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0468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健身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健身车,特别是一种对肢体活动受阻的患者和老年人有康复和健身作用的健身车。
身体衰老首先从四肢衰老,因此老年人经常加强四肢活动有助于延缓衰老同时我们看到中老年人易患的脑血栓带来的肢体活动不便后遗症也困扰着患者因而时常看到脑血栓后遗症的老人在老伴的搀扶下进行被动行走锻炼的情景,而且锻炼只限于下肢,效果不够理想。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健身车,通过骑乘能达到健身康复作用,对脑血栓后遗症及四肢运动有障碍患者进行有效的锻炼,达到事半功倍效果,亦可作为健康者的健身运动器具,具有健身和趣味合为一体的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它包括车架、前后轮、车把和座椅,其技术方案要点是车架前、后部分别组装两前轮和两后轮,在车架上铰接左、右踏板,左右踏板分别通过铰接的连杆连接曲轴连杆,曲轴连杆铰接与后轮轴固接的曲轴;在座椅两侧的车架上铰接左右推拉杆,左右推拉杆的另一端通过小连杆铰接拐臂,拐臂的另一端铰接曲轴连杆。
上述座椅前部的车架上可固接鞍座,并在左、右踏板前部的车架上分别铰接左、右助力踏板,左、右助力踏板与左、右踏板之间各自联接助力连杆。
工作原理如下当患者一人锻炼时,乘坐只有座椅的车子,双脚踏在左、右踏板上,如果双腿无病或一支腿无病,可以踏动两个或一个踏板,踏板的动作通过连杆,传动给曲轴连杆;与此同时,健康的一只手掌握方向盘,另一只手握住单侧推拉杆,如果是健康的手臂,可以作用一例推拉杆,推拉杆的动作通过小连杆、拐臂传动给曲轴连杆,被上下合力驱动的曲轴连杆通过曲轴带动双后轮转动,使车体前进,如果是患肢,只需脚踏动踏板即可,同时后轮轴的转动又反过来作用于两个踏板和两个推拉杆动作,这样健康肢体发力作用车体前进,反过来转动的后轮轴又通过传动部件使踏板和推拉杆动作,患侧的上肢或下肢得到被动的锻炼。当患者有健康者陪练时,两人要乘坐有鞍座和座椅的车子,健康者坐于前部的鞍座上,双脚踏在左、右助力踏板上,手握方向盘,患者的双手同时握住左、右推拉杆,陪练者踏动左右助力踏板,通过助力连杆给后部传动部件加力,陪练者和患者利用健康肢体合力驱动车子前进,并作用患者患肢动作。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对脑血栓后遗症等病症引起的四肢运动受阻患者及老年人能达到有效的锻炼,患者可以自练,也可以和健康者共练,同步进行,患者的四肢主动运动和被动运动相结合,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亦可以作为老幼皆宜的健身运动器具和代步郊游工具,具有趣味性。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结构示意图。
图2是
图1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结构示意图。

图1、2,实施例1为单人乘坐结构形式车架13的前部前横梁15上转动组装方向盘式车把3,装有两前轮1的车叉2固接在转向杆14上,转向杆14与方向盘式车把3下端固接。在车架13的前部通过铰轴分别铰接左踏板和右踏板4,左侧踏板和右侧踏板有安装的角度位置差,以满足变替踏动而驱动后轮的要求。车架13的后部固接座椅6,在座椅6的两侧通过铰轴铰接左、右推拉杆5;两后轮16分别通过独立的后轮轴8转动组装在车架上。后轮轴8固定联接曲轴9,曲轴9与曲轴连杆10铰接,曲轴连杆10铰接连杆12。左、右推拉杆6的驱动端铰接小连杆7;车架13上铰接一拐臂11,拐臂11一端铰接小连杆7,另一端铰接在连杆12和曲轴连杆10的铰接点上。
见图3,实施例2为双人乘坐结构形式在车架13的中部固定联接鞍座19,并在车架13的前部铰接左、右助力踏板17,左、右助力踏板17与左、右踏板4之间各自活动铰接助力连杆18。其它结构同实施例1。
权利要求1.一种健身车,它包括车架、前后轮、车把和座椅,其特征是车架前、后部分别组装两前轮和两后轮,在车架上铰接左、右踏板,左右踏板分别通过铰接的连杆连接曲轴连杆,曲轴连杆铰接与后轮轴固接的曲轴;在座椅两侧的车架上铰接左右推拉杆,左右推拉杆的另一端通过小连杆铰接拐臂,拐臂的另一端铰接曲轴连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车,其特征是座椅前部的车架上可固接鞍座,并在左、右踏板前部的车架上分别铰接左、右助力踏板,左、右助力踏板与左、右踏板之间各自联接助力连杆。
专利摘要一种健身车,其特征是车架前、后部分别组装两前轮和两后轮,在车架上铰接左右踏板,左右踏板分别通过铰接的连杆连接曲轴连杆,曲轴连杆铰接与后轮轴固接的曲轴;在座椅两侧的车架上铰接左右推拉杆,左右推拉杆的另一端通过小连杆铰接拐臂,拐臂的另一端铰接曲轴连杆。通过骑乘能达到健身康复作用,对脑血栓后遗症及四肢运动有障碍患者进行有效的锻炼,达到事半功倍效果,亦可作为健康者的健身运动器具,具有健身和趣味合为一体的功能。
文档编号A61H1/00GK2336826SQ98238180
公开日1999年9月8日 申请日期1998年7月7日 优先权日1998年7月7日
发明者于济成 申请人:于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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