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2-氨基-3-羟基吡啶和氧化染料的角蛋白纤维氧化染色组合物和染色方法

文档序号:838717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包含2-氨基-3-羟基吡啶和氧化染料的角蛋白纤维氧化染色组合物和染色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角蛋白纤维(特别是人类角蛋白纤维,诸如头发等)的氧化染色的组合物,它包含作为偶联剂的2-氨基-3-羟基吡啶以及至少一种适当选择的氧化染料,本发明也涉及使用具有氧化剂的该组合物的染色方法。人们知道,用含有氧化染色前体(特别是邻或对苯二胺、邻或对氨基苯酚等)或杂环化合物(诸如吡啶衍生物等)、一般称为氧化染料的染色组合物,可以使角蛋白纤维、特别是人类头发染色。氧化染色前体即氧化染料是无色的或浅色(weaklycoloured)化合物,当它们与氧化产物混合时,可以通过氧化缩合过程产生着色化合物和染料。人们还知道用氧化染料获得的色调,可以通过将其与适当选择的偶联剂或着色改性剂混合而改变,后者可以具体选自芳族间二胺、间氨基苯酚、间二元苯酚和某些杂环化合物,诸如吡啶衍生物等。用作氧化染料和偶联剂的多种分子使得可以获得多种颜色。此外,通过这些氧化染料获得的所谓“永久性”着色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因此,它必须没有毒性缺点,必须容许获得所需强度,对外部因素(光、严酷的天气、洗涤、永久性烫发、出汗和摩擦)具有良好的耐性。染料也必须使得能掩盖白发,最后,它们必须尽可能为非选择性的,也就是说,它们必须使得同一角蛋白纤维的整个长度上产生的着色差异尽可能小,实际上在角蛋白纤维的顶端和根部之间,可能不同程度地致敏(即损害)。特别是在德国专利申请DE2,714,831和DE2,739,227中,已经提出含有作为偶联剂的2-氨基-3-羟基吡啶与杂环氧化染料(特别是2,4,5,6-四氨基吡啶)或者与二氮杂化合物(诸如N-苯氨基苯胺等)的角蛋白纤维氧化染色组合物。然而,特别是从获得的着色对头发可能经过的各种化学侵蚀因素(特别是洗发剂)具有耐性的角度来看,这类组合物不能令人满意。现在,本申请人刚刚发现,通过将2-氨基-3-羟基吡啶与至少一种适当选择的氧化染料混合,可以获得新染料,这些染料为相对非选择性的,特别是具有耐性,能够产生不同色调的强着色。这一发现形成了本发明的基础。因此,本发明的主题是用于角蛋白纤维(特别是人类角蛋白纤维,诸如头发等)的氧化染色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在适用于染色的介质中包含-2-氨基-3-羟基吡啶和/或作为偶联剂的至少一种与酸的加成盐,-至少一种选自以下物质的氧化染料(a)式(I)的对苯二胺衍生物及其与酸的加成盐其中R1、R2和R3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卤素原子或C1-C4烷基、C1-C4烷氧基、磺基、羧基、C1-C4单羟基烷基、C2-C4多羟基烷基,R4和R5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C1-C4烷基、C1-C4单羟基烷基、、C2-C4多羟基烷基,(C1-C4)烷氧基-(C1-C4)烷基、氨基甲酰(C1-C4)烷基、甲磺酰氨基(C1-C4)烷基、乙酰氨基(C1-C4)烷基、脲基(C1-C4)烷基、carb(C1-C4)烷氧基氨基(C1-C4)烷基、C1-C4磺烷基、哌啶子基(C1-C4)烷基或吗啉代(C1-C4)烷基,或者R4和R5与它们连接的氮原子一起,形成哌啶子基或吗啉代杂环;可以理解为-基团R1、R2、R3、R4和R5中至少一种不是氢原子,-当基团R4和R5同时表示氢原子,而R1、R2和R3中的两个同时表示氢原子时,余下的不表示氢原子的基团R1、R2或R3不是甲基,-当R4和R5不同时表示氢原子时,R1、R2和R3中至少一个必须表示氢原子;(b)对氨基苯酚类化合物及其与酸的加成盐。按照本发明的氧化染色组合物使得可以获得不同色调的着色,着色是相对非选择性的,对大气因素(诸如光和严酷的天气等)和出汗以及头发可能经过的各种处理(洗发、永久性烫发)都具有出色的耐性。