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消毒装置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4268757发布日期:2023-05-26 21:53阅读:43来源:国知局
空气消毒装置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1、covid-19大流行已经破坏了无数人的生活,而防止或减缓疾病扩散的努力迫使大量的企业、学校和机构及活动关闭或严重缩减单个地点所准许的人员数量。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所提出的研究显示,强有力的证据表明,这种疾病通常经由源自人的口腔的空浮微滴而传播。这些微滴可能在人正在打喷嚏、说话时甚至只是在呼吸时离开人的口腔。

2、为了有助于防止或减缓covid-19的扩散,已经向公众发布某些指南。举例来说,cdc已经向公众提供指南,包含佩戴口罩或面罩的指示。然而,一些人可能发现口罩长时间佩戴会让人感到不适、麻烦或过于约束。另一cdc指南指示公众践行社交距离,即,一个人与并非来自该人的家庭的其他人保持至少六英尺的距离。然而,利用计算流体动力学(cfd)模拟测试的各种情境表明,六英尺社交距离指南在室内环境中是不够的,在为室内环境服务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hvac)系统未经改造和/或装备以防止微滴导引到呼吸区中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如将了解,呼吸区可对应于在距地板大致4.5英尺(大致1.4米)到距地板大致7.2英尺(大致2.2米)的范围内存在的室内环境内的体积。与人在典型的室内环境中打喷嚏相关的cfd模拟结果的图示在图6a和7a中展示,其中图6a描绘由喷嚏形成的微滴的横向移动,而图7a描绘由喷嚏形成的微滴的竖直移动。如可见,微滴趋向于在呼吸区内行进,且完全在六英尺社交距离指南之外。

3、对于具有其中供应通风口和返回通风口两者都顶置定位的顶置式通风配置的hvac系统来说,此问题可能变得更为明显。这可能导致经空气调节空间内空气的循环,从而促进可能携载covid-19的微滴的大量循环。例如下向流通风系统(例如,顶置式供应通风口和地面返回通风口)等其它hvac系统配置可相比于顶置式通风系统实现经空气调节空间内的循环量减小,但即使这些hvac系统也可能促进经空气调节空间内不合需要的大量空气循环,从而可能便于微滴在经空气调节空间内的移动。这可能增加一个人将吸入或摄入微滴的概率,从而可能促进covid-19或其它空浮病原体的传播。如将了解,经空气调节空间内增加的空气循环可能削弱社交距离的效力,使得当在室内时必需采取其它预防措施。

4、为此,已经改造一些hvac系统以包含例如紫外(uv)光源等过滤器和/或消毒装置,其可有助于为经空气调节空间内的空气消毒。包含uv光源的hvac系统通常被配置成使hvac系统的管道内的空气曝露于uv辐射。此些预防措施可为从供应通风口离开进入经空气调节空间的空气消毒。然而,此些预防措施不能确保空间本身内的空气(即,已经离开供应通风口但尚未进入返回通风口的空气)的消毒。因此,即使现有的预防措施到位,仍有可能存在很高的概率含有covid-19或另一病原体的微滴正在经空气调节空间内循环。

5、相应地,需要可帮助防止微滴尤其在室内空间内在人与人之间传播的装置、系统或其它预防措施。此些装置、系统或其它预防措施不要求个人采取任何行动是合乎需要的。


技术实现思路

1、通过本文中所描述的技术来解决这些和其它问题。所公开技术大体上涉及装置和系统,其被配置成使可能携载covid-19或其它病原体的微滴和/或气溶胶从位于房间或其它空间内的一些人或所有人的面部移除和/或转向。然而,所公开技术不限于此。举例来说,所公开技术包含被配置成为某一空间内流动的空气消毒的装置和系统。

2、所公开技术包含一种空气消毒装置,其包含基底区段和主体区段。基底区段可包含一个或多个入口,其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小于或等于大致4.5英尺的高度处。主体区段可包含一个或多个出口,其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大于或等于大致7英尺的高度处。所述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安置于空气消毒装置内部的紫外(uv)光源,且可包含空气移动装置,所述空气移动装置被配置成使空气经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移动到基底区段中,经过uv光源,且经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离开主体区段。

