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管道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828090发布日期:2023-01-04 09:26阅读:43来源:国知局
一种管道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用于医疗器械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管道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2.现有临床上对于身体上插管较多的患者而言,管道整理不太方便,很容易弄乱,医务人员无法快速在众多的管道中找到相应的管道进行治疗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提供一种管道固定装置,能够方便固定管道,而且方便医务人员快速找到相应的管道。
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管道固定装置,包括
5.板体,所述板体的一边设有多个用于卡持管道的夹持结构,各个所述夹持结构沿着所述板体的长度方向间隔布置,所述夹持结构为贯穿所述板体的通孔结构;
6.标签板,设在所述板体上,所述标签板设有多个,各个所述标签板沿着所述板体的长度方向间隔布置,各个所述标签板与各个所述夹持结构一一对应。
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管道固定装置至少具有如下有益效果:使用过程中,将各个管道从夹持结构中插入,从而将管道整体固定到板体上,此外,每个夹持结构对应的标签板上贴上夹持结构所夹持管道的名称,这样方便医务人员快速认出相应的管道,以便进行治疗工作。
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管道固定装置,所述标签板上设有插槽。
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管道固定装置,所述夹持结构包括弹性管夹,所述弹性管夹固定在所述板体的侧面。
1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管道固定装置,所述弹性管夹具有收口。
11.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管道固定装置,所述收口的两侧具有外扩的弧形导向板。
1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管道固定装置,所述板体上设有卡板,所述卡板与所述板体之间形成卡槽。
13.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管道固定装置,各个所述夹持结构与各个所述标签板之间均设有固定结构。
1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管道固定装置,所述固定结构包括多个夹持板,各个所述夹持板与各个所述夹持结构一一对应,所述夹持板的一端与所述板体活动连接,所述夹持板的另一端与所述板体可拆卸连接。
1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管道固定装置,所述固定结构包括第一魔术贴和多个第二魔术贴,所述第一魔术贴横向设在各个所述夹持结构与各个所述标签板之间,各个所述第二魔术贴用于贴在所述第一魔术贴上。
1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实施例的管道固定装置,所述第二魔术贴的一端与所述
第一魔术贴转动连接,所述第二魔术贴的另一端能够与所述第一魔术贴粘连。
附图说明
17.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18.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19.图2是图1所示实施例后面的结构示意图;
20.图3是图1所示实施例中弹性管夹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1.本部分将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在附图中示出,附图的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观地、形象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但其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22.本实用新型中,如果有描述到方向(上、下、左、右、前及后)时,其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技术特征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3.本实用新型中,“若干”的含义是一个或者多个,“多个”的含义是两个以上,“大于”“小于”“超过”等理解为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等理解为包括本数。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如果有描述到“第一”“第二”仅用于区分技术特征为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先后关系。