这些性能,尤其是着色对洗发的耐性特别值得注目。在上式(I)的C1-C4烷基和C1-C4烷氧基中,具体可以提到甲基、乙基、丙基、甲氧基和乙氧基。在按照本发明的染料组合物中可以用作氧化染料的上式(I)对苯二胺衍生物中,更具体地可以提到2-氯-对苯二胺、2,3-二甲基-对苯二胺、2,6-二甲基-对苯二胺、2,6-二乙基-对苯二胺、2,5-二甲基-对苯二胺、2-甲基-5-甲氧基-对苯二胺、2,6-二甲基-5-甲氧基-对苯二胺、N,N-二甲基-对苯二胺、N,N-二乙基-对苯二胺、N,N-二丙基-对苯二胺、4-氨基-N,N-二乙基-3-甲基苯胺、N,N-双(β-羟乙基)-对苯二胺、4-氨基-N,N-双(β-羟乙基)-3-甲基苯胺、4-氨基-3-氯-N,N-双(β-羟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氨基甲酰-甲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氨基甲酰-甲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哌啶子基乙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β-哌啶子基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吗啉代乙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β-吗啉代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乙酰氨基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甲氧基乙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β-乙酰氨基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甲磺酰氨基乙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β-甲磺酰氨基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磺乙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β-磺乙基)苯胺、N-[4’-(氨基)苯基]吗啉、N-[4’-(氨基)苯基]哌啶、2-β-羟乙基-对苯二胺、2-氟-对苯二胺、2-羧基-对苯二胺、2-磺基-对苯二胺、2-异丙基-对苯二胺、N-(β-羟丙基)-对苯二胺、2-羟甲基-对苯二胺、N,N-二甲基-3-甲基-对苯二胺、N-乙基-N-(β-羟乙基)-对苯二胺、N-(β,γ-二羟丙基)-对苯二胺和2-β-羟基乙氧基-对苯二胺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在按照本发明组合物内容物中可以用作氧化染料的对氨基苯酚中,可以具体提到相当于式(II)的化合物及其与酸的加成盐其中R6表示氢原子或C1-C4烷基、C1-C4单羟基烷基、(C1-C4)烷氧基-(C1-C4)烷基或C1-C4氨基烷基,R7表示氢原子或氟原子或C1-C4烷基、C1-C4单羟基烷基、C2-C4多羟基烷基、C1-C4氨基烷基、氰基(C1-C4)烷基或(C1-C4)烷氧基-(C1-C4)烷基,可以理解,R6或R7中至少一个表示氢原子。在上式(II)的对氨基苯酚中,可以更详细地提到对氨基苯酚、4-氨基-3-甲基苯酚、4-氨基-3-氟-苯酚、4-氨基-3-羟甲基苯酚、4-氨基-2-甲基苯酚、4-氨基-2-羟甲基苯酚、4-氨基-2-甲氧基甲基苯酚、4-氨基-2-氨甲基苯酚和4-氨基-2-(β-羟乙基氨基甲基)苯酚及其与酸的加成盐。在可以用于本发明染料组合物(2-氨基-3-羟基吡啶和氧化剂)中的与酸的加成盐具体选自盐酸盐、氢溴酸盐、硫酸盐和酒石酸盐。2-氨基-3-羟基吡啶和/或与酸的加成盐相对于染料组合物总重量,优选为大约0.0001-5%(重量),甚至更优选为大约0.005-3%(重量)。