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毛刷组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45191发布日期:2018-12-21 19:16阅读:736来源:国知局
一种毛刷组装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毛刷组装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毛刷组装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毛刷组装的设备操作复杂、组装的工艺较多,这样的不利于现代化高产能的生产,因些制造出一种操作简单、工艺少,生产成本底的毛刷组装机的必要;

因此,现有技术存在缺陷,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生产成本底、生产的产品质量好的毛刷组装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毛刷组装装置,包括;

底座;

夹具机构,所述夹具机构包括第一夹具机构、第二夹具机构;所述第一夹具机构、第二夹具机构分别设在底座上;所述第一夹具机构、第二夹具机构均包括滑动机构、夹具、第一驱动机构;所述夹具均设在滑动机构上,且夹具在对应的第一驱动机构驱动下运动;

装配机构,该机构设在底座上,且该机构设在第一夹具机构与第二夹具机构之间;所述装配机构包括装配治具、支撑块;所述装配治具、支撑块均设在底座上,且装配治具贯穿与支撑块;所述装配治具在夹具的推动下运动。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述夹具包括第一夹具、第二夹具;所述第一夹具、第二夹具均包括一凹槽、固定板、齿轮条;所述齿轮条均设在对应固定板的底部,所述凹槽均设在对应的固定板上,所述固定板均与对应的第一驱动机构连2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述第一驱动机构设为两个,且每一第一驱动机构均设为一气缸,所述每一气缸的推杆均与对应的固定板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述滑动机构包括第一滑轨、第二滑轨;所述第一滑轨、第二滑轨均设在对应的固定板的底部。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述装配治具设为一圆柱形结构,且装配治具的中间设一放置产品的容纳腔;在所述装配治具外围设有齿轮结构,所述装配治具通过齿轮结构与第一齿轮条、第二齿轮条连接。

附图说明

采用上述各个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通过将产品放置在装配治具的治具中,且对应的第一驱动机构、对应的夹具、对应的滑轨、对应的齿轮条的相互配合驱动装配治具进行产品的组装,通过这样的设计,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生产成本底、生产的产品质量好。

图 1 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立体示意图;

图 2 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俯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 1、图 2 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毛刷组装装置,包括:

底座 1;

夹具机构,所述夹具机构包括第一夹具机构 2、第二夹具机构 5;所述第一夹具机构 2、第二夹具机构 5 分别设在底座 1 上;所述第一夹具机构 2、第二夹具机构 5 均包括滑动机构 3、夹具、第一驱动机构 21;所述夹具均设在滑动机构 3 上,且夹具在对应的第一驱动机构 21 驱动下运动;

装配机构 4,该机构设在底座 1 上,且该机构设在第一夹具机构 2 与第二夹具机构 5 之间;所述装配机构 4 包括装配治具 41、支撑块 42;所述装配治具 41、支撑块 42 均设在底座 1 上,且装配治具 41 贯穿与支撑块 42;所述装配治具 413在夹具的推动下运动。

更进一步的,所述夹具包括第一夹具、第二夹具;所述第一夹具、第二夹具均包括一凹槽 23、固定板 22、齿轮条 6;所述每一齿轮条 6 均设在对应固定板 22 的底部,所述每一凹槽 23 均设在对应的固定板 22 上,所述每一固定板 22均与对应的第一驱动机构 21 连接。

更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驱动机构 21 设为两个,且每一第一驱动机构 21 均设为一气缸,所述每一气缸的推杆均与对应的固定板 22 连接。

更进一步的,所述滑动机构 3 包括第一滑轨 31、第二滑轨 32;所述第一滑轨 31、第二滑轨 32 均设在对应的固定板 22 的底部。

更进一步的,所述装配治具 41 设为一圆柱形结构,且装配治具 41 的中间设一放置产品的容纳腔;在所述装配治具 41 外围设有齿轮结构,所述装配治具通过齿轮结构与对应的齿轮条啮合连接。

实施例:

如图 1、图 2 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毛刷组装工作原理如下;

(1)、取毛头,将毛头放入装配治具 41 的容纳腔内,并驱动第一驱动机构21,对应的夹具在第一驱动机构 21 的推动下将毛头夹紧;

(2)、将毛头套上包纸,并套上套管;

(3)、复位第一驱动机构 21,夹具在第一驱动机构 21 的作用下复位;然后取下组装好的毛刷。

采用上述各个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通过将产品放置在装配治具的治具中,且对应的第一驱动机构 21、对应的夹具、对应的滑轨、对应的齿轮条的相互配合驱动装配治具 41 进行产品的组装,通过这样的设计,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生产成本底、生产的产品质量好。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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