3、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至少部分安置于空气消毒装置内部的过滤器。

4、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可包含被配置成以向下角度导引所排放空气的流动的空气分配装置。所述向下角度可在相对于水平面大致1度到大致30度之间。

5、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可包含被配置成以向上角度导引所排放空气的流动的空气分配装置。所述向上角度可在相对于水平面大致1度到大致80度之间。

6、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可被配置成在大体水平方向中排放空气。

7、空气移动装置被配置成在大致150立方英尺/分钟(cfm)和大致200cfm之间排放空气。

8、空气消毒装置的基底区段可包含一个或多个入口,其被配置成在地面以上大致4.5英尺到地面以上大致7.2英尺之间延伸的呼吸区内的某一高度处汲入空气。空气消毒装置的主体区段可包含一个或多个出口,其被配置成在地面以上大于或等于大致7英尺的高度处排放空气。

9、空气消毒装置可被配置成安装于地面上,且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可安置于距基底区段的底部大致4.5英尺到大致7.2英尺之间的高度处。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可包含以下中的至少一个:(i)第一入口,其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大致五英尺的高度处;以及(ii)第二入口,其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大致7英尺的高度处。

10、空气消毒装置可被配置成安装于升高的地面上,且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可安置于距基底区段的底部大致1.5英尺到大致2.5英尺之间的高度处。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可安置于距基底区段的底部大于大致2.75英尺的高度处。

11、空气移动装置可被配置成在大致150立方英尺/分钟(cfm)和大致200cfm之间排放空气流。

12、所公开技术包含一种空气消毒系统。空气消毒系统可包含多个空气消毒装置,且所述多个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一个或多个第一空气消毒装置和一个或多个第二空气消毒装置。第一空气消毒装置中的每一个可包含:基底区段,其包含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小于或等于大致4.5英尺的高度处的一个或多个入口;主体区段,其包含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大于或等于大致7英尺的高度处的一个或多个出口;uv光源,其安置于空气消毒装置的内部;以及空气移动装置,其被配置成使空气经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移动到基底区段中,经过uv光源,且经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离开主体区段。第二空气消毒装置中的每一个可包含:基底区段,其包括安置于限定为地面以上大致4.5英尺到地面以上大致7.2英尺之间的呼吸区内的某一高度处的一个或多个入口;主体区段,其包括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大于或等于大致7英尺的高度处的一个或多个出口;uv光源;以及空气移动装置,其被配置成使空气经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移动到基底区段中,经过uv光源,且经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离开主体区段。

13、空气消毒系统可包含一个或多个地板通风口适配器。地板通风口适配器中的每一个可包含:附接适配器,其被配置成附接到天花板返回通风口和/或天花板返回管道;大体上竖直延伸的管道;以及进气口,其被配置成从相对于地面小于大致4.5英尺的高度汲入空气。

14、所述多个空气消毒装置中的至少一个可被配置成确定所述多个空气消毒装置中的另一个的位置,且为相应空气消毒装置的空气分配装置输出指令以朝向空气消毒装置中的另一个的一个或多个出口导引所排放空气的流动。

15、确定所述多个空气消毒装置中的另一个的位置可包含以下中的至少一个:(1)从所述多个空气消毒装置中的所述另一个接收信号;(2)从相应空气消毒装置的传感器接收指示所述多个空气消毒装置中的另一个的位置的传感器数据;以及(3)从相应空气消毒装置的流量传感器接收指示检测到的空气流的流量传感器数据。所述检测到的空气流可指示正输出清洁的空气的另一空气消毒装置的存在(和/或位置)或不存在。