一种或多种按照本发明式(I)的对苯二胺衍生物和/或式(II)的对氨基苯酚和/或它们与酸的加成盐相对于染料组合物总重量,优选为大约0.0005-12%(重量),甚至更优选为大约0.005-6%(重量)。特别是为了修饰色调或使它们富于闪光,按照本发明的染料组合物可以含有不同于2-氨基-3-羟基吡啶的其它偶联剂和/或不同于式(I)的对苯二胺衍生物和式(II)的对氨基苯酚的其它氧化染料和/或直接染料。染色的适宜介质(或载体)一般由水或水和至少一种增溶该化合物(它不能有效地溶于水中)的有机溶剂组成。可以提到的有机溶剂例如为C1-C4低级链烷醇(诸如乙醇和丙醇等)、甘油、二醇和二醇醚(诸如2-丁氧基乙醇、丙二醇、丙二醇单甲基醚、二乙二醇单乙基醚和单甲基醚以及芳族醇(诸如苄醇或苯氧基乙醇等)、相似的产品和它们的混合物。溶剂存在的比例可以最好为染料组合物总重量的大约1-40%(重量),甚至更优选为5-30%(重量)。按照本发明染料组合物的pH一般大约为3-12,甚至更优选为大约5-11。可以使用一般用于角蛋白纤维染色的酸化剂或碱化剂,将其调至所需值。在可以提到的酸化剂中,例如为无机酸或有机酸(诸如盐酸、正磷酸等)、羧酸(诸如酒石酸、柠檬酸和乳酸等)和磺酸。在可以提到的碱化剂中,例如为氨水、碱性碳酸盐、链烷醇胺(诸如单-、二-和三乙醇胺及其衍生物等)、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和下式(III)的化合物其中R为亚丙基残基,可选地被羟基或C1-C4烷基取代;R8、R9、R10和R11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C1-C4烷基或C1-C4羟烷基。按照本发明的染料组合物也可以包括常规用于头发染色组合物中的各种助剂,诸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阳离子表面活性剂、两性表面活性剂或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或它们的混合物、阴离子聚合物、阳离子聚合物、非离子聚合物、两性聚合物或两性离子聚合物或它们的混合物、无机或有机增稠剂、抗氧化剂、渗透剂、螯合剂、香料、缓冲液、分散剂、调节剂(诸如硅氧烷等)、成膜剂、防腐剂和不透明剂。显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小心地选择这种或这些可选的辅助化合物,使得按照本发明的组合物固有的有利性能不受或基本上不受所设计的加入的消极影响。按照本发明的染料组合物可以为各种形式,诸如液体、乳剂、凝胶形式或适用于使角蛋白纤维(特别是人类头发)染色的任何其它形式。本发明的主题也是使用上述染料组合物,使角蛋白纤维、特别是人类角蛋白纤维(诸如头发等)染色的方法。按照该方法,将上述染料组合物用于纤维上,使用只在使用染料组合物时加入的氧化剂,或存在于同时使用或以单独的方式连续使用的氧化组合物中的氧化剂,在酸性、中性或碱性pH下显出颜色。按照本发明染色方法特别推荐的实施方案,上述染料组合物使用时,在适用于染色的介质中与氧化剂(含有至少一种氧化剂,其存在量足以显出颜色)混合。然后,将获得的混合物用于角蛋白纤维上,保持大约3-50分钟,最好保持大约5-30分钟,此后,冲洗纤维,用洗发剂洗涤、再冲洗和干燥。存在于上述氧化组合物中的氧化剂可以选自常规用于角蛋白纤维氧化染色的氧化剂,其中可以提到过氧化氢、过氧化脲、碱金属溴酸盐和过酸盐,诸如过硼酸盐和过硫酸盐等。特别推荐过氧化氢。含有上述氧化剂的氧化组合物的pH,在与染料组合物混合后,使得用于角蛋白纤维的所得组合物的pH最好在3-12之间变化,甚至更优选在5-11之间变化。使用一般用于角蛋白纤维染色的酸化剂或碱化剂,将其调至所需值,同上面所述的一样。上述氧化组合物也可以包括各种常规用于头发染色组合物中的各种助剂,同上面所述的一样。最终用于角蛋白纤维的组合物可以为各种形式,诸如液体、乳油、凝胶形式或适用于角蛋白纤维(特别是人类头发)染色的任何其它形式。本发明的另一主题是用于染色的多隔室装置或染色“盒”或任何其它多隔室包装体系,其中第一个隔室装有上述染料组合物,而第二个隔室装有上述氧化组合物。这些装置可以备有使其可以将所需混合物传送到头发上的装置,诸如以本申请人名义的专利FR-2,586,913中所述的装置等。