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拉力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7875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健身拉力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健身拉力器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靠克服反向力而发育或增强人体的肌肉或关节的训 练器械。背景技术
现有的拉力器是由手柄和弹性材料制成的弹性拉力体所构成,弹性材料 一般是弹簧、乳胶管或热塑弹性体管制成,把手一般是木把手或硬塑胶把手。 而把手采用木把手或硬塑胶把手制成的健身拉力器存在以下缺陷1、把手抓 握处很硬,手感不舒适。2、弹性材料管体与把手连接的配件外露部分比较锋 利,容易割伤手腕。3、连接配件的钩扣受力面积小而且较薄,使用时极可能 产生裂纹,发生断裂配件弹出容易伤人。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安全性能高的健身拉力器。所述的健身拉力器,包括通过连接配件相互连接的把手和弹性拉力管, 其中的连接形式为螺旋连接或转动定位槽连接。 优选地,其中位于把手和弹性拉力管连接处的弹性拉力管内设有锥形或 圆柱形内衬防脱体,该内衬防脱体的最大直径大于连接配件的最小内径。更优选地,其中把手与手腕相接触之处设有防划伤盖。进一步优选地,其中把手的握把处设有防滑纹。进一步优选地,其中把手的表面为无棱角的顺滑结构。本实用新型与现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积极效果由于在把手与弹性 拉力管连接处采用螺旋连接或转动定位槽连接,属于单向密封结构,因而可 以避免使用者手腕被割伤的风险。同时在拉伸运动过程中可以实现360°全 方位接触受力,材料承受的平均应力大幅度降低,从而避免拉伸时弹性拉力 管连接件断裂弹出伤害使用人的事故,极大的提高了健身拉力器的安全性。此外,本实用新型还优选地在连接处的弹性拉力管内设置了锥形或圆柱形内衬防脱体,由于其最大直径大于连接配件的最小内径,从而避免弹性拉 力管从连接配件中脱出,进一步提高警惕了健身拉力器的安全性。本实用新型还进一步在把手处设置了多重保护性结构,增强了对使用者 的保护。
图l-l、图2-l、图3-l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l-2、图2-2、图3-2是本实用新型的把手螺母连接口结构示意图; 图l-3、图2-3、图3-3是本实用新型的把手螺牙连接栓剖视图; 图1-4、图2-4、图3-4是本实用新型的把手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l-5、图2-5、图3-5是本实用新型的把手卡式连接口结构示意图; 图l-6、图2-6、图3-6是本实用新型的把手卡式连接栓剖视图。1、健身拉力器;2、把手;3、连接配件;4、把手握把;5、防划伤盖; 6、内衬防脱体;7、弹性拉力管;8、把手处的螺纹连接口; 9、把手握把防 滑纹;10、把手螺牙连接栓;11、把手处的卡式连接口; 12、把手卡式连接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健身拉力器1包括通过连接配件3相互连接的把手2 和弹性拉力管7,其中的连接形式为螺旋连接或转动定位槽连接。其中位于 把手和弹性拉力管连接处的弹性拉力管内设有锥形或圆柱形内衬防脱体6, 该内衬防脱体6的最大直径大于连接配件3的最小内径。此外,把手2与手 腕相接触之处设有防划伤盖5,握把4处设有防滑纹9,并且表面为无棱角的 顺滑结构。
权利要求1、一种健身拉力器(1),包括通过连接配件(3)相互连接的把手(2)和弹性拉力管(7),其特征在于连接形式为螺旋连接。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拉力器(1),其特征在于用转动定位槽连接代替 螺旋连接。
3、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健身拉力器(1),其特征在于位于把手(2)和 弹性拉力管(7)连接处的弹性拉力管内设有锥形内衬防脱体(6),该内衬防 脱体(6)的最大直径大于连接配件的最小内径。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健身拉力器(1),其特征在于用圆柱形内衬防脱体代 替锥形内衬防脱体。
5、 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健身拉力器(1),其特征在于把手(2)与手腕 相接触之处设有防划伤盖(5)。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健身拉力器(1),其特征在于把手的握把(4)处设 有防滑纹(9)。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健身拉力器(1),其特征在于把手的表面为无棱角的 顺滑结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靠克服反向力而发育或增强人体的肌肉或关节的训练器械。所述的健身拉力器,包括通过连接配件相互连接的把手和弹性拉力管,其中的连接形式为螺旋连接或转动定位槽连接。由于在把手与弹性拉力管连接处采用螺旋连接或转动定位槽连接,属于单向密封结构,因而可以避免使用者手腕被割伤的风险。同时在拉伸运动过程中可以实现360°全方位接触受力,材料承受的平均应力大幅度降低,从而避免拉伸时弹性拉力管连接件断裂弹出伤害使用人的事故,极大的提高了健身拉力器的安全性。
文档编号A63B21/055GK201171878SQ20082004595
公开日2008年12月31日 申请日期2008年4月3日 优先权日2008年4月3日
发明者孙东华, 张志强, 陈华勇, 陈炎峰 申请人:张志强;孙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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