24.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设置”“安装”“连接”等词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还可以是一体成型;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能够互相通讯;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结合技术方案的具体内容合理确定上述词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5.现有临床上对于身体上插管较多的患者而言,管道整理不太方便,很容易弄乱,医务人员无法快速在众多的管道中找到相应的管道进行治疗工作。
26.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管道固定装置。
27.参见图1、图2、图3,管道固定装置包括板体100和标签板200。
28.板体100的上设有多个用于卡持管道的夹持结构300,各个夹持结构300沿着板体100的长度方向间隔布置。
29.标签板200设在板体100上,标签板200设有多个,各个标签板200沿着板体100的长度方向间隔布置,各个标签板200与各个夹持结构300一一对应。
30.使用过程中,将各个管道从夹持结构300中插入,从而将管道整齐固定到板体100上,此外,每个夹持结构300对应的标签板200上贴上夹持结构300所夹持管道的名称,这样方便医务人员快速认出相应的管道,以便进行治疗工作。
31.在一些实施例中,板体100的上侧设有8个夹持结构300。
32.在一些实施例中,夹持结构300包括弹性管夹,弹性管夹固定在板体100的侧面。
33.具体的,弹性管夹为弹性材料制作的,具有一定的弹性,方便夹持管道,弹性管夹为弹性塑料片弯曲制作而成,参见图3,弹性管夹通过弹性塑料片弯曲形成一个用于夹持管道的通道401,管道可以卡持在改通道401中。
34.进一步的,为了管道在弹性管夹的通道401中保持牢固,在一些实施例中,弹性管夹具有收口402。
35.具体的,制作弹性管夹道的弹性塑料片弯曲形成通道401之后两端相互靠近聚拢,从而在弹性管夹的通道401的一侧形成收口402,收口402能够对夹持在弹性管夹通道401中的管道进行约束,从而有效防止管道从弹性管夹中移出,当需要将管道卡入弹性管夹的时候,将管道从收口402处挤压,收口402受到压力后会扩张使得管道进入通道401中。
36.为了方便将管道从收口402处卡入,在一些实施例中,收口402的两侧具有外扩的弧形导向板402。
37.具体的,制作弹性管夹的弹性塑料片两端聚拢形成收口402结构后,弹性塑料片的两端向相反的方向弧形外扩,从而在收口402的一侧形成一个扩张的开口结构,这样更容易将管道卡入收口402。
38.标签板200为设在板体100下侧的板状结构,当夹持结构300中夹持相应的管道之后,可以在标签板200上贴上写有管道名称的标签,以便医务人员查看。
39.在一些实施例中,板体100的下方设有8个标签板200。
40.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标签板200上设有插槽。
41.具体的,插槽从标签板200顶部一直延伸到标签板200的中部,在标签板200内部形成一个槽体结构,这样方便放置一些硬质的标签在标签板20的插槽中。
42.进一步的,标签板200为透明结构,这样当标签板200的插槽中放入标签之后可以从外面直接看到标签上的名称。
43.为了方便将该管道固定装置固定到床边,在一些实施例中,板体100上设有卡板400,卡板400与板体100之间形成卡槽。
44.卡板400设在板体100后面的下方,卡板400包括沿着板体100的厚度方向延伸的第一直板和沿着板体100宽度方向延伸的第二直板,第一直板的一端连接在板体100的下边,第二直板的一端垂直连接在第一直板远离板体100的一端并向上延伸,从而在板体100的后面形成l型的卡板400结构,使用时可以将床边卡在卡板400与板体100之间形成的卡槽中。
45.在一些实施例中,板体100的后面设有两个卡板400,两个卡板400沿着板体100的长度方向间隔布置。
46.为了方便将夹持的管道进行固定,在一些实施例中,各个夹持结构300与各个标签板200之间均设有固定结构500。
47.在一些实施例中,固定结构500包括多个夹持板,各个夹持板与各个夹持结构300一一对应,夹持板的一端与板体100活动连接,夹持板的另一端与板体100可拆卸连接。
48.具体的,夹持板为具有柔性的塑料板结构,夹持板的一端固定在板体100上,夹持板的另一端通过卡扣与板体100连接,当需要固定管道时,将管道放在夹持板与板体100之间,然后将夹持板的一端通过卡扣与板体100连接起来,使得夹持板将管道压紧在板体100上。
49.当然,夹持板还可以设置为具有弹性的布料、硅胶条或者橡皮条等结构,夹持板的
两端均与板体100固定连接,当需要固定管道时,将夹持板中间拉起将管道放在夹持板与板体100之间,然后将夹持板放开,依靠夹持板的弹性力将管道压紧在板体100上进行固定。
50.在另外一些实施例中,固定结构500包括第一魔术贴510和多个第二魔术贴520,第一魔术贴510横向设在各个夹持结构300与各个标签板200之间,各个第二魔术贴520条用于贴在第一魔术贴510上。
51.具体的,第一魔术贴510横向固定在所有夹持结构300与所有标签板200之间,第二魔术贴520能够粘连到第一魔术贴510上,当相应的管道卡到夹持结构300之后,可以将第二魔术贴520粘连到第一魔术贴510上对管道进行固定。
52.为了防止第二魔术贴520丢失,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二魔术贴520的一端与第一魔术贴510转动连接,第二魔术贴520的另一端能够与第一魔术贴510粘连,这样使用过程中,只需要将第二魔术贴520的活动端打开,将管道放好之后,将第二魔术贴520的活动端粘连到第一魔术贴510上即可,由于第二魔术贴520始终有一端与第一魔术贴510连接,所以第二魔术贴520不会出现丢失的情况。
53.当然,本技术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技术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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