下面的实施例打算说明本发明,然而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比较例1和2制备了下述染料组合物(含量单位为克)(*)不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的组合物。重要的是,应当注意到实施例1和2的染料组合物含有相同摩尔量的氧化染料,即1×10-3摩尔。(**)常规染料载体-用2摩尔甘油多甘油化的油醇4.0克-用4摩尔甘油多甘油化的油醇,含有78%的活性材料(AM)5.69克AM-油醇3.0克-含有2摩尔环氧乙烷的油胺,Akazo公司的EthomeenO127.0克-月桂氨基琥珀酸二乙氨基丙酯,钠盐,含有55%AM3.0克AM-油醇5.0克-油酸二乙醇酰胺12.0克-丙二醇3.5克-乙二醇7.0克-二丙二醇0.5克-丙二醇一甲基醚9.0克-偏二亚硫酸钠水溶液,含35%AM0.455克AM-乙酸铵0.8克-抗氧化剂,螯合剂适量-香料,防腐剂适量-含有20%NH3的氨水10.0克在使用时,将各染料组合物与等重量的20体积过氧化氢水溶液(6%(重量))混合。所得各组合物的pH值为大约10,施用到包含90%白发的天然灰发上30分钟。然后将头发漂洗,用标准洗发剂洗涤,然后干燥。然后,用如此染色的头发试验对洗发剂的耐性(AhibaTexomat机)。为此,将染色头发置于浸入标准洗发剂的篮子中。以不同的频率上下运动和旋转运动篮子,它重现了手工揉搓,从而引起泡沫的形成。经过3分钟的试验时间后,取出头发,然后洗涤、干燥。用该头发进行6次连续的洗发剂试验。用MinoltaCM2002颜色计,在洗发剂耐性试验前后,以Munsel系统评定头发的颜色。根据Munsell表示法,颜色被定义为表达式HV/C,其中,这三个参数分别代表色调或色彩(H),强度或值(V)和纯度或色度(C),该表达式中的斜线仅仅是一个习惯写法,并不代表比率。在洗发剂耐性试验之前和之后各缕头发颜色之间的差异反映了由于洗发剂的作用而引起的褪色,可以按照Nickerson公式(例如在“Couleur,IndustrieetTechnique”,第14-17页;第5卷;(1978年)有述)进行计算ΔE=0.4CoΔH+6ΔV+3ΔC在该公式中,ΔE代表两缕头发在颜色方面的差,ΔH,ΔV和ΔC代表了参数H,V和C的绝对值的变化,Co代表相对于评定颜色差异所需的头发纯度(试验前头发的纯度)。结果示于下面的表II中(*)不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的实施例。可以看出,用包括式(I)的对苯二胺的本发明实施例2的染料组合物获得的着色比起用实施例1的组合物获得的着色更耐洗发剂的作用,由于它含有2,4,5,6-四氨基嘧啶而不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该化合物不对应于本发明所用的上面定义的氧化染料的定义,而对应于德国专利申请DE2,714,831所述的先有技术的化合物。比较例3和4制备了下面的染料组合物(含量的单位为克)(*)不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的组合物。重要的时,应当注意到实施例3和4的染料组合物含有相同摩尔量的氧化染料,即3×10-3摩尔。(**)常规染料载体与上述实施例1和2的相同。在使用时,将各染料组合物与等重量的20体积过氧化氢水溶液(6%(重量))混合。所得各组合物的pH值为大约10,施用到含有90%白发的永久性烫发的灰发上30分钟。然后将头发漂洗,用标准洗发剂洗涤,然后干燥。然后,按照与上述实施例1和2所述相同的方法,以如此处理的头发试验对洗发剂的耐性(AhibaTexomat机)。将头发连续进行6次洗涤剂试验。用MinoltaCM2002颜色计,在洗发剂耐性试验之前和之后,以Munsel系统评定头发的颜色。结果示于下面的表II中</tables>(*)不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的实施例。可以看出,用包括式(I)的对苯二胺衍生物的本发明实施例2的染料组合物获得的着色比起用实施例3的组合物获得的着色更耐洗发剂的作用,由于它含有2,4,5,6-四氨基嘧啶而不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该化合物不对应于本发明所用的上面定义的式(I)对苯二胺衍生物。