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9182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动吸尘器的吸嘴,尤其涉及适于吸引毛发等的电动吸尘器的吸嘴。
背景技术
一直以来,作为这种电动吸尘器用吸嘴,已知如下的吸入工具(例如,参照专利文献I):该吸入工具构成为相对于真空吸尘器的吸引管装卸自如,并且在沿着吸入口的位置上具备梳状部(相当于本申请发明的突起组),该梳状部具有以保持用于梳理作为被清扫物的毛的间隔的方式并排设置的多个梳齿。该吸入工具在工作时,使梳状部抵接在绒毯等被清扫物上前后移动,一边通过梳齿梳理作为被清扫物的毛一边进行吸引,从而能够将位于被清扫物内部深处的尘埃梳出至表面,从吸入口吸入该被梳出的尘埃。现有技术文献专利文献I :日本实公平7-11734号公报但是,为了梳理绒毯等,这种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突起组由硬材质构成。因此,对绒毯、毛毯等用力按压突起组时,存在损伤绒毯、毛毯等的可能。为了避免这种问题,本申请人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通过弹性体等具有挠性的材质将构成突起组的各突起构成为锥状。而且,作为这种结构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具有如下结构以吸嘴的行进方向为基准,对于通过设在吸入口后方的各突起梳出的毛发等,从相比这些突起设在行进方向前方的所述吸入口进行吸引。但是,使用者在使吸嘴在绒毯等上自然移动时,吸嘴主体以行进方向为基准前高后低地倾斜。在该状态下,由于从所述吸入口至绒毯等的距离增大,因此通往所述吸入口的气流的流速变慢。因此,在将以往的吸嘴安装在输出功率小的电动吸尘器上使用时,对于提高由所述突起组梳出的毛发等的回收率,存在改善的余地。并且,以往的吸嘴中,通过设置多种长度不同的突起来谋求从绒毯等表层至深层的大范围有效梳出毛发等,但是如上文所述吸嘴主体发生倾斜时,根据绒毯等种类的不同,也会引起短的突起基本不发挥作用的情况。因此,对于毛发等梳出能力的提高,也具有改善的余地。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以上问题点,提供一种提高了毛发等梳出能力以及梳出毛发等的回收效率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本发明第一方案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如下具备在底面部具有吸入口的吸嘴主体、与所述吸入口连通的连接管部、以及由从所述吸嘴主体的底面部向下方突出的多个突起构成的突起组,在所述吸嘴主体的底面部设置向下方凸出的凸曲面部,并且在该凸曲面部的下端部设有所述吸入口。另外,本发明第二方案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在第一方案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基础上,所述突起组具有近突起列和远突起列而构成,该近突起列由沿着所述吸入口设置的短突起构成,该远突起列由隔着该近突起列在所述吸入口的相反侧排列设置的长突起构成,并且将所述近突起列设在所述凸曲面部上。并且,本发明第三方案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在第二方案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基础上,使构成所述突起组的各突起以它们的轴线的前端侧比基端侧远离所述吸入口的方式倾斜设置。本发明的效果如下。