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玩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7035阅读:74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小汽车玩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汽车玩具。
背景技术
玩具是儿童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小伙伴,玩具在儿童的生长发育和智力发展中起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玩具给孩子带来的不仅是愉快的童年,更对孩子有众多潜在的启发作用。目前市场上的儿童汽车玩具大多为电动或遥控汽车,易损坏,且损坏之后一般不能修好,儿童也就不能再次正常使用,儿童游戏时间短,且玩具车中的电池用完之后污染环境;有些儿童汽车玩具为木质,环保,但木质车类玩具玩久了易松散,且松散之后不易组装。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小汽车玩具,以克服目前市场上的儿童汽车玩具大多为电动或遥控汽车,易损坏,且损坏之后一般不能修好,儿童也就不能再次正常使用,儿童游戏时间短,且玩具车中的电池用完之后污染环境;有些儿童汽车玩具为木质,环保,但木质车类玩具玩久了易松散,且松散之后不易组装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小汽车玩具,包括车身主体,所述车身主体的内部设有车座;所述车身主体的前端设有保险框,保险框的内部与身车主体的后端靠下部处均设有车灯,车身主体的两侧中部后端靠上部处和车身主体的后端中部靠上端处均设有车窗,车身主体的两侧中部靠前端处均设有车门,车门上设有把手,车身主体的底部两侧前、后端分别通过车轴固定有两车轮,车身主体的后端中部固定有车轮;所述车身主体的顶部设有固定架,固定架的底部设有斗篷,斗篷由布块和两木杆构成,两木杆分别固定于布块的前后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结构简单,外形美观,吸引力强;可让儿童对小汽车的构造有一定的了解,通过对小汽车的拖拉,可提高儿童的动手能力和手眼协调能力,锻炼儿童大范围行走的能力,可增强儿童的体制。

下面根据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小汽车玩具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车身主体;2、车座;3、保险框;4、车灯;5、车窗;6、车门;7、把手;8、车轮;9、固定架;10、斗篷;11、布块;12、木杆。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小汽车玩具,包括车身主体1,所述车身主体1的两侧绘有装饰图案,美观,吸引力强,车身主体1的内部设有车座2 ;所述车身主体1的前端设有保险框3,保险框3的内部与身车主体1的后端靠下部处均设有车灯4,车身主体1的两侧中部后端靠上部处和车身主体1的后端中部靠上端处均设有车窗5,车身主体1的两侧中部靠前端处均设有车门6,车门6上设有把手7,车身主体1的底部两侧前、后端分别通过车轴固定有两车轮8,车身主体1的后端中部固定有车轮8 ;所述车身主体1的顶部设有固定架9,固定架9的底部设有斗篷10,斗篷10由布块11和两木杆12构成,两木杆12分别固定于布块11的前后端。具体使用时,让儿童推着小汽车来回行走,可锻炼儿童的手眼协调能力,锻炼儿童大范围的行走能力,增强儿童的体制,精美的外观设计,可吸引儿童的注意力,增加儿童游戏的乐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 一种小汽车玩具,包括车身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主体(1)的内部设有车座(2);所述车身主体(1)的前端设有保险框(3),保险框(3)的内部与身车主体(1)的后端靠下部处均设有车灯(4),车身主体(1)的两侧中部后端靠上部处和车身主体(1)的后端中部靠上端处均设有车窗(5 ),车身主体(1)的两侧中部靠前端处均设有车门(6 ),车门(6 )上设有把手(7),车身主体(1)的底部两侧前、后端分别通过车轴固定有两车轮(8),车身主体(I)的后端中部固定有车轮(8);所述车身主体(1)的顶部设有固定架(9),固定架(9)的底部设有斗篷(10),斗篷(10)由布块(11)和两木杆(12)构成,两木杆(12)分别固定于布块(II)的前后端。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汽车玩具,包括车身主体,所述车身主体的内部设有车座;所述车身主体的前端设有保险框,保险框的内部与身车主体的后端靠下部处均设有车灯,车身主体的两侧中部后端靠上部处和车身主体的后端中部靠上端处均设有车窗,车身主体的两侧中部靠前端处均设有车门,车门上设有把手,车身主体的底部两侧前、后端分别通过车轴固定有两车轮,车身主体的后端中部固定有车轮;所述车身主体的顶部设有固定架,固定架的底部设有斗篷,斗篷由布块和两木杆构成,两木杆分别固定于布块的前后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结构简单,外形美观,吸引力强;可提高儿童的动手能力和手眼协调能力,锻炼儿童大范围行走的能力。
文档编号A63H17/00GK202096724SQ20112016885
公开日2012年1月4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24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24日
发明者廖华波 申请人:廖灵飞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