权利要求1.用于角蛋白纤维(特别是人类角蛋白纤维诸如头发等)氧化染色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在适用于染色的介质中包含-2-氨基-3-羟基吡啶和/或作为偶联剂的至少一种它与酸的加成盐,-至少一种选自以下物质的氧化染料(a)式(I)的对苯二胺衍生物及其与酸的加成盐其中R1、R2和R3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卤素原子或C1-C4烷基、C1-C4烷氧基、磺基、羧基、C1-C4单羟基烷基、C2-C4多羟基烷基,R4和R5可以相同或不同,表示氢原子或C1-C4烷基、C1-C4单羟基烷基、、C2-C4多羟基烷基,(C1-C4)烷氧基-(C1-C4)烷基、氨基甲酰(C1-C4)烷基、甲磺酰氨基(C1-C4)烷基、乙酰氨基(C1-C4)烷基、脲基(C1-C4)烷基、carb(C1-C4)烷氧基氨基(C1-C4)烷基、C1-C4磺烷基、哌啶子基(C1-C4)烷基或吗啉代(C1-C4)烷基,或者R4和R5与它们连接的氮原子一起,形成哌啶子基或吗啉代杂环;可以理解为-基团R1、R2、R3、R4和R5中至少一种不是氢原子,-当基团R4和R5同时表示氢原子,而R1、R2和R3中的两个同时表示氢原子时,余下的不表示氢原子的基团R1、R2或R3不是甲基,-当R4和R5不同时表示氢原子时,R1、R2和R3中至少一个必须表示氢原子;(b)对氨基苯酚类化合物及其与酸的加成盐。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对苯二胺衍生物选自2-氯-对苯二胺、2,3-二甲基-对苯二胺、2,6-二甲基-对苯二胺、2,6-二乙基-对苯二胺、2,5-二甲基-对苯二胺、2-甲基-5-甲氧基-对苯二胺、2,6-二甲基-5-甲氧基-对苯二胺、N,N-二甲基-对苯二胺、N,N-二乙基-对苯二胺、N,N-二丙基-对苯二胺、4-氨基-N,N-二乙基-3-甲基苯胺、N,N-双(β-羟乙基)-对苯二胺、4-氨基-N,N-双(β-羟乙基)-3-甲基苯胺、4-氨基-3-氯-N,N-双(β-羟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氨基甲酰-甲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氨基甲酰-甲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哌啶子基乙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β-哌啶子基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吗啉代乙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β-吗啉代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乙酰氨基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甲氧基乙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β-乙酰氨基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甲磺酰氨基乙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β-甲磺酰氨基乙基)苯胺、4-氨基-N-乙基-N-(β-磺乙基)苯胺、4-氨基-3-甲基-N-乙基-N-(β-磺乙基)苯胺、N-[4’-(氨基)苯基]吗啉、N-[4’-(氨基)苯基]哌啶、2-β-羟乙基-对苯二胺、2-氟-对苯二胺、2-羧基-对苯二胺、2-磺基-对苯二胺、2-异丙基-对苯二胺、N-(β-羟丙基)-对苯二胺、2-羟甲基-对苯二胺、N,N-二甲基-3-甲基-对苯二胺、N-乙基-N-(β-羟乙基)-对苯二胺、N-(β,γ-二羟丙基)-对苯二胺和2-β-羟基乙氧基-对苯二胺以及它们与酸的加成盐。