本发明第一方案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基于以上结构在沿着绒毯等移动吸嘴时,即便所述吸嘴主体倾斜为行进方向前侧变高,也能够适当地保持从所述吸入口至绒毯等的距离,因此能够有效回收由所述突起组梳出的毛发等。并且,通过由沿着所述吸入口设置的短突起构成的近突起列和由隔着该近突起列在所述吸入口的相反侧排列设置的长突起构成的远突起列构成所述突起组,并且将所述近突起列设在所述凸曲面部上,即便所述吸嘴主体倾斜为行进方向前侧变高,所述近突起列和远突起列双方也能够进入绒毯等的毛中,起到梳出毛发等的作用。并且,通过使构成所述突起组的各突起以它们的轴线的前端侧比基端侧远离所述吸入口的方式倾斜,即便所述吸嘴主体倾斜为行进方向前侧变高,所述突起组受到的绒毯等的阻力也会减小,通过轻的操作力就能够从绒毯等中梳出毛发等。




图。
图I是表示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主视图。
图2是表示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仰视图。
图3是表示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侧视图。
图4是表示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A-A剖视图。
图5是表示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使用状态下A-A剖视图。 图6是表示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主视图。
图7是表示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侧视图。
图8是表示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B-B剖视图。
图9是表示本发明第二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使用状态下B-B剖视图。 图10是表示与本发明进行比较的比较例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剖视图。
图11是表示与本发明进行比较的比较例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的使用状态下剖视
图中
1、31_电动吸尘器用吸嘴,2、32_吸嘴主体,3-连接管部,4、34_突起组,14、44_底面部,15,45-凸曲面部,16,48-下端部,17,49-吸入口,22、23、52_近突起列,24、25、54_远突起列,26、56-短突起,27、57-长突起,Xa、Xb、Xe、XcU Xe、Xf-中心轴线。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针对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基于图I至图5进行说明。另外,作为比较例,使用图10以及图11进行说明。此外,作为比较例的图10以及图11并没有实施本发明。I为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与未图示的吸尘器主体连接。所述吸嘴I由吸嘴主体2、连接管部3和突起组4构成。所述吸嘴主体2俯视下为横向长的方形。而且,该吸嘴主体2构成为具有上主体5、下主体6和基部7。而且,所述上主体5与连接管部3形成为一体。另外,所述基部7与所述突起组4形成为一体,由它们构成突起部件8。并且,所述下主体6与突起部件8通过嵌入成型形成为一体。而且,所述下主体6在其底面部9的中央部具有向下方凸出的凸部10。另外,该凸部10在其下端部11具有横向长的吸入口 12。 并且,在所述吸入口 12的中央设有连通口 13。