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280160阅读:来源:国知局
效果好。
[0032]实施例4
[0033]分别佩戴实施例1?实施例3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以及市售的两种耳塞(市售1:型号为 Howard Leight FirmFit Soft PVC Foam Ear Plugs (NRR 30),密度为 0.1078g/cm3,材质为聚氯乙稀泡沫;市售 2:型号为Radians Detour? FP30 UF Foam Ear Plugs (NRR32),密度为0.2497g/cm3,材质为聚氨酯泡沫),随后进行隔音量测试,得到的测试结果如图3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与市售的两种耳塞相比,处于同一频率的实施例1?实施例3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平均隔音量均有所提高。
[0034]实施例5
[0035]—实施方式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400的形状为子弹头型,如图4所示,包括主体410。主体410包括一段隔音段,即整个主体410为一段隔音段。而且整个主体410由聚脲气凝胶制成。其中,隔音段包括相对的第一端部411和第二端部412。本实施方式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400的聚脲气凝胶的密度具有多种不同的规格,聚脲气凝胶的密度由第一端部411向第二端部412递减,具体的,由0.55g/cm3递减至0.05g/cm3。此外,本实施方式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100的聚脲气凝胶的孔隙率与比表面积也随之不断变化。
[0036]由于聚脲气凝胶层内的聚脲纳米纤维和纳米粒子自组装成的微纳级多孔结构能够有效衰减声波能量,因此,实施例5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400能够达到隔音降噪的效果,且隔音效果好。
[0037]本申请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主体包括至少一段隔音段,隔音段由聚脲气凝胶制成。需要说明的是,主体可以包括多段隔音段,其中,不是所有的隔音段都是由聚脲气凝胶制成,只要有至少一段隔音段由聚脲气凝胶制成即可。此外,当主体包括多段聚脲气凝胶制成的隔音段时,每段隔音段的聚脲气凝胶的密度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当密度不同时,密度可以由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一端向另一端逐渐增大或减小,也可以呈任意变化;相邻两段隔音段的聚脲气凝胶的密度相同或不同。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聚脲气凝胶的密度不以上述实施例为限,还可以为0.016g/cm3?0.65g/cm3之间的任意数值(包括两个端点值)。
[0038]此外,本申请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聚脲气凝胶的孔隙率还可以为35%?99.9%,聚脲气凝胶的比表面积还可以为10m2/g?1000m2/g。
[0039]上述实施例中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形状为圆柱型或子弹头型,但是本申请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形状不限于此,还可以根据耳朵的轮廓设计成其他的形状,例如还可以是T型或7字型等。同样的,本申请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尺寸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设
i+o
[0040]此外,本申请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在主体的外侧设置有包裹在本体上并与本体相适配的套件,套件与气凝胶防噪音耳塞配合使用。套件的厚度与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直径的比值为0.1:100?5:1。套件可以由硅胶、发泡聚氨酯或者其他具有一定柔软度的材料制成。
[0041]传统气凝胶防噪音耳塞需要捏扁后塞入耳朵,并待其慢回弹,完全充斥塞满外耳道,因此,容易对外耳道造成一定压力,时间略长后,佩戴者会有明显不舒适感,这是在牺牲佩戴舒适感的前提下获得的隔音效果。然而,本申请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游聚脲气凝胶制成,非回弹型气凝胶防噪音耳塞,使用时将其直接放入外耳道,不仅佩戴方便,还不会对外耳道肌肤造成压力,有利于应用。
[0042]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0043]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包括至少一段隔音段,所述隔音段由聚脲气凝胶制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聚脲气凝胶的密度为0.016g/cm3?0.65g/cm3。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聚脲气凝胶的孔隙率为35%?99.9%,所述聚脲气凝胶的比表面积为10m2/g?1000m2/g。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段隔音段的聚脲气凝胶的密度相同。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段包括相对的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聚脲气凝胶的密度由所述第一端部向所述第二端部递减。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至少两段所述隔音段,相邻两段所述隔音段通过黏结实现连接。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其特征在于,每段所述隔音段的聚脲气凝胶的密度相同,且相邻两段所述隔音段的聚脲气凝胶的密度不同。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形状为圆柱型、子弹头型、T型或7字型。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的外侧设置有包裹在所述本体上并与所述本体相适配的套件,所述套件的厚度与所述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直径的比值为0.1:100?5:1。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套件由硅胶或发泡聚氨酯制成。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气凝胶防噪音耳塞,包括主体,主体包括至少一段隔音段,隔音段由聚脲气凝胶制成。上述气凝胶防噪音耳塞的隔音段由聚脲气凝胶制成,由于聚脲气凝胶层内的聚脲纳米纤维和纳米粒子自组装成的微纳级多孔结构能够有效衰减声波能量,因此,本申请的气凝胶防噪音耳塞能够达到隔音降噪的效果,且隔音效果好。
【IPC分类】A61F11/08
【公开号】CN104997589
【申请号】CN201510458672
【发明人】陆群, 王芬
【申请人】南京纳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5年10月28日
【申请日】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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