;21、把手;22、限位条;23、第二盘体;24、蓄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除特殊说明的之外,本实施例中所采用到的材料及设备均可从市场购得。所述实施例的实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技术,而不能理解对本技术的限制。
19.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者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者暗示所指的装置或者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在本技术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是另有精确具体地规定。
20.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通”、“连接”应作广义理解,例如,可以使固定连接,也可以是通过中介媒介间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者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21.本技术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22.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包括箱体1,所述箱体1内侧壁下部安装有灯带2,所述箱体1内侧壁底部安装有蓄电池24,所述箱体1内
侧壁中部和上部均通过限位条22分别可拆卸连接有第二盘体23和第一盘体8,所述第一盘体8和第二盘体23内侧壁上部固定连接有半圆片9,所述箱体1外侧壁下部安装有充电口11、第一usb接口14和第二usb接口15,所述箱体1外侧壁中部安装有灯珠13、开启按钮17、关闭按钮18、红色指示灯19和绿色指示灯20,本实用新型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内部和外部分别安装有灯带2和灯珠13,内置蓄电池24,可在紧急情况供电,可在黑暗环境中照明,超大容量,可盛装较多物品,方便诊疗。
23.其中,所述箱体1顶部开口处通过铰链7转动连接有箱盖3,所述箱盖3顶部安装有把手21,把手21方便提动整个箱体1。
24.其中,所述箱盖3外侧壁一侧中间安装有卡扣件4,所述箱体1外侧壁一侧上部安装有卡扣座12,使箱盖3与箱体1的连接更稳固。
25.其中,所述箱盖3内侧壁一侧缝合有插袋5,所述插袋5开口处缝合有橡皮筋6,方便将物品插入插袋5内。
26.其中,所述箱体1外侧壁安装有背带10,所述箱体1底部安装有支脚16,背带10方便携带箱体1。
27.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精神心理科便携式诊疗箱内部和外部分别安装有灯带2和灯珠13,内置蓄电池24,可在紧急情况供电,可在黑暗环境中照明,超大容量,可盛装较多物品,方便诊疗,诊疗前,先将充电器插到充电口11,为蓄电池24充满电,蓄电池24充电时红色指示灯19亮起,蓄电池24充满电后绿色指示灯20亮起,黑暗环境中使用时,通过开启按钮17打开灯带2和灯珠13,此时打开箱盖3,灯带2可照亮诊疗箱内部,灯珠13可照亮诊疗箱前方部分区域,此时通过亮光可从诊疗箱内拿取需要的物品进行诊疗,诊疗箱内安装有第一盘体8和第二盘体23,箱盖3后的插袋5内也可放置物品,容量大,当紧急情况需要用电时,如手机需要充电时,可将与手机连接好的充电线的另一端插进第一usb接口14或第二usb接口15,通过蓄电池24给手机充电,多功能方便使用(灯带2、灯珠13、红色指示灯19、绿色指示灯20和蓄电池24均为现有产品)。
28.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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