而且,所述基部7在其底面部14的中央部具有向下方凸出的凸曲面部15。另外,该凸曲面部15在其下端部16与所述吸入口 12对应地具有吸入口 17。并且,所述凸曲面部15在侧视下以大致圆弧状突出。所述连接管部3形成为两端敞开的中空管状。该连接管部3构成为具有从所述上主体5竖直设置的基管18、以倒向后方的状态设置的连接管19、以及连接这些基管18和连接管19的弯曲部20。并且,所述基管18形成得极短。另外,也可以不设置所述基管18,而是将所述弯曲部20连接在所述上主体5上。而且,在将所述上主体5固定在下主体6上时, 所述基管18与所述连通口 13连接。由此,所述连接管部3与所述吸入口 12、17连通。另外,所述连接管19的前端侧形成得稍细,与未图示的吸尘器主体连接。并且,所述弯曲部20 在其凸侧、即前侧形成有平面状的手指按压部21。并且,该手指按压部21形成为朝向斜前上方。另外,所述手指按压部21由于设在从所述吸嘴主体2竖直设置的所述基管18上端所设的弯曲部20的凸侧,因此所述手指按压部21位于所述吸嘴主体2的正上方。并且,所述基管18由于形成得极短,因此所述手指按压部21位于所述吸嘴主体2附近。所述突起组4设为从构成所述吸嘴主体2的所述基部7的底面部14向下方突出。 而且,所述突起组4由一对近突起列22、23和一对远突起列24、25构成。所述各近突起列 22,23分别通过沿着所述吸入口 17排列短突起26来构成。另外,所述近突起列22设在所述吸入口 17的前侧,所述近突起列23设在所述吸入口 17的后侧。另外,所述各近突起列 22,23分别由右部22R、23R和左部22L、23L构成。而且,所述近突起列22的右部22R和左部22L排列在同一直线上。同样,所述近突起列23的右部23R和左部23L也排列在同一直线上。而且,所述各近突起列22、23分别设在所述基部7的凸曲面部15上。并且,构成所述近突起列22的短突起26以其中心轴线Xa的前端侧比基端侧靠前方的方式倾斜设置。 另外,构成所述近突起列23的短突起26以其中心轴线Xb的前端侧比基端侧靠后方的方式倾斜设置。也就是,任一个短突起26均以它们的中心轴线Xa、Xb的前端侧比基端侧远离所述吸入口 12、17的方式倾斜设置。另一方面,所述各远突起列24、25分别隔着所述近突起列22、23在所述吸入口 12、17的相反侧通过排列长突起27来构成。另外,所述远突起列 24设在所述近突起列22的前侧,所述远突起列25设在所述近突起列23的后侧。而且,所述各远突起列24、25分别设在所述基部7的底面部14中所述凸曲面部15与平坦的外周部 28的边界部。并且,构成所述远突起列24的长突起27以其中心轴线Xe的前端侧比基端侧靠前方的方式倾斜设置。另外,构成所述远突起列25的长突起27以其中心轴线Xd的前端侧比基端侧靠后方的方式倾斜设置。也就是,任一个长突起27均以它们的中心轴线Xc、Xd 的前端侧比基端侧远离所述吸入口 12、17的方式倾斜设置。并且,关于所述各短突起26的中心轴线Xa、Xb的倾斜角度,只是倾斜方向正相反,值是相同的。关于所述各长突起27的中心轴线Xe、Xd的倾斜角度,同样只是倾斜方向正相反,值是相同的。另外,所述各短突起 26的中心轴线Xa、Xb的倾斜角度小于所述各长突起27的中心轴线Xc、Xd的倾斜角度。并且,所述各长突起27的前端与所述各短突起26的前端持平,或者比所述各短突起26的前端稍靠下方。并且,针对比较例也进行说明。如上所述,该比较例并没有实施本发明。比较例的吸嘴101也通过具有吸嘴主体102、连接管部103、以及突起组104来构成。另外,所述吸嘴主体102也通过具有上主体105、下主体106、以及基部107来构成。另外,所述突起组104 也通过具有由多个短突起126构成的近突起列122、123、以及由多个长突起127构成的远突起列124、125来构成。并且,通过所述基部107和突起组104来构成突起部件108这一点也相同。而且,比较例的所述各突起126、127的数目、材质、大小以及形状与本实施方式的各突起26、27的数目、材质、大小以及形状相同。