16、所公开技术包含一种空气消毒装置。空气消毒装置可具有在大体竖直方向中延伸穿过其中的中心轴线。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自立式基底区段和主体区段。所述自立式基底区段可包含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小于或等于大致4.5英尺的高度处的一个或多个入口。所述主体区段可包含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大于或等于大致7英尺(例如,7.2英尺)的高度处的一个或多个出口。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可被配置成在多个排放方向中排放空气(例如,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中的每一个可被配置成在不同于其它出口的方向的方向上排放空气)。所述多个排放方向中的每一个可为从中心轴线至少部分径向朝外。所述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安置于空气消毒装置内部的紫外(uv)光源,且所述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空气移动装置,所述空气移动装置被配置成使空气经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移动到基底区段中,经过uv光源,且经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离开主体区段。空气消毒装置可被配置成将经过消毒的空气排放到在地面以上大致4.5英尺到地面以上大致7.2英尺之间延伸的呼吸区中,以借此置换来自呼吸区的未经过消毒的空气。

17、主体区段可包含在至少部分竖直方向中延伸的一个或多个外表面。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中的每一个可位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外表面中的一个相应外表面上。

18、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至少部分安置于空气消毒装置内部的过滤器。

19、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可包含空气分配装置,其被配置成导引流,使得所述多个排放方向中的至少一些排放方向具有向下角度。所述向下角度可在相对于水平面大致1度到大致30度之间。

20、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可包含空气分配装置,其被配置成导引流,使得所述多个排放方向中的至少一些排放方向具有向上角度。所述向上角度可在相对于水平面大致1度到大致80度之间。

21、所述多个排放方向中的至少一些排放方向可各自处于大体水平方向。

22、空气移动装置可被配置成在大致150立方英尺/分钟(cfm)和大致200cfm之间排放空气。

23、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被配置成检测人相对于空气消毒装置的位置的一个或多个传感器,以及被配置成输出用于基于人的位置调整所排放空气的速度和/或角度的指令的控制器。

24、所公开技术包含一种空气消毒装置。空气消毒装置可具有在大体竖直方向中延伸穿过其中的中心轴线。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自立式基底区段和主体区段。自立式基底区段可包含一个或多个入口,其被配置成在限定为地面以上大致4.5英尺到地面以上大致7.2英尺之间的呼吸区内的某一高度处汲入空气。主体区段可包含一个或多个出口,其被配置成在地面以上大于或等于大致7英尺(例如,7.2英尺)的高度处排放空气。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可被配置成在多个排放方向中排放空气(例如,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中的每一个可被配置成在不同于其它出口的方向的方向上排放空气)。所述多个排放方向中的每一个可为从中心轴线至少部分径向朝外。所述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安置于空气消毒装置内部的紫外(uv)光源,以及空气移动装置,所述空气移动装置被配置成使空气经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移动到基底区段中,经过uv光源,且经由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离开主体区段。空气消毒装置可被配置成将经过消毒的空气排放到在地面以上大致4.5英尺到地面以上大致7.2英尺之间延伸的呼吸区中,以借此置换来自呼吸区的未经过消毒的空气。

25、主体区段可包含在至少部分竖直方向中延伸的一个或多个外表面,且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中的每一个可位于所述一个或多个外表面中的一个相应外表面上。

26、空气消毒装置可被配置成安装于地面上,且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安置于距基底区段的底部大致4.5英尺到大致7.2英尺之间的高度处。

27、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可包含以下中的至少一个:(i)第一入口,其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大致五英尺的高度处;或(ii)第二入口,其安置于相对于基底区段的底部大致7英尺的高度处。

28、空气消毒装置可被配置成安装于升高的表面上。所述一个或多个入口可安置于距基底区段的底部大致1.5英尺到大致2.5英尺之间的高度处。

29、所述一个或多个出口可安置于距基底区段的底部大于大致2.75英尺的高度处。

30、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至少部分安置于空气消毒装置内部的过滤器。

31、所述多个排放方向中的至少一些排放方向可各自处于大体水平方向。

32、空气移动装置可被配置成在大致150立方英尺/分钟(cfm)和大致200cfm之间排放空气流。

33、空气消毒装置可包含被配置成检测空气消毒装置附近的空气中的气溶胶的浓度的一个或多个传感器,以及被配置成输出用于基于气溶胶的浓度调整空气移动装置的速度的指令的控制器。

34、在下文中参考附图中示出的特定实例更详细地阐释所公开技术的另外的特征和要素以及借此提供的优点,附图中相同元件用相同的参考标号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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