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937557阅读:376来源:国知局
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涉及神经科医疗器材领域。目的在于能够减小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眼底观察时,由于外界光线原因而导致的瞳孔缩小,从而影响观察效果的问题。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包括遮光器和绑带,所述遮光器的左右两侧分别固定有绑带,所述遮光器包括连接筒、遮光筒和套筒,所述遮光筒为中部突起且两端开口的腔体结构,遮光筒的顶部与连接筒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筒用于与眼底镜的镜头连接,套筒固定在遮光筒的底部,所述套筒的底部设有柔性垫圈。本实用新型适用于神经科医生进行眼底观察。
【专利说明】
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神经科医疗器材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神经科医护人员在对病人进行眼底检查时,经常出现由于外界光线较强,而导致病人通孔缩小,影响到观察效果,耽误治疗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种境况的出现,对外界光线进行隔离和屏蔽是非常有必要的。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目的在于能够减小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眼底观察时,由于外界光线原因而导致的瞳孔缩小,从而影响观察效果的问题。
[0004]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包括遮光器和绑带,所述遮光器的左右两侧分别固定有绑带,所述遮光器包括连接筒、遮光筒和套筒,所述遮光筒为中部突起且两端开口的腔体结构,遮光筒的顶部与连接筒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筒用于与眼底镜的镜头连接,套筒固定在遮光筒的底部,所述套筒的底部设有柔性垫圈。
[0005]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在医护人员进行眼底观察时,连接筒与眼底镜的镜头连接,遮光筒采用遮光柔性材料制成,有效的隔离外界光线,镜头能够在遮光筒中自由转动,从而方便调整角度,套筒能够套在病人的眼球周围,从而使眼球处于密闭的空间中,套筒底部的柔性垫圈能够保护眼球,避免出现损伤,通过绑带能够将遮光器平稳的绑定在病人的眼球上,从而能够解放双手,更好的进行眼底观察。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07]图2为遮光器I的结构示意图;
[0008]图3为图1的仰视图;
[0009]图4为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具体实施方式】一、结合图1至图4说明本【具体实施方式】,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包括遮光器I和绑带2,所述遮光器I的左右两侧分别固定有绑带2,所述遮光器I包括连接筒5、遮光筒3和套筒4,所述遮光筒3为中部突起且两端开口的腔体结构,遮光筒3的顶部与连接筒5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筒5用于与眼底镜的镜头连接,套筒4固定在遮光筒3的底部,所述套筒4的底部设有柔性垫圈。
[0011]本实施方式中,在医护人员进行眼底观察时,连接筒5与眼底镜的镜头连接,遮光筒3采用遮光柔性材料制成,镜头能够在遮光筒3中自由转动,从而方便调整角度,套筒4能够套在病人的眼球周围,从而使眼球处于密闭的空间中,套筒4底部的柔性垫圈能够保护眼球,避免出现损伤,通过绑带2能够将遮光器I平稳的绑定在病人的眼球上,从而能够解放双手,更好的进行眼底观察。
[0012]【具体实施方式】二、本【具体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所述的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的区别在于,固定在遮光器I左侧的绑带2与固定在遮光器I右侧的绑带2能够通过粘扣固定在一起。
[0013]【具体实施方式】三、本【具体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所述的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的区别在于,固定在遮光器I左侧的绑带2与固定在遮光器I右侧的绑带2的长度均为25cm_30cmo
[0014]【具体实施方式】四、本【具体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所述的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的区别在于,所述套筒4的直径为4cm-5cm0
[0015]【具体实施方式】五、本【具体实施方式】与【具体实施方式】一所述的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的区别在于,所述遮光筒3的高度为3cm-4cm0
[0016]上述所有尺寸的设定均以病人的眼球和头部尺寸为依据而设定,可以根据尺寸的不同设计为套装的形式,也可以分别为儿童和成人而设定。
【主权项】
1.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遮光器(I)和绑带(2),所述遮光器(I)的左右两侧分别固定有绑带(2),所述遮光器(I)包括连接筒(5)、遮光筒(3)和套筒(4),所述遮光筒(3)为中部突起且两端开口的腔体结构,遮光筒(3)的顶部与连接筒(5)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筒(5)用于与眼底镜的镜头连接,套筒(4)固定在遮光筒(3)的底部,所述套筒(4)的底部设有柔性垫圈。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固定在遮光器(I)左侧的绑带(2)与固定在遮光器(I)右侧的绑带(2)能够通过粘扣固定在一起。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固定在遮光器(I)左侧的绑带(2)与固定在遮光器(I)右侧的绑带(2)的长度均为25cm-30cmo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4)的直径为4cm_5cm0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神经科用眼底遮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筒(3)的高度为3cm_4cm0
【文档编号】A61B3/12GK205625889SQ201620240913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3月25日
【发明人】毕鹏翔, 罗海龙, 袁秀梅, 李齐, 徐丹
【申请人】牡丹江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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