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标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47阅读:58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玻璃钢标枪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玻璃钢即玻璃纤维或其他纤维增强的合成树脂制成的标枪,是关于体育运动器械的发明。
现有的供体育运动用的标枪有竹质、木质和金属三种枪身。其中竹质标枪的形状不符合田径竞赛关于标枪的规定规格。而且枪身易纵裂。木质标枪落地时易折断,金属标枪虽然能适用于田径竞赛,但金属标枪价格太贵,枪身易弯曲。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不会纵裂,不易折断、不易弯曲,能适用于田径竞赛的标枪,其价格只有金属标枪的四分之一。
本发明的构造是标枪枪身是由玻璃钢构成,特别是由木质骨架外包复玻璃钢构成,玻璃钢最好是用玻璃纤维增强的不饱和聚脂树脂。
下面根据实施例及其附图进行说明。附图1是标枪外形,其规格按田径竞赛规定。标枪头是通常的金属枪头。附图2是标枪枪身中段的横断面。木质骨架1的长度应不短于枪身的长度,其横断面为圆形。玻璃钢包复层2应紧密均匀,其厚度应在1至3毫米之间,枪身最外层3是油漆装饰层。
本发明的玻璃钢枪身提供了标枪所需的抗压强度、抗弯强度、抗裂性能,使本发明具有竹、木、金属标枪的共同优点。
权利要求
1.一种体育运动用的标枪,其特征是标枪枪身由玻璃钢即玻璃纤维或其他纤维增强的合成树脂制的。
2.根据权利要求
1所述的标枪,其特征是枪身由木质骨架外包复玻璃钢即玻璃纤维或其他纤维增强的合成树脂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
1或2所述的标枪,其特征是枪身所用的玻璃钢是玻璃纤维增强的不饱和聚酯树脂。
专利摘要
供体育运动用的玻璃钢标枪。一种不会纵裂,不易折断,不易弯曲,能适用于田径竞赛用的,价格只有金属标枪四分之一的标枪。
文档编号A63B65/02GK87203567SQ87203567
公开日1988年1月6日 申请日期1987年3月10日
发明者周志和, 杜锋 申请人:周志和导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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