本实施方式与比较例的区别点在于以下方面。本实施方式的所述吸嘴I在所述吸嘴主体2的基部7形成有所述凸曲面部15,而比较例的所述吸嘴101中所述吸嘴主体102的基部107是平坦的。另外,本实施方式中构成所述突起组4的所述各突起26、27倾斜设置,而比较例中所述各突起126、127垂直设置。并且,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吸入口 12形成在所述下主体6的凸部10上,所述吸入口 17形成在所述基部7的凸曲面部15上,而比较例中吸入口 112形成在下主体106的平坦的底面部109 上,吸入口 117形成在所述基部107的平坦的底面部114上。接着,针对本实施方式的作用进行说明。此外,在以下的说明中,毛发等不仅包括人的体毛,还包括宠物的体毛。首先,使用者将所述连接管部3的连接管19连接在未图示的所述吸尘器主体上之后,使该吸尘器主体工作。然后,使用者把持所述连接管部3,使所述吸嘴I倾斜为所述吸嘴主体2的后方高、前方低,将设在所述吸入口 12、17的前侧的近突起列22以及远突起列24抵接在绒毯C等上后,沿着该绒毯C等使所述吸嘴I在行进方向 D(该情况下,向后方向)上移动。也就是,该情况下,所述近突起列22以及远突起列24以行进方向D为基准位于所述吸入口 12、17的后侧。而且,在此时,构成所述远突起列24的长突起27相比构成所述近突起列22的短突起26更有力地被按压在绒毯C等上,因此所述长突起27在相对行进方向D相反的方向上发生大的变形。另一方面,所述短突起26在相对行进方向D相反的方向上发生小的变形。这样,潜入绒毯C等的毛中的毛发等通过发生大的变形的长突起27和发生小的变形的短突起26被梳出至所述各突起26、27的行进方向 D的前侧、也就是所述吸入口 12、17侧。然后,由所述各突起26、27梳出的毛发等乘着通过所述基部7和绒毯C等之间的气流,从位于所述各突起26、27的行进方向D的前侧的所述吸入口 12、17经由所述连通口 13以及连接管部3,被吸引到未图示的所述吸尘器主体。并且,根据使用者的不同,也可能存在行进方向为向前方向时容易操作的情况。另外,根据清扫部位的不同,也可能存在不得不使行进方向为向前方向的情况。该情况下,使用者把持所述连接管部3,使所述吸嘴I倾斜为所述吸嘴主体2的后方低、前方高,将设在所述吸入口 12、17的后侧的近突起列23以及远突起列25抵接在绒毯C等上后,沿着该绒毯 C等使所述吸嘴I在行进方向D(该情况下,向前方向)上移动。也就是,该情况下,所述近突起列23以及远突起列25以行进方向D为基准位于所述吸入口 12、17的后侧。而且,在此时,构成所述远突起列25的长突起27相比构成所述近突起列23的短突起26更有力地被按压在绒毯C等上,因此所述长突起27在相对行进方向D相反的方向上发生大的变形。 另一方面,所述短突起26在相对行进方向D相反的方向上发生小的变形。这样,潜入绒毯 C等的毛中的毛发等通过发生大的变形的长突起27和发生小的变形的短突起26被梳出至所述各突起26、27的行进方向D的前侧、也就是所述吸入口 12、17侧。然后,由所述各突起26,27梳出的毛发等乘着通过所述基部7和绒毯C等之间的气流,从位于所述各突起26、27 的行进方向D的前侧的所述吸入口 12、17经由所述连通口 13以及连接管部3,被吸引到未图示的所述吸尘器主体。另外,关于操作所述吸嘴1,可以不把持所述连接管部3,而是把持未图示的吸尘器主体侧的连接管,或者,也可以把持设在未图示的吸尘器主体上的把持部来进行操作。针对该作用,将本实施方式和比较例进行比较。此外,本实施方式和比较例中使所述长突起27、127的变形量相同,也就是以相同的力按压绒毯C等,并且使所述吸嘴主体2、 102的倾斜角度也相同。本实施方式中,如上所述,所述吸入口 17设在构成所述吸嘴主体2 的基部7的凸曲面部15的下端部16,因此能够使从所述吸入口 17至绒毯C等的距离较小。 