3.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对氨基苯酚类化合物选自式(II)的化合物及其与酸的加成盐其中R6表示氢原子或C1-C4烷基、C1-C4单羟基烷基、(C1-C4)烷氧基-(C1-C4)烷基或C1-C4氨基烷基,R7表示氢原子或氟原子或C1-C4烷基、C1-C4单羟基烷基、C2-C4多羟基烷基、C1-C4氨基烷基、氰基(C1-C4)烷基或(C1-C4)烷氧基-(C1-C4)烷基,可以理解,R6或R7中至少一个表示氢原子。4.根据权利要求3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对氨基苯酚类化合物选自对氨基苯酚、4-氨基-3-甲基苯酚、4-氨基-3-氟-苯酚、4-氨基-3-羟甲基苯酚、4-氨基-2-甲基苯酚、4-氨基-2-羟甲基苯酚、4-氨基-2-甲氧基甲基苯酚、4-氨基-2-氨甲基苯酚和4-氨基-2-(β-羟乙基氨基甲基)苯酚及其与酸的加成盐。5.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与酸的加成盐选自盐酸盐、氢溴酸盐、硫酸盐和酒石酸盐。6.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2-氨基-3-羟基吡啶和/或其与酸的加成盐或盐占染料组合物总重量的0.0001-5%(重量)。7.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2-氨基-3-羟基吡啶和/或其与酸的加成盐或盐占染料组合物总重量的0.005-3%(重量)。8.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对苯二胺衍生物或式(I)的衍生物和/或式(II)的对氨基苯酚和/或其与酸的加成盐占染料组合物总重量的0.0005-12%(重量)。9.根据权利要求8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对苯二胺衍生物或式(I)的衍生物和/或式(II)的对氨基苯酚和/或其与酸的加成盐占染料组合物总重量的0.005-6%(重量)。10.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染色的适当介质(或载体)由水或水与至少一种选自C1-C4低级链烷醇、甘油、二醇和二醇醚、芳族醇、类似产物及其混合物的有机溶剂的混合物组成。11.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pH值在3-12之间。12.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液体、乳剂、凝胶或任何其它适用于角蛋白纤维(特别是人头发)染色的形式。13.角蛋白纤维的染色方法,特别是人类角蛋白纤维如头发的染色方法,其特征在于给这些纤维施用至少一种权利要求1-12中任意一项所定义的染料组合物,颜色是在酸性、中性和碱性pH值条件下用氧化剂进行显色的,氧化剂仅仅在使用时加到染料组合物中,或者存在于以分开的方式同时施用或顺序施用的氧化组合物中。14.根据权利要求13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氧化剂选自过氧化氢、过氧化脲、碱金属溴酸盐、和过酸盐例如过硼酸盐和过硫酸盐。15.多室装置或多隔室染料“盒”,其第一隔室中装有权利要求1-12中任意一项所定义的染料组合物,其第二隔室中装有氧化组合物。全文摘要本发明涉及用于角蛋白纤维(特别是人类角蛋白纤维,诸如头发等)的氧化染色的组合物,它包含作为偶联剂的2-氨基-3-羟基吡啶以及至少一种适当选择的氧化染料,本发明也涉及使用具有氧化剂的该组合物的染色方法。文档编号A61K8/00GK1189771SQ9619526公开日1998年8月5日申请日期1996年9月24日优先权日1995年10月6日发明者M-P奥多塞特申请人:莱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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