尤其是所述凸曲面部15构成为侧视下为圆弧状,因此即便是如图5所示使所述吸嘴主体2 倾斜的情况下,虽然所述吸入口 17的后部稍稍变高,但是在从所述吸入口 17的前端直至中央部的大范围内,也能够使从所述吸入口 17至绒毯C等的距离较小,并且基本均等。由此, 能够使通过所述基部7和绒毯C等之间的气流的流速不降低,因此能够从所述吸入口 17经由所述吸入口 12可靠地吸引被梳出的毛发等。因此,即便是将所述吸嘴I连接到输出功率较小的吸尘器主体上,也能够有效回收被梳出的毛发等。另外,如上所述,由于所述凸曲面部15构成为在侧视下为圆弧状,因此在拉动所述吸嘴I时,即便其倾斜角度发生变动,也由于所述吸入口 17至绒毯C等的距离的变动很小,因此能够适当地保持该距离。另外,由于所述短突起26的前端相对位于下方,因此能够通过所述短突起26和长突起27双方将潜入在绒毯C等中的毛发等梳出。此时,所述长突起27发生大的弯曲,所述短突起26发生小的弯曲,从而能够使这些长突起27和短突起26的角度不同,因此能够更加有效地将毛发等从绒毯C等中梳出。并且,由于构成所述近突起列22的短突起26和构成所述远突起列24的长突起27在相对于行进方向D相反的方向上倾斜,因此能够减小所述突起组4受到的来自绒毯C等的阻力。由此,能够以轻的操作力梳出潜入在绒毯C等中的毛发等。对此,在比较例中,如上所述,所述吸入口 117设在所述基部107的平坦的底面部 114上,因此从所述吸入口 117至绒毯C等的距离较大。尤其是如图11所示使所述吸嘴主体 102倾斜的情况下,所述吸入口 117越向后部越高。因此,通过所述基部107和绒毯C等之间的气流的流速降低,因此存在将所述吸嘴101连接到输出功率较小的吸尘器主体的情况下不能从所述吸入口 117经由所述吸入口 112可靠地吸引并回收被梳出的毛发等的可能。 并且,如上所述,所述吸入口 117设在所述基部107的平坦的底面部114上,因此在拉动所述吸嘴101时,其倾斜角度发生变动导致从所述吸入口 117至绒毯C等的距离的变动增大, 因此不能适当地保持该距离。另外,由于所述短突起126的前端相对位于上方,因此根据所述吸嘴主体102的倾斜角度不同,可能存在所述短突起126与绒毯C等不接触的情况。该情况下,由于所述短突起126不能梳出毛发等,因此存在梳出能力下降的可能。并且,由于所述长突起127相对于所述基部107竖直设置,因此使所述吸嘴主体102如图11所示倾斜时,所述长突起127在与行进方向D相同的方向上倾斜。如图11所示,即便所述长突起127 在相对于行进方向D相反的方向上弯曲,该长突起127的基端侧中中心轴线的方向依然在与行进方向D相同的方向上倾斜,突起组104受到的来自绒毯C等的阻力增大。由此,所述吸嘴101的操作力变重。并且,在本实施方式中,在握住所述连接管部3时,使用者的手指F(中指或者姆指)的手指肚按住设在所述弯曲部20的凸侧的平面状的所述手指按压部21,从而易于对按在所述手指按压部21上的手指F稳定地施加力。其结果,在沿着绒毯C等将所述吸嘴I 在行进方向D上拉动时,能够容易地拉动所述吸嘴I。另外,通过使所述手指按压部21设在所述吸嘴主体2的正上方,因此能够稳定并且有效地将施加在所述手指按压部21的力传递给所述各突起26、27。其结果,能够以轻的力稳定地将所述突起组4压在绒毯C等上,因此能够更加容易地拉动所述吸嘴I。并且,通过使所述手指按压部21设在所述弯曲部20的凸侧、也就是前侧,在如图5所示使所述吸嘴主体2倾斜的情况下,能够减小与绒毯C等接触的所述各突起列22、24和所述手指按压部21在行进方向D上的偏差,因此能够更加有效地将施加在所述手指按压部21的力传递给所述各突起列22、24。并且,通过使所述基管18 形成得极短,能够缩短所述手指按压部21与突起组4的距离,因此能够更加稳定地向绒毯 C等按压该突起组4并拉动。如上所述,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I具备在底面部14具有吸入口 17的吸嘴主体2、与所述吸入口 17连通的连接管部3、以及由从所述吸嘴主体2的底面部14向下方突出的多个突起26、27构成的突起组4,在构成所述吸嘴主体2的基部7的底面部14设置向下方凸出的凸曲面部15,并且在该凸曲面部15的下端部16设有所述吸入口 17,由此,在沿着绒毯C等移动所述吸嘴I时,即便所述吸嘴主体2倾斜为行进方向D的前侧变高,也能够适当保持从所述吸入口 17至绒毯C等的距离,因此能够有效回收由所述突起组4梳出的毛发等。另外,本发明中,通过由沿着所述吸入口 17排列的短突起26构成的近突起列22、 23和由隔着该近突起列22、23在所述吸入口 17的相反侧排列的长突起27构成的远突起列 24,25构成所述突起组4,并且将所述近突起列22、23设在所述凸曲面部15上,即便所述吸嘴主体2倾斜为行进方向D的前侧变高,所述近突起列22和远突起列24双方也能够进入绒毯C等的毛中,起到梳出毛发等的作用。并且,本发明中,通过使构成所述突起组4的各突起26、27以它们的轴线Xa Xd 的前端侧比基端侧远离所述吸入口 17的方式倾斜设置,即便所述吸嘴主体2倾斜为行进方向D的前侧变高,所述突起组4受到的绒毯C等的阻力也会减小,通过轻的操作力就能够从续經C等中梳出毛发等。接着,针对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基于图6至图9进行说明。31为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与未图示的吸尘器主体连接。所述吸嘴31由吸嘴主体32、连接管部3和突起组34构成。所述吸嘴主体32俯视下为横向长的方形。而且,该吸嘴主体32通过具有上主体5、下主体36和基部37来构成。而且,所述上主体5与连接管部3形成为一体。另外,所述基部37与所述突起组34形成为一体,由它们构成突起部件38。并且,所述下主体 36与突起部件38通过嵌入成型形成为一体。而且,所述下主体36在其底面部39的中央部具有向下方凸出的凸部40。另外,该凸部40在其下端部41具有横向长的吸入口 42。并且,在所述吸入口 42的中央设有连通口 43。而且,所述基部37在其底面部44的前半部具有向下方凸出的凸曲面部45。另一方面,所述基部37在其底面部44的后半部具有下端部为平面状的突出部46。而且,所述凸曲面部45和突出部46形成为它们的下端面相连。这样,由所述凸曲面部45和突出部46形成突部47。而且,该突部47在其下端部48与所述吸入口 42对应地具有吸入口 49。并且,所述凸曲面部45在侧视下以大致圆弧状突出。
所述突起组34设为从构成所述吸嘴主体32的所述基部37的底面部44向下方突出。而且,所述突起组34由近突起列52和远突起列54构成。所述近突起列52通过沿着所述吸入口 49排列短突起56来构成。另外,所述近突起列52设在所述吸入口 49的前侧。而且,所述近突起列52设在所述基部37的凸曲面部45上。并且,构成所述近突起列 52的短突起56以其中心轴线Xe的前端侧比基端侧靠前方的方式倾斜设置。也就是,任一个短突起56均以它们的中心轴线Xe的前端侧比基端侧远离所述吸入口 42、49的方式倾斜设置。另一方面,所述远突起列54隔着所述近突起列52在所述吸入口 42、49的相反侧通过排列长突起57来构成。另外,所述远突起列54设在所述近突起列52的前侧。而且,所述远突起列54设在所述基部37的底面部44中所述凸曲面部45与平坦的外周部58的边界部。并且,构成所述远突起列54的长突起57以其中心轴线Xf的前端侧比基端侧靠前方的方式倾斜设置。也就是,任一个长突起57均以它们的中心轴线Xf的前端侧比基端侧远离所述吸入口 42、49的方式倾斜设置。并且,所述各短突起56的中心轴线Xe的倾斜角度小于所述各长突起57的中心轴线Xf的倾斜角度。并且,所述各长突起57的前端与所述各短突起56的前端持平,或者比所述各短突起56的前端稍靠下方。接着,针对本实施方式的作用进行说明。此外,在本实施方式中,毛发等不仅包括人的体毛,还包括宠物的体毛。首先,使用者将所述连接管部3的连接管19连接在未图示的所述吸尘器主体上之后,使该吸尘器主体工作。然后,使用者把持所述连接管部3,使所述吸嘴31倾斜为所述吸嘴主体32的后方高、前方低,将所述近突起列52以及远突起列54 抵接在绒毯C等上后,沿着该绒毯C使所述吸嘴31在行进方向D上移动。此外,本实施方式的情况下,行进方向D—定为向后方向。也就是,该情况下,所述近突起列52以及远突起列54以行进方向D为基准位于所述吸入口 42、49的后侧。而且,在此时,构成所述远突起列54的长突起57相比构成所述近突起列52的短突起56更有力地被按压在绒毯C等上, 因此所述长突起57在相对行进方向D相反的方向上发生大的变形。另一方面,所述短突起 56在相对行进方向D相反的方向上发生小的变形。这样,潜入绒毯C等的毛中的毛发等通过发生大的变形的长突起57和发生小的变形的短突起56被梳出至所述各突起56、57的行进方向D的前侧、也就是所述吸入口 42、49侧。然后,由所述各突起56、57梳出的毛发等乘着通过所述基部37和绒毯C等之间的气流,从位于所述各突起56、57的行进方向D的前侧的所述吸入口 42、49经由所述连通口 43以及连接管部3,被吸引到未图示的所述吸尘器主体。针对该作用进行详细叙述。本实施方式中,如上所述,所述吸入口 49设在构成所述吸嘴主体32的基部37的凸曲面部45的下端部48,因此能够使从所述吸入口 49至绒毯 C等的距离较小。尤其是所述凸曲面部45构成为侧视下为圆弧状,因此即便是如图9所示使所述吸嘴主体32倾斜的情况下,虽然所述吸入口 49的后部稍稍变高,但是在从所述吸入口 49的前端直至中央部的大范围内,也能够使从所述吸入口 49至绒毯C等的距离较小,并且基本均等。由此,能够使通过所述基部37和绒毯C等之间的气流的流速不降低,因此能够从所述吸入口 49经由所述吸入口 42确实地吸引被梳出的毛发等。因此,即便是将所述吸嘴31连接到输出功率较小的吸尘器主体上,也能够有效回收被梳出的毛发等。另外,如上所述,由于所述凸曲面部45构成为在侧视下为圆弧状,因此在拉动所述吸嘴31时,即便其倾斜角度发生变动,也由于所述吸入口 49至绒毯C等的距离的变动很小,因此能够适当
9地保持该距离。另外,由于所述短突起56的前端相对位于下方,因此能够通过所述短突起 56和长突起57双方将潜入在绒毯C等中的毛发等梳出。此时,所述长突起57发生大的弯曲,所述短突起56发生小的弯曲,从而能够使这些长突起57和短突起56的角度不同,因此能够更加有效地将毛发等从绒毯C等中梳出。并且,由于构成所述近突起列52的短突起56 和构成所述远突起列54的长突起57在相对于行进方向D相反的方向上倾斜,因此能够减小所述突起组34受到的来自绒毯C等的阻力。由此,能够以轻的操作力梳出潜入在绒毯C 等中的毛发等。并且,在本实施方式中,在握住所述连接管部3时,使用者的手指F(中指或者拇指)的手指肚按住设在所述弯曲部20的凸侧的平面状的所述手指按压部21,从而易于对按在所述手指按压部21上的手指F稳定地施加力。其结果,在沿着绒毯C等将所述吸嘴31 在行进方向D上拉动时,能够容易地拉动所述吸嘴31。另外,通过使所述手指按压部21设在所述吸嘴主体2的正上方,能够稳定并且有效地将施加在所述手指按压部21的力传递给所述各突起56、57。其结果,能够以轻的力稳定地将所述突起组34压在绒毯C等上,因此能够更加容易地拉动所述吸嘴31。并且,通过使所述手指按压部21设在所述弯曲部20的凸侧、也就是前侧,在如图9所示使所述吸嘴主体32倾斜的情况下,能够减小与绒毯C等接触的所述各突起列52、54和所述手指按压部21在行进方向D上的偏差,因此能够更加有效地将施加在所述手指按压部21的力传递给所述各突起列55、54。并且,通过将所述基管18 形成得极短,能够缩短所述手指按压部21与突起组34的距离,因此能够更加稳定地向绒毯 C等按压该突起组34并拉动。如上所述,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31具备在底面部44具有吸入口 49的吸嘴主体32、与所述吸入口 49连通的连接管部3、以及由从所述吸嘴主体32的底面部44向下方突出的多个突起56、57构成的突起组34,在构成所述吸嘴主体32的基部37的底面部44 设置向下方凸出的凸曲面部45,并且在该凸曲面部45的下端部48设有所述吸入口 49,由此,在沿着绒毯C等移动所述吸嘴31时,即便所述吸嘴主体32倾斜为行进方向D的前侧变高,也能够适当地保持从所述吸入口 49至绒毯C等的距离,因此能够有效回收由所述突起组34梳出的毛发等。另外,本发明中,通过由沿着所述吸入口 49排列的短突起56构成的近突起列22 和由隔着该近突起列22在所述吸入口 49的相反侧排列的长突起57构成的远突起列54构成所述突起组34,并且将所述近突起列22设在所述凸曲面部45上,即便所述吸嘴主体32 倾斜为行进方向D的前侧变高,所述近突起列52和远突起列54双方也能够进入绒毯C等的毛中,起到梳出毛发等的作用。并且,本发明中,通过使构成所述突起组34的各突起56、57以它们的轴线Xe、Xf 的前端侧比基端侧远离所述吸入口 49的方式倾斜,即便所述吸嘴主体32倾斜为行进方向D 的前侧变高,所述突起组34受到的绒毯C等的阻力也会减小,通过轻的操作力就能够从绒毯C等中梳出毛发等。此外,本发明不局限于以上的实施方式,在发明要旨的范围内能够进行各种变形实施。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将长突起设在了凸曲面部与平坦部的边界位置,但也可以将长突起设在凸曲面部上。另外,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在吸嘴主体的底面部的中央部设置了凸曲面部,但也可以将吸嘴主体的整个底面部作为凸曲面部。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吸尘器用吸嘴,具备在底面部具有吸入口的吸嘴主体、与所述吸入口连通的连接管部、以及由从所述吸嘴主体的底面部向下方突出的多个突起构成的突起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吸嘴主体的底面部设置向下方凸出的凸曲面部,并且在该凸曲面部的下端部设有所述吸入口。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组具有近突起列和远突起列而构成,该近突起列由沿着所述吸入口设置的短突起构成,该远突起列由隔着该近突起列在所述吸入口的相反侧排列设置的长突起构成, 并且将所述近突起列设在所述凸曲面部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其特征在于,使构成所述突起组的各突起以它们的轴线的前端侧比基端侧远离所述吸入口的方式倾斜设置。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提高了毛发等梳出能力以及梳出毛发等的回收效率的电动吸尘器用吸嘴。电动吸尘器用吸嘴(1)具备在底面部(14)具有吸入口(17)的吸嘴主体(2)、与所述吸入口连通的连接管部(3)、以及由从所述吸嘴主体的底面部向下方突出的多个突起(26、27)构成的突起组(4),在构成所述吸嘴主体的基部(7)的底面部设置向下方凸出的凸曲面部(15),并且在该凸曲面部的下端部(16)设有所述吸入口(17),由此,在沿着绒毯(C)等移动所述吸嘴时,即便所述吸嘴主体倾斜为行进方向(D)的前侧变高,也能够适当地保持从所述吸入口至绒毯等的距离,因此能够有效回收由所述突起组梳出的毛发等。
文档编号A47L9/06GK102599856SQ201210018288
公开日2012年7月25日 申请日期2012年1月19日 优先权日2011年1月24日
发明者松尾和则, 高松薰 